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章 心痛時分(1 / 3)

眼色

【莎士比亞】

那個場景,讓他忽然覺得很像是靡菲斯特在和浮士德做交易,代價是快樂還是遺忘誰還記得,這一幕若是不說出來,便早就死在了記憶中。

可是記憶這種東西最不可靠。

燈光裏他的手指認真摩擦著玻璃酒杯,還掛著金色的液體。對天生的****我們要求繁盛,以便美的玫瑰永遠不會枯死。位置在角落裏,所以那麼多人來過,卻都沒有經過。

直到羅得停下來。

逆光裏看不清的一切始終清晰得可怖。

他笑笑遞過酒杯,看著對麵的男人坐下來。想著應該嚇壞他還是給他一頓最後的晚餐。

“我的音樂,為何聽音樂會生悲?”羅得看見陰影裏他說得漫不經心。

拒絕庸人。

“甜蜜不相克,快樂使快樂歡笑”說完一飲而盡他遞來的酒,羅得並不認為他應該坐在這裏和一個男人聊莎士比亞。

但是自己的確親力親為,並且暢快淋漓。

如果說原因,那麼男人習慣於怪罪舌尖辛辣的液體。

對方突然湊近,陰影從他淺金色的頭發上殆盡,深色的眼線幾乎割破眼角。

但是很美。

於是羅得安靜微笑。認真欣賞他琥珀色的眼睛。

他喜愛他看著自己欣賞的目光,

太多人為美震驚,而忘記了學會欣賞。於是他聽見自己說,“我們可以走了。”

羅得坐著不動,那姿勢悠閑並且無辜。

他重新坐下,笑得比玫瑰風情,還是一隻純金滾邊的玫瑰。

燈光變化,瞬間像一隻貓。

羅得伸出手撫弄他的頭發,俊俏的浪子,為什麼把你那份美的遺產在你自己身上耗盡,造化的饋贈非賜予。

他閉上眼睛任誰也辯不出思想,唇齒間還有酒氣,卻優雅得讓羅得很想抓住他蒼白的頸,那麼,美麗的鄙夫,為什麼濫用。

輕輕地笑聲,他在黑暗中看見滿目赤裸裸,白雪淹埋了美,而夏天尚未經提煉,凝成香露縮在玻璃瓶裏。

玻璃瓶玻璃瓶。

男人溫熱的手掌遮住他並不曾想要睜開的雙目,徑直拉起他走出去。

青銅色封麵的莎士比亞被扔在第三排的暗紅色沙發下,還好沒有煙灰。

【玻璃瓶】

他討厭玻璃瓶。

羅得鬆開手的時候他依舊不睜眼,純白色的襯衣掛在身上鎖骨昭彰地勾人。感覺到房間內光線的明亮,他皺皺眉竟然毫無征兆地向後仰,

他準確地落在kingsize的床上,

“你真喜歡冒險。我應該把你放在湖邊。”

他迅速找到一個舒適的姿勢躺好,“這不算冒險,因為你根本不可能那麼做。”

“為什麼?”

他看不見陰影正好覆蓋住自己,上方的羅得笑著問。

“你不是舞台上初次演出的戲子,你不會慌亂中竟忘記了自己的角色。”

唇齒間有薄荷煙草的味道。

他依舊不肯睜開眼睛,羅得竟然有些想念起驚鴻間他瞳孔的顏色。流盼把一切事物都鍍上黃金;駕禦著一切的美色,既使男人暈眩,又使女人震驚。

羅得感受到他輕微的戰栗被自己壓製住,什麼顏色,他堅持自己看清過,卻再也不能記清。

覺得你和別人不一樣,可是為什麼不一樣。

他在黑暗中咬著嘴唇思考,絲毫不覺有汗水滴落在自己的麵頰上,向著瞎子看得見的黑暗凝望,像顆明珠在陰森的夜裏高懸,變老醜的黑夜為明麗的白晝。這樣,日裏我的腿,夜裏我的心,為你、為我自己,都不得安寧。

不得安寧,滿目赤裸裸,白雪淹埋了美,而夏天尚未經提煉,凝成香露縮在玻璃瓶裏。

玻璃瓶,他伸出手狠狠地抓住羅得的背,一下兩下,

他聽見有指甲劃過玻璃瓶的聲響,一下兩下,

尖銳得撕心裂肺。

【臆想】

“玻璃會碎。”他的聲音極不連貫,巨大的喘息聲。

羅得無法停下來,“你說什麼?”

“玻璃會碎。”尖銳的刮蹭聲越來越大,近乎轟鳴,他覺得頭很疼。把華服加給我這寒傖的愛情,使我配得上你那繾綣的恩寵。

最終一地晶亮,拚拚湊湊風情綺靡,

他一次又一次看見碎玻璃帶著尖銳的棱角在眼前放大,

最終最終,什麼也看不見,

一次又一次,

他再也無法離開那張床,他的眼睛再也看不見。

羅得推開他叫救護車。

第六次,他不停不停逃出去回到那個地方尋找莎士比亞,有人會帶他走,有人會欣賞他的眼睛,有人最終砸碎了玻璃瓶,有人最終讓他再也看不見。

白色的醫用橡膠手套冷冰冰合上病例,“精神分裂。你今夜不幸碰上。”

羅得看他被捆綁起來,依舊不肯睜開眼睛。

很美的瘋子不是麼?竟然開始想念陰影裏他眼睛的顏色,羅得靠在牆壁上抽一支煙,蒸騰著薄荷的味道。“他的眼睛很美。”

醫生頭也不抬,“嗯,可惜瞎了。”

【眼色】

羅得安然看著好奇的房客,找個瘋子和瞎子尋歡多麼有意思。

他恰如其分帶著有些惶恐有些不安的表情離開。

洗個熱水澡,換身衣服,睡一個好覺。

夢裏有人媚眼如絲。

眼睛的顏色漂亮得像一隻貓。可是他記不住。

怎樣也記不住。

於是他打碎了玻璃狠狠地想要把它毀掉。不美了,就不需要記得。

我的眼和我的心在作殊死戰,怎樣去把你姣好的容貌分贓;要我不發瘋,而你不遭受誹謗,你要把眼睛正視,盡管心放蕩。

盡管心放蕩,

羅得笑得異常歡快,

還記得他帶血的眼角。

依舊美麗。

那個場景,讓他忽然覺得很像是靡菲斯特在和浮士德做交易,代價是快樂還是遺忘誰還記得,這一幕若是不說出來,便早就死在了記憶中。

可是記憶這種東西最不可靠。

燈光裏他的手指認真摩擦著玻璃酒杯,還掛著金色的液體。對天生的****我們要求繁盛,以便美的玫瑰永遠不會枯死。位置在角落裏,所以那麼多人來過,卻都沒有經過。

直到羅得停下來。

逆光裏看不清的一切始終清晰得可怖。

他笑笑遞過酒杯,看著對麵的男人坐下來。想著應該嚇壞他還是給他一頓最後的晚餐。

弱水三千

你給我一生,我予你一世……

“任憑弱水三千,我隻取一瓢飲。”因為愛極寶玉對黛玉這句愛的誓言,紫陌便用“弱水三千”作了自己的ID。大學畢業後她在就讀的城市謀得一份白領的工作,本應是讓很多女生羨慕,她卻不習慣於公司裏爾虞我詐當麵笑佛暗裏藏刀的職場生活,再加上不喜歡北方幹燥的天氣,時常想起那細柳含煙碧水蕩波就連空氣裏水分子也格外充溢的江南,便在眾人疑惑的眼光裏辭職回到故鄉,用積蓄開了一家花店,店名叫“遇見”。於是,孫燕姿幽幽的聲音浸潤著百花的芳芬縈繞在小店裏,讓你無處遁形地遇見。一遇偶然,便流連忘返,再遇鍾情,很多人就成了店裏常客,生意還令人滿意。

紫陌會把店裏的花拍成漂亮的相片,上傳到自己的博客裏,再配上優美的文字,吸引了一大批遊客在文章後麵留言讚美。看著陌生人的懿美之詞,紫陌的嘴角總會輕輕上揚,指尖在鍵盤上輕快地舞蹈,在留言後回複著,說著感謝。

夜裏,一個人的時候,她會放上一支旋律優美的曲子,品著茉莉花茶,聽著窗外滴答的雨聲,不覺清愁浮上眉心。這時,她便會寫一些籠罩著淡淡如煙愁思的文字,貼在博客裏,自己的心自己靜靜聽來。

紫陌就這樣和雨軒認識了。

雨軒,一個陽光大男孩,剪著短發,愛穿白色棉質上衣,藍色牛仔褲,白球鞋。他是某網站情感專欄的編輯,閑暇時也愛寫寫文章,愛去看看別人的博文。無意間闖入了紫陌的博客,“弱水三千”四個字令到他全身顫栗,那個女子柔美的臉又出現在眼前,原以為平複的心瞬間又被撕裂,大大小小地碎成無數碎片。

芊芊是他的初戀,他們是大學同學。她靈秀嬌小,秀發如絲般傾瀉在肩上,瓜子臉如江南的絲綢泛著誘人的光潔,兩隻眼睛如兩潭秋水,讓人深陷,笑時兩個小小的梨渦更讓人迷醉,像早春的桃花蜜,清香芬芳甜膩,化不開的柔情蜜意。遇到雨軒,那是她生命中的第一個男人,命裏注定的男人。她愛他,愛他陽光下白衣藍褲溫暖的味道,愛他月光裏如水的眼眸盯著她的神情,愛他在她耳邊輕輕說愛的聲音,愛他指尖劃過秀發時的溫度……他倆是校園裏公認的最佳情侶,讓所有人豔慕。

一次雨軒無意地問道:“芊芊,你有那麼多追求者,為什麼選擇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