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繪畫對色彩的運用很強調,典型的有拉斐爾的“雅典學院”。這也是西方繪畫與中國繪畫最本質的區別。
1. 石器時代
人類最早的繪畫產生於舊石器時代晚期,這時期的藝術持續約有一萬年之久,幾乎所有的圖畫都集中在舊石器時代最後5000年裏,即距今1.7萬年到1.2萬年的馬格德林文化時期,這些被繪製在原始洞窟岩壁上的最古老的圖畫,氣勢恢弘,栩栩如生,堪稱自然主義傑作。法國拉斯科洞窟和西班牙阿爾塔米拉洞窟的壁畫,是其傑出代表。
古希臘、羅馬由於戰爭與自然原因,沒有留下純粹的希臘繪畫,唯一的材料來自於“希臘瓶畫”,希臘藝術的兩種追求,一是真實再現,一是優雅和諧。而對羅馬繪畫的了解主要來自於龐培古城。
2.中世紀
中世紀(約公元476—1453)的漫長時期,處於古典文明的結束與複興之間。
很多人認為中世紀藝術怪誕、迷惑,甚至貶為醜惡,也有人認為此間藝術豐富,反映出了東方文化,希臘羅馬文化及蠻族文化的融合。中世紀基督教占主要地位,於是圖畫也為之服務。包括五個部分:一是早期基督教繪畫(2—5世紀);二是拜占庭繪畫(5—15世紀);三是蠻族及加洛林文藝複興;四是羅馬式(10—12世紀);五是哥特式(12—15世紀)。
3.文藝複興
意大利是文藝複興的中心地,14—15世紀早期畫家喬托、馬薩喬等把人文思想與對自然的逼真描繪結合,雖還具呆板僵硬痕跡,卻顯出了與中世紀不同的現實主義風格。15世紀末到16世紀中葉,畫家們在真實與幽雅方麵達到了統一,有了達·芬奇、米開朗琪羅、拉菲爾“盛期三傑”。提香、喬爾達內等威尼斯畫派畫家注重光與影的表現,追求享樂主義的情調,產生了深遠的影響。1520—1590年的手法主義畫家不關心作品內容的表達,而對形式因素予以極大的熱情,熱衷於表現扭曲的體態、奇特的透視和絢麗的色彩,反映出與文藝複興的古典審美精神相異的情趣。另外又有尼德蘭、德國、法國的文藝複興繪畫也把意大利風格與本土傳統融合,創出了自己的繪畫風格。
4. 17—18世紀
17世紀的西方繪畫又開創了一個生氣勃勃的新局麵。以意大利、德蘭德斯、荷蘭、西班牙和法國為代表。一般可分為三大類型:一是巴洛克,強烈的動勢、戲劇性、光影對比及空間幻覺等特點;二是古典主義和學院派,古典主義強調理性、形式和類型的表現,忽視藝術家的靈性、感性與情趣的表達;三是寫實主義,拒絕遵循古典藝術的規範以及“理想美”,也不願意對自然進行美化,即忠實地描繪自然。18世紀的西方繪畫,洛可可風格興盛一時。與此同時,寫實主義也得到發展。洛可可特點:華麗、纖巧、追求雅致、珍奇、輕豔、細膩的感官愉悅。
5. 19世紀
此時法國繪畫在歐洲起著主導性作用。法國繪畫的發展大致分為新古典主義、浪漫主義、寫實主義、印象主義、新印象主義和後印象主義等階段。
6. 20世紀
此時出現了眾多現代主義的思潮,在藝術理論與觀念上與傳統繪畫分道揚鐮。現代主義強調主觀情感的抒發,強調藝術的純粹性及繪畫語言自身的價值,他們排斥功利性,對描述性和再現性的因素也不以為然,他們認為最重要的是組織畫麵結構,表達內在情感,營造神秘夢境。其主要流派有:野獸主義、立體主義、巴黎畫派、表現主義、未來主義、維也納分離派、風格主義、達達主義等。
篆刻概述
篆刻是一種特有的傳統藝術,從古至今已有二三千年的悠久曆史。篆刻,顧名思義,即是用篆書刻成的印章,是一種實用藝術品。它又稱為“璽印”“印”或“印章”等,這些稱呼都因時而異。早在殷商時代,人們就用刀在龜甲上刻“字”(我們現在稱為甲骨文)。這些文字刀鋒挺銳,筆意勁秀,具有較高的“刻字”水平。在春秋戰國至秦以前,篆刻印章稱為“璽”。秦始皇統一六國後,規定“璽”為天子所專用,大臣以下和民間私人用印統稱“印”。這就形成了帝王用印稱“璽”或“寶”,官印稱“印”,將軍用印稱“章”,私人用印稱“印信”。
篆刻的“篆”字,古時寫作“掾”,從玉字旁。凡是在玉石上雕琢凹凸的花紋,都叫做“掾”。後來竹帛成為通行的書寫用具,於是篆字的形符,也由“玉”改為“竹”。其實在古代凡屬於雕玉、刻石、鏤竹、銘銅的範圍,都可稱為“篆刻”,印章的刻製隻是其中的一小部分而已。到了秦始皇時,將全國書體作綜合整理,書分八體,印麵上的文字叫“摹印篆”;王莽定六書時,稱為“繆篆”,從此便明定篆書為印章印文的使用字體。唐、宋之際,由於文人墨客的喜好,雖然改變了印章的體製,但仍以篆書作印,直到明、清兩代,印人輩出,篆刻便成為以篆書為基礎,利用雕刻方法,在印麵中表現疏密、離合的藝術形態,篆刻也由廣義的雕鏤銘刻,轉為狹義的治印之學。而此治印之學也有人直接稱為“刻印”“鐵筆”“鐵書”“刻圖章”等。
篆刻起源
篆刻,自起源至今的兩千多年的漫長曆史中,曆經了十餘個朝代。在這個長期的發展過程中,篆刻藝術出現了兩個高度發展的曆史階段。一個是戰國、秦漢、魏晉六朝時期,這一時期的篆刻用料主要為玉石、金、牙、角等。它被稱為“古代篆刻藝術時期”,它的篆刻藝術特點主要是以時代來劃分。篆刻發到了唐、宋、元時期,則處於衰微的時期。在這一時期,由於楷書的應用取代了篆書,同時官印和私印根本上分家,篆刻藝術走上了下坡路。這種形勢到了元末出現了轉機,畫家王冕發現了花乳石可以人印,從而使石料成了治印的理想材料。到了明代,篆刻藝術進人了複興時期。明、清以來,篆刻又迎來了它的第二個發展高峰期,它的篆刻藝術特點主要是流派紛呈。在這一時期文彭、何震對流派篆刻藝術的開創起了重大的作用。文彭係文征明的兒子,是他在一次偶然的機會,發現了“燈光石”凍石可以當做治印材料。經過他的倡導,石材被廣泛地應用。在這以後的一段時期內篆刻藝術流派紛呈現,出現了程邃、丁敬、鄧石如、黃牧甫、趙之謙、吳讓之等篆刻藝術家,一時間篆刻藝術呈現出了一派繁榮的景象。直至近現代篆刻大師吳昌碩、齊白石,從而形成了一部完整的中國篆刻曆史。篆刻藝術是書法、章法、刀法三者完美的結合,一方印中,既有豪壯飄逸的書法筆意,又有優美悅目的繪畫構圖,並且更兼得刀法生動的雕刻神韻。可稱得上“方寸之間,氣象萬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