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集:大屯墾(2 / 3)

至憲宗成化二十三年,《明實錄》所登錄的數字隻有二十八萬五千四百八十頃,正德間落至十六萬頃多一點,為原額的五分之一。

弘治間兵部尚書馬文升說:“不知始自何年,屯田政廢,冊籍無存”,“屯地十去其五六,屯田有名無實。”

嘉靖間人魏煥說:“今之屯田,十不一存”。

萬曆間葉向高著《屯政考》,照他的估計,“及嘉、隆以來,雖時盈時耗,而較其現存之數,大約損故額十之六七矣。”這些都是約略估計,因為人們已經無從知道國家掌握的屯地真實情況,連屯田冊籍何年失存都弄不明白了,但大家都清楚地觀察到,屯田的大部分絕大部分已經流失易主,不為政府提供屯糧。

那麼,這些曾為屯軍辛苦墾種為國家提供財源的土地跑到哪裏去了呢?

大體說來,有如下幾個去處——一是拋荒,二是勢豪武官霸占,三是租佃典賣。

這個過程,也就是土地占有關係轉移,即民田化私有化的過程。

拋荒有多種原因,比如國家經常調兵,把屯兵也給調了,屯兵一調,誰來種地?

這地不荒也荒了。

再如軍中的軍戶生產,基本上是提前實現共產主義,幾乎是顆粒歸公,比得上大躍進了。

和農業大躍進一樣,這種顆粒歸公在明朝也遭到了失敗。

黨中央可能沒有學過明代軍屯這方麵的曆史,所以會有那些的錯誤。

當兵的屯戶種下了糧,不歸自己,全歸公家,誰還會想要種地?

就這還要他們當兵,去打仗,掉命,你說這命有多歹。

似這種典型的想要馬兒跑,但偏偏不給你吃草,逃戶也是很正常的了。

在一些生產好的地方,那還能說得過去,但在那些生產不發達的地方,比如邊地,再如甘肅那塊,地力不濟的,逃荒逃籍,也就很正常了,更何況連山東也是如此。

隨後是武官霸占。

明朝是軍戶製度。

當軍戶,就是當一輩子的軍戶,你是千戶,你兒子也是千戶,你孫子也是千戶,就這麼一直的千下去!

如果你幹得時間長,把自己千戶所下的軍屯地全變成自個兒家的,那也沒有什麼奇怪的。

大明朝軍官對小兵是有生殺予奪之權!

老爺我殺你是正常,隨便安你一個隨地大小便於國不利的罪名,我就可以莫名其妙的殺你!

但是你敢向我眥眥牙,我就可以把你往死了整。

所謂士兵,往往不過是上官的奴隸。

在這樣的絕對權威下,上官謀奪下麵小兵兵的權力,那也就是很正常的了!

不奪你們奪誰的?

小兵們就這樣,最後一個個全變成了大官老爺們的佃戶。

再有就是把國家的國產給賣了。

為什麼賣呢?

因為軍屯種不出糧來,士兵不賣力。

當將軍的也沒法子,受到戶籍的限製,索(忄生)把田售給大戶,大戶種了糧,再分給軍戶們一點點,當然,這個一點點大約也是約上官們霸占了。

會不會給小兵兵?

幾乎是不可能的了。

所以,時至今日,大明的軍屯……

在這樣的情況下,一個正常的千戶所,堪兵一千人算,你哥們能湊出兩百戰兵就不錯了!

有三百人就是了不起的事。

但……

劉髑歙的心狠,他的心(月匈)開闊,他堪兵五百!

除了五百正選的士兵外,他還定了一百的後備隊。

那要說種地的屯兵怎麼算?

劉髑歙把餘下的兩千多人全算屯兵了。

這要說了,你一個小小的千戶,門下最多一千餘人,你怎麼算的?

這你搞錯了,大多數正常情況,這個千戶,並不是說真正的千人,千戶千戶,自然是一千戶了。

一戶人家,可有五人,可有十人。

你有本事當種馬,那是你的能耐!

所以人多點給他們造個冊也就說得過去了。

更何況這些屯民多是老頭。

劉髑歙把他們胡亂編成“兄弟”、“叔伯”,湊成了一千戶,這不就得了,反正千戶所的名冊在案,劉髑歙自己想怎麼改就怎麼改。

所以,合肥千戶所——別號大明閹軍的這支部隊,就成了這副的樣子……

考慮到軍屯的失敗,在自己的治下,搞這種屯田製,那是很困難的。

所以劉髑歙采用了大農莊計劃。

肥西是一個很肥美的地方,這裏有大把的田地,想怎麼開,就怎麼開,想怎麼種,就怎麼種。

古人不開荒,在南直隸是有多種原因的。

南直隸這裏商業環境好,現在正趕上了大明朝的兼並狂熱期,窮人開了田也是會給別人霸占去。

傻子窮人才去開荒。

有些人更是選擇去給有錢人打工,打工一樣賺錢,這裏現在是新安幫的地盤啊!

所以在當時,開荒不是問題,問題是你得有後台,你可以守住你的一畝三分地!

劉髑歙現在也算是徽州程家的外子,在這裏經營是沒有問題的,他也有自信,自己隻要把手下的這票王八蛋給訓練出來,就可以不用害怕了,誰還敢真正的和自己搶地!

得了官位,那豈是小可!

你在官場混不下去是一回事,但想要安安穩穩的於這個地方保自己的太平,那卻不是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