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0章 拆掉人際心障之牆:別把陽光關在門外(1)(3 / 3)

我這種想法從高三的時候就有了。一次老師說,我們班上也就隻有10個人能考上大學。於是我心裏就想:全班幾十人,就10個人能上大學,這樣的競爭是多麼殘酷,如果我要考上大學,不就是搶了別人的機會嗎?即使真的考上了,不也會背負一種負疚感、罪惡感嗎?最後,高考結果出來,我真的考上了大學。可是,我沒有成功的快樂,而是帶著一種負疚感,開始了大學生活的。

我剛才說過,我是個努力上進的人,我不願意懈怠生活。所以,走進大學後,我照樣積極進取,也獲得了一些成績和榮譽,還拿過獎學金。但是,有時候還是常想起競爭的問題。上學期,我又拿了獎學金,一些老師同學祝賀之後,我又想:競爭中我得到了一些東西,對別人不是一種傷害嗎?自己這樣的奮鬥,這樣的成功,都是建立在別人失敗的基礎上,都是損傷了別人來成就自己。這簡直是一種罪過,這樣的奮鬥究竟有什麼意義?每到想起這個問題,情緒就會異常低落,消沉,迷茫,痛苦,煩躁不安,整個生活都沒有了意義,哎呀,那種感覺太痛苦了。可是,我又不願意無所事事,不願意放棄努力。幾天後,情緒慢慢地走出低穀,又重新開始了積極的進取。就這樣,情緒經常反複,越來越讓我迷惘,困惑,痛苦不堪。麵對競爭的社會,我不知道自己未來的路該怎樣走,是退縮,還是進取?

心理透析:關鍵在於弄清楚競爭的本質

溝通至此,可以肯定地判斷,這個年輕人的情緒問題不是什麼心理疾病,而是真正的事出有因——由於認知偏差導致了情感的低落。就是這樣,人的情緒不好往往是認知出了問題。因此,他的情緒問題的解決,關鍵在於進行認知調解,重新認識生活,重新認識競爭,弄清楚競爭的本質究竟是什麼。

不錯,自然界有競爭,人類社會也有競爭。表麵看來,競爭似乎就是爭奪,爭奪得你死我活。其實,這是對競爭的過於表麵化的理解,甚至是從根本上的誤解。麵對競爭青少年所以有種種困惑,與我們這麼多年來的教育偏差有關。過去,我們過多地注意了事物之間矛盾的一麵,而忽視了事物之間統一的一麵,讓有些人以為競爭就是你爭我奪,就是由你沒我,就是你死我活,從而沒有形成正確的人際觀念,沒有形成正確的競爭意識。致使不少人把競爭當成了“戰爭”,從而,導致兩種結果,一種是有人盲目競爭,不擇手段,甚至人格扭曲;一種是有人麵對競爭,迷茫困惑,不知何去何從,其結果,往往也會導致人格問題。這位年輕人就屬於後者。

心靈跨越:互惠互利是人際關係的本質

我們應該回歸對競爭本質的正確認識。按照詞典上的說法,競爭就是為了自己方麵的利益與人爭勝。既然競爭是與人爭勝,表麵看來,競爭的直接結果似乎是有勝有敗,似乎是你爭我奪,似乎是有我的就沒你的,似乎人際之間是一種互損的關係。然而,這隻是事情的表麵現象。

從根本上說,競爭的最終結果是促進個體的發展,進而帶來整個人類社會的發展。沒有競爭,可能人類今天還在茹毛飲血。從這個角度說,競爭是發展的內在動力,是一件好事。競爭促進了所有競爭者的潛能最大的開掘,促進了所有競爭者素質的最大的發展。所以從本質上說,競爭的各方都是受益者。正是因此,才有了“重在參與”的理念。就拿各種賽事說,最高獎隻有一個,為什麼那麼多選手積極參與?而且有相當的選手,參賽前就已經注定與最高獎甚至最低獎都無緣,他們為什麼還要積極參與?就是因為賽事中的競爭,可以促進所有參與者的發展和進步。就是說,競爭的根本結果是互惠互利互相促進。互利,才是競爭的根本意義,是競爭的實質。

從社會心理學角度說,互惠互利,是人際關係的本質。任何人的發展,與他人都有種千絲萬縷的聯係,這種聯係,就是一種互惠互利,而不是互傷互損。至於競爭中爭取自己的利益,這本身沒有什麼不對。問題在於,既然是互利的,你就不能損害別人的利益,應該在互利中共同發展。如果有人硬是把本來應該互利的關係,當成互損的關係來處理,到頭來受害的也是自己。至於有人不擇手段的損人利己,那根本就不是競爭,而是侵害,甚至是犯罪了。總之,真正合理的競爭是一種相互促進,就是一種互利,是一種雙贏。

交流至此,年輕人不再困惑:我知道自己的路該怎麼走了,麵對競爭,應該積極進取,因為競爭是互利,是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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