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阿采並不是閔家帶來的仆婢,而是“霞外居”這座邸園的舊人,二十了,還未配人,生得頗有些風情,平時未見她有什麼賣弄,這會發現她勾著眼稍兒瞄淩秀,真真隻覺得奇怪。
淩秀卻不覺得奇怪。阿釆注意他,他早知道,一向隻裝做不知。阿采將一盂銀耳湯擺到他的幾上,胳臂彎撞了他一下,他依然端末不變。
真真領著丫頭退去了,她身上那縷蘭麝般的芬芳,彷佛仍在淩秀的鼻端上飄忽未去,然而他不許自己再分心,他與恩師還有正事要談。
果然閔正很快問話了,問的是此行的結果。
淩秀開門見山道:“徐參將和劉大人都表示,對付凶番,不宜姑息。”
這個答覆,顯然是在閔正的意料之中,故而他點了個頭,卻陷入沉思裏。
原來,對於此次水沙連番亂,閔正一直抱著“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態度,不願大張旗鼓的入山討剿,因為事情的開端,也不過就是漢番交易的一個衝突罷了。
起因是,在地有個富賈詹福九,專與番人互市,以鹽、布交換番人的皮貨;又曾入山開墾,占有大片番地,地方上還有點勢力。
半個月前,內山的哮天社番攜了一批熊皮,下山找福九交易,卻因為條件談不攏,番人悻幸離去,忙亂中,錯把屬於福九的幾捆鹿皮也一起帶走了。
“我派人去追,不過想索回我的鹿皮,”詹福九在向閔正投訴時,這麼說道:“哪知哮天番凶蠻不通道理,不得已隻好動武。”
動武之下,不但拿回鹿皮,連帶把番人的熊皮也一並奪了來,占為己有,而這一部分,福九隱而不說,隻道:“那哮天番受傷回到部落,心有不甘,竟糾結族人,下山夜襲我宅,傷了人丁,還搶了錢貨,揚長而去。”
詹福九原不是個好惹的人物,立刻聚集壯勇數十人,各配有刀槍利器,入山追擊,將一幹番人全數格殺。
餘番驚怖,逃竄至深川,不敢再出。
事情到此,可以告一段落了,福九卻來麵求閔正討番,理由是──趁勝追擊,肅清餘孽,對於水沙連一帶的民心,也有安定的作用。
閔正卻認為,這場事件裏,哮天番並沒有太過分的舉動,福九也已經將一幹鬧事的禍首格殺,算是示了懲戒,沒有必要再興事舋。
但是福九畢竟是地方上得力的人士,遊說鄉裏,把一件杆格渲染成了番亂,而使得民心沸騰,討番的呼聲四起,都要求閔正做主。”
閔正為官一向愛民,在這種情形下,隻好將此事重新加以考慮。討番不能不有兵助,因而派淩秀去征詢營參將和同知大人的意思,如今,得到的答覆都是願意襄助。
沉思了半晌,閔正心中依舊掙紮──大興兵戎,實在不是好事,何況,哮天社番說來亦不算大過……閔正感到如此為難,少不得要與得意門生做最後的商榷,他問:“淩秀,討番之議,你是否也讚成?”
淩秀的一張俊臉,突然一變而為冷肅。“內山番性,一向凶悍,得剿之便剿之,斬草除根,以絕後患。”他連說話的口吻都變得斬絕而冷硬。
這也難怪,淩秀自己就是凶番手下的犧牲品。
宋父本是彰化地主,家道殷實,地與番界,對番人十分地友好。不料,一年番亂,鄉民盡被屠害,連淩秀的父母都不能幸免,雙雙受擊而慘死。
那一年,淩秀才十五歲,抱著父母的屍身,慟哭到昏死過去,躺了三天三夜,眾人都以為他小命不保了──誰知他又吐了一口氣,悠悠轉醒過來,發誓要為父母報仇。
這便是當初淩秀棄文從武的關鍵。
閔正將淩秀接回家中,著實照料了他好一陣子,後來淩秀跪辭老師的挽留,堅決投入行伍。
他自小習騎射,懷有武藝,由於複仇心切,在平番的戰役裏,表現得格外驍勇,第一戰就立了功,北路營裏人人稱他是“小壯士”──從此,他成了討番的第一猛將。
聽了淩秀斬釘截鐵的回答,閔正歎一口氣,討伐哮天番既已成了大家的共識,他也不能不做出決定了。
當下他吩咐,“淩秀,明日你且邀集地方代表,前來共商討番大計。”
淩秀雙眼立刻出現灼灼的鋒芒。“是!”他從命,且言:“如果決定用兵,則事不宜遲,否則恐番社相互聯結,勢力坐大。”
“不錯。”閔正也同意。
“討番需要調集官兵,也得召募鄉勇,力量夠,可一舉破敵。”
師生兩人略談了一下軍事。在閔正敦促下,淩秀把一盂銀耳湯吃了。他唯恐勞累閔正,不敢久留,不久便告退,出了汲文齋。
這時候,近黃昏了,總算從山那頭拂來一絲習習的涼風,稍解些燠氣。
他過廡廊,來到前進花木扶疏的庭埕,這裏是“霞外居”最寬敞怡人的部位。
說起來,“霞外居”這座三進的園邸,規模並不大,建道也沒有別致之處,不過坐落的環境,依山傍水,的確可稱得上幽麗。這本是水沙連一名鄉紳的舊園子,聽說閔正要來養病,特為出借給他,並且留了幾名仆工婢子,供閔家使喚,如此周到,閔家十分感激,即使屋舍有些什麼不全之處,也不挑揀。
埕上,設有石板疊起的花架,石榴、海棠開得正盛,不免落花紛紛,淩秀一行過,落花便成了他的靴下泥。
“秀哥哥!”花間響起一聲呼喊,隨即一道小影子撲到了他腳下。
淩秀笑著,把一個約莫三、四歲,穿著青衫紅褲的娃兒抱了起來。“小棗子,最近乖不乖?有沒有動不動哭得青青慘慘,變成一顆棗子呀?”
這便是真真的幼弟,小棗子,有這綽號的由來。小棗子出生不久喪了母親,生性十分驚怯,常常啼哭,身子也嬌弱,看來比實齡要瘦小,小臉沒有巴掌大,卻生得眉清目秀,十分討人惜愛。
聽得淩秀對他調侃,小棗子嘟起嘴來否認。“我、我都沒、沒有哭,我、我很、很乖,”
他一急,說話便口吃,逗人得很。“我和玉姑姑在看金魚。”
他回身朝半月池那頭一指,淩秀眺望過去──半月池前,一名身形瘦纖的婦人,慢慢立了起來。
她穿著紗綾上衫,係百褶裙,一身暗藍,發髻上隻一支白玉簪,人顯得相當素美,卻有一張幽怨酸白的臉──因為三十歲不到,已做了十年寡婦,空閨裏隻有過不完的霜冷日子。
閔正的妹子,閔玉,早年配的是粵族名流,出嫁時也是風風光光的。誰知道大喜之日,還未送入洞房,新姑爺卻在酒席上飲過一杯黃梁,竟就無故暴斃了。
姑翁哭天搶地,怨來怪去,所有罪咎還是歸結到剛過門的新娘子身上,一口咬定是閔玉命裏犯了白虎,活活克死了姑爺。
可憐閔玉的遭遇,實在是古今少有的慘事。在夫家苦苦熬了二年,不知受盡公婆多少的謾罵和苛待,甚至屢屢被迫跪在亡夫的牌位之前,自懺是不祥之身,幾度想要尋死,都不得解。
消息傳到閔正耳朵裏,他大為氣憤,道:“可以居孀,可以守身,不能非人矣。”
意思是,要人守寡,要人不貳嫁,那還能說,但是不能要人過著沒有人道的日子。於是,起了一乘轎子,親自去把妹子領了回門。
閔玉回來後,上門說親的也還有,可是那二年在亡夫家中的毒太深,始終自認不祥,早把姻緣之念給斷絕了,從此隻是心如死灰的度日而已。
後來閔正喪了妻,真真到底年紀尚輕,替代不了母職,做姑姑的強打起精神,把娃兒抱過來照顧──她諸事不管,就專隻拉拔這個沒娘的孩子。
一個命蹇的女人,一個沒娘的娃兒,兩人雖是姑甥,卻是情同母子……此時,淩秀抱著小棗子,走向半月池。
池中,搖著螢紅尾巴的大金魚,穿過睡蓮枝葉相追逐,好不親熱;而靜立在水畔的女人,隻有發釵上一條細細的銀墜子,在風裏伶伶仃仃的飄搖著。
淩秀恭謹地呼了聲“玉姑姑”,跟的是真真和小棗子的叫法。
“淩秀,”閔玉微弱一笑。“還不曉得你回來了呢。”
“也才剛到。”他簡單道。
閔玉見著小棗子腳上一雙繡老虎紋的鞋子,直蹭在淩秀的袍子上,淩秀不在乎,她卻過意不去,伸臂說道:“小棗子,你要把你秀哥哥的袍掛蹭髒了,姑姑來抱。”
小棗子此時卻要膩淩秀,嚷了聲“不要”,把淩秀的頸子一勾,用力扭過身去──忽然聽到嗤拉一聲,裂帛的音響,不及細看,卻見梨花樹叢後方,嫋嫋走出個人兒,眉目如繪,笑道:“小棗子,看你,把淩秀哥哥的衣服都扯裂了。”
是真真。淩秀不知道他的衣服哪裏裂了,他眼裏就隻有真真。
閔玉叫聲“哎呀,”趁勢把小棗子從淩秀手裏抱過去,故意唬他,“闖禍了,秀哥哥要打。”
淩秀忙道;“沒有關係,”說著,從懷裏掏出一隻竹編的小人偶,上頭係著紅綠絲線,是在鹿港街頭買的。“給小棗子玩耍。”
小棗子接過玩具,喜得眉開眼笑的,姑姑催他道謝,他張口便說:“謝、謝、謝、謝……”
一高興,也口吃,一路謝下去,逗得大家都笑了。
閔玉喚了媽子,要給小棗子洗澡,姑甥倆進屋去了。庭埕上隻留下真真和淩秀。
真真悄悄移近些,提起淩秀的袖口,看了一下。淩秀自己這才瞧見,掛子邊裂了一道兩寸長的縫兒。
“到屋裏來,給你縫兩針吧,淩秀哥哥。”
她的口氣,她的意態,如許地溫婉,唇際微微,有一抹淺笑,又彷佛含著那麼一點羞意。
淩秀隻覺得胸口一陣暖流,一陣蜜意,一時說不出話,訥訥點頭,隨她上了走廊,掀簾子進屋。
真真徑入內間,捧出一隻螺鈿紅木盒子,裏頭有針線。屋裏暗了,她先將一座雕著花葉的銀燈台點亮,移到桌上,拉過一條方凳,便就著燈光,密密縫起淩秀那件藍馬褂來。
淩秀負手立在門邊看著她,她人沐在柔紅的光下,垂首斂眸,一針一線悉心的穿梭縫補,宛然似個新嫁的娘子,溫柔,嫻靜,美麗……如果她是他的妻子……她十七,他二一,都是嫁娶的年紀了。
這一想,心波湧動,頓時蕩起滿懷的綺思,沒有辦法壓抑自己。真真將裂口縫妥了,細細銀牙,噬斷了線,起身把馬褂遞還給淩秀。
“行了,淩秀哥哥。”
淩秀伸出手──不是去接馬褂,是扣住真真的纖腕,將她一拉。
真真跌入淩秀懷中,她輕輕的驚喘,而他重重的呼吸。廳上銀燈紅光,他想像那是洞房的紅燭,燭色把真真的嬌靨映紅了,她羞不自勝,她是他新娶的嬌娘,他要把一腔翻江倒海的情意。全數向她吐訴……淩秀感覺到眼前迷離,蒙朧中所見,真真那秀致的眉眸近在咫尺,她的雙唇微啟,像綠枝梢上顫顫的瓔苞,色潤而紅……他向那唇苞吻去──“淩秀哥哥!”
真真的一聲驚呼,使得淩秀為之一震,驀地轉醒過來,忙將她放開。
兩人僵對,真真臉紅,他的臉更紅,像灌了烈酒那樣的燒著。
他猛咽著,不管要做什麼,都覺得困難,簡直無法排解眼前的窘境,好容易擠出一句,“真妹妹,我──”卻又沒了下文。千言萬語,不知道怎麼說出。
他突然把馬褂使勁一抄,旋身跨出門檻,一霎走得無影無蹤。
他走時帶起的一陣風,把銀燈上那簇小小的焰兒拂滅了,使得真真陷入幽黑裏,和那片黑一般的不知所措。
這天晚上,淩秀在廂房獨對孤燈,從初更悶坐到三更天,依舊忽忽如狂,心情沒辦法平複。
他懊惱自己造次,失去平日的自製,但是情烙如火,燒得他痛苦輾轉,不得安寧。他能夠把持多久,實在沒法子預測,他怕自己終會爆發開來,卻又渴望索性爆發開來。
挑明了,表明了,他愛真真,讓她知道,讓她表態,他也好明白她的心意。
她的心意……真真對他,對他究竟可有那麼一點心思在?平日相待,她的確是溫巧可人,每每一聲“淩秀哥哥,便教他心酥骨軟,不能自己。她為他縫衣,為他奉茶,一舉一動,一個好意,都足見有情,但是──那種情,是他要的那一種嗎?她的心,可是在他的身上?他沒有辦法揣摩,沒有半點把握,患得患失,心亂如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