企業改製是經濟運行的必然,政府順勢而為,自上而下地發動,涉及“工人階級”的整體利益。二次改製的推動者不是來自內部,而是外部,應當出台相關法規,設置股份轉讓的條件,保護職工權益,合理退出股份,企業達到有效治理,實現雙贏。在實踐中,職工有自發的公平訴求,采取一致的行動,爭取自身權益的最大化。兩家企業在工作組指導下進行二次改製,經營者要求職工按原價退股,引起職工不滿,改選新的董事會,拍賣企業資產,平分利益後所有權移交給新主。不管獲益多少,他們無怨無悔。職工有強烈的公平心,任何人不能無視它的存在。股份轉讓的基礎應是時價,即淨資產,高成長性的企業還應考慮適當的溢價,是資本市場上投行所謂買股票就是買未來的價值體現,這類企業沒有溢價也是剝奪。發展不是沒有成本的,有失公道的發展會支出更大的成本,給改製蒙上陰影,反過來影響發展。發展的原動力來自民眾,保障職工的權益,獲得民眾的支持,調動積極性,效率就在其中。
二次改製的宗旨是提高效率,關注股份向經營者集中,忽略由此產生的其他問題。在股權分散影響效率時,不能用犧牲職工權益的方式達到集中,單邊謀求一時的生產效率。一次改製強調公平,將勞動與資本結合,二次改製卻是將資本從勞動中剝離,職工失去資本的增值收益,退回到僅有工資收入的過去,再次與西方員工持股模式脫節,加大基尼係數,加劇社會仇富心理。員工持股為增值財富開辟一條新途,造就中產階級新成員,形成優良的社會結構。我們沒有對股份合作製進行改造,卻是快速結束這一形式,中止員工持股的實施,痛失一次勞動與資本結合的機會,如今難以恢複這一製度。反觀計劃經濟轉型國家捷克,極其推崇公平,實施證券私有化,注重民有財富的衍生,人均收入已達6740美元,2006年初躋身發達國家。我們應該反思,繼承股份合作製的合理成分,與國際接軌,大力培育中產階級,將財富分散到這個主體中,開創一個新時代。
經曆經濟轉型以後,社會經濟實力在提升,單純強調效率的觀念有所轉變,社會資源的二次分配已漸行漸近。2007年出台《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幹意見》,保障房向低收入家庭傾斜,各地開始行動,落實低保戶人群。這裏釋放一個信號,原擬定完全依靠市場解決住房問題的政策已經失靈,市場經濟的能量存在局限性,缺乏人文環境的配合,是不和諧與非健康的。從西方發展的軌跡看,唯效率沒有可持續性,必須兼顧公平,提供社會福利,增加民眾財富收入。我國也在趨同,被調查縣2004年養老保險費的征收由勞動保障局改為稅務局,強化執行力度;2008年《勞動合同法》生效,為全麵征收社會保障費提供法律支持;近來提高企業工資底線,增加勞動收入。勞動成本由此加大,國家不惜以關閉一些勞動密集型企業為代價,民有的理念開始確立,大多數人的利益提到議事日程上,經濟轉軌時的效率優先的理念得到修正,社會朝著良性發展的方向邁進。
企業產權改革,必須得到最大利益集團的支持,讓利於底層民眾。我國的地方企業改製給職工的優惠,不足以彌補身份轉換的損失,不能視為國有資產的流失。社會所傳國有資產流失,本質並非如此,在產權改變的態勢下,是職工資產的流失,他們的改製優惠被經營者占有。深化改製沒有設置嚴密的法製防線,職工股遭遇非公正的收購,更不能享受資本的增值效益。一代職工作出的犧牲提醒我們,求發展不能失卻公平,保護民有資本是我們的責任。社會的基礎是大眾,促進民有資本的增值、全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是我們求發展的終極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