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五七花牌俗稱“十七個”,相傳南宋時期發源於公安縣夾竹園鎮黃金口一帶。我揣摩發明者的意圖是,鑒於當時的教育背景和“口口相傳”的教學方式,人們為了尊崇孔子,傳承儒教,而把尊孔的言論編成“三字經”以紙牌形式製成卡片進行遊戲,以後逐步形成一種娛樂工具。最早的花牌隻有六個三字句:“上大人,孔乙己”,意為稱得上上等大人的唯有孔子一人;“化三千,七十土(士)”,指孔子教化弟子三千,而稱得上賢士的隻有七十二人;“八九子,可知禮”,意為孔子七十二賢士中,知道禮義廉恥的隻有八九人(可能就是《論語》中常與孔子對話的如顏回、子路等),以後逐漸增加句子,不斷演化,供人們在遊戲中學習文化禮教,數學算術,寓教於樂,一舉多得。多少年來,公安人隻要得空,便樂此不疲,此真乃公安特色!我甚至建議有關部門將其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向上申報。
合理歸類
篇目設置中的內容歸類在修誌中顯得尤為重要。歸類原則上以工作性質而定,但很多時候,縣誌是一個縣的階段性工作的綜合記述,不能是部門工作的反映,必須考慮工作的關聯性,如完全按管轄分類或按統計口徑分類,則可能出現兩種情況,要麼油水分離,要麼無謂重複。比如鄉鎮企業,原稿編在農業類,且未出現在一級目中。從國家鄉鎮企業局屬農業部二級單位這點看是可以,但我考慮三個方麵的因素:1.在那個年代,鄉鎮企業曾被譽為“異軍突起”,“半壁江山”,這種經濟類型也的確是一個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應在一級目中出現;2.鄉企統計口徑一直是獨立的,但與工業企業是孿生兄弟;3.從改革的角度講,工業企業的改革和鄉企改革在公安乃至在全國,一是形式基本一樣,二是步驟基本一致,工作的關聯度十分緊密,若要分開,在兩處都必須寫企業改革,概念、形式、內容都會出現嚴重重複。故我將鄉企作為一級目與工業並列,再下設一個“企業改革”子目。子目中大致寫三個方麵:企業整頓、轉換企業經營機製,產權製度改革。篇目為“工業·鄉鎮企業”。似乎更為妥當。
再如財政稅務。財稅原分為兩卷,我決定並為一卷,卷目為“財政·稅務”。原因是財稅原本是一家,後分為財政、稅務兩家,稅務又分為國稅、地稅。若財稅分為兩卷,在介紹機構合分的內容方麵則不可避免地出現雷同。兩者並列,便可在篇首無題小序中綜合簡介財、稅由一家分為兩家,又由兩家分為三家的過程,讓讀者對財政機構和稅務機構的變更、設立和人員變動情況一目了然。
編年體史誌是要求以時間為徑,以事件為緯而進行記述的。溫家寶同誌簽署的《地方誌工作條例》(國務院第467號令,2006年5月8日)第三條中指出:“地方誌書,是全麵係統地記述本行政區域自然、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曆史與現狀的資料性文獻。”如此,就不可缺項斷線。在解決這一問題過程中,我們采取的辦法是一方麵對部門相關工作作進一步了解,一方麵增設表格,在內容方麵,黨的地方組織中補充了“重要決策”,政府卷中補充了“施政舉要”,人民代表大會卷中補充了“常委活動”內容,農業類中補充了“農業綜合開發”、“農村經營管理”,商貿卷中補充了“專賣管理”,國土卷類中補充了“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建設用地管理”等。
數據是史誌不可或缺的內容,而表格則是數據的有效載體,是文字表述不可取代的形式。因為有些地方涉及數據太多,用文字表述可能造成“亂花漸欲迷人眼”,用表格承載數據,與文字互為補充,相得益彰。所以此次編修增設了很多表格。這些表格原本就是所在單位平時就有的統計資料之一,既容易搜集,又減少了很多文字。
藝文入卷
公安,曆史悠久,人傑地靈,明朝萬曆年間即有“公安派”文學享譽文壇。新中國成立後,更有不少仁山智水者或則拾來散落的公安文化,發思古之幽情;或則撿得遺棄的曆史碎片,化腐朽為神奇;或則采擷新生的時代信息,同與江河共潮聲。湧現出了大批膾炙人口的文學作品,並以詩社、楹聯學會、辦內部刊物開展交流活動,我偶爾應邀參加,深受感染。這次修誌過程中,我感到文化藝術卷僅能反映文化工作麵貌,不足以反映公安的文化成果。同時,作為縣誌,應是全方位展示全縣各個方麵工作的一個載體,不能編成“經濟年鑒”,便設想另立一卷——藝文,起始時間為新中國成立之後(因新中國成立後第一部公安縣誌沒有藝文卷)。要編藝文卷就要搜集資料,我幾次到縣詩詞學會和楹聯學會或通過互聯網發布信息。信息發出,稿件如雪花飄來。我從中篩選了一百二十多篇(首、副)作品(約八萬餘字)編成藝文一卷。其中文十四篇,詩三十七首(舊體詩三十首,新體詩七首),詞二十一首,曲(藝)十首 ,按照文學常識,有曲牌的元曲意義上的曲八首,曲藝作品(公安道情、公安說鼓)兩篇,聯三十三副。作者七十餘名(分別以姓氏筆畫排序),身份有全國魯迅文學獎獲得者,有國家一級作家,有博導、大學教授、中小學教師和在校中學生,有工人、農民、社會賢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