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指出了科斯企業理論的缺陷在於科斯所講的企業的特征在於它通過比普通的市場擁有更為優越的權利(如命令、強製或行動的紀律等)來解決問題。企業憑什麼保證雇員一定服從雇主呢?如果雇員不服從,他又能怎麼樣呢?不過是解雇而已,這種權威與市場交易中單個消費者向食品商分派任務的情況並沒有區別。由此,他們的結論是企業的實質並不是雇主與雇員的長期合同,而是團隊生產。他們進一步分析,團隊生產指的是,一種產品由若幹個集體內的成員協同生產,而且任何一個成員的行為都將影響其他成員的生產率。由於最終產出是一種共同努力的結果,每個成員的個人貢獻不可能精確地進行測定,因此,不可能按照每個人的真實貢獻支付報酬,這必然導致行為人的偷懶問題,即團隊成員缺乏努力工作的積極性。為了減少這種行為,就必須讓部分成員專門從事監督其他成員的工作。為了提高監督者的積極性,就必須讓他能夠占有剩餘權益。同時為了保證監督的有效性,監督者又必須擁有修改契約和配置其他經濟資源包括其他經濟個體的權利,從而使監督者必須是團隊固定投入的所有者,因為由非所有者監督投入品的使用成本過高。這一點在筆者對人力資本產權的分析中進行了很好的闡述。阿爾欽和德姆塞茨的團隊生產理論一方麵將企業理論的研究引入了企業內部結構的權利安排方向,另一方麵強調對行為的支配,而非對財產的支配,從而比交易費用理論更深入和現實。有一點需要明確,就是在他們看來,所有的團隊成本都是“資本同質”的,可以從他們中隨意地選擇監督者,從而把到底應由誰來充當監督者這一重大問題簡單化為監督成本問題。但是,筆者認為這不僅隻是一個簡單的監督成本問題,而是一個監督者選擇或者說監督者產生的複雜問題。
霍姆斯特姆(Holmstrom,1991)承接阿爾欽、德姆塞茨團隊生產理論的研究認為,如果監督者的剩餘權益來源於團隊生產中的每個成員的貢獻,那麼,由於度量每個人貢獻程度存在困難,從而影響到監督者選擇的決策過程,所有權在此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他們的觀點是所有權應當與那些貢獻最難估價的投入要素相聯係,從而有效解決企業人力資本的激勵問題。在資本主義古典企業中,之所以資本雇傭勞動,是因為當時資本的貢獻最難度量。霍姆斯特姆的研究無疑比阿爾欽和德姆塞茨的研究更進了一步,認為激勵比監督更重要,並提出了利用權利安排與要素貢獻估價相聯係的思路。但是,事實上,在企業生產的諸要素中,並非物質資本的貢獻最難估量,相反要估量人力資本的價值是最困難的。對於測算物質資本的貢獻,目前有許多的方法,但作為企業價值創造者的人力資本的貢獻由於人力資本研究的複雜性而未形成有效的測算方法。因此,霍姆斯特姆的結論是應該讓人力資本所有者擁有所有權。
區別於霍姆斯特姆和泰若勒理論,詹森和梅克林(JensenandMeckling,1998)則從另一個角度發展了團隊生產理論,考察了在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情況下的企業內部對管理者的激勵問題。他們認為,在兩權分離情況下,由於管理者不是企業所有權的完全所有者,因此,一方麵,當管理者盡了最大努力時,他可能承擔全部成本而僅獲得一部分利潤;另一方麵,當他消費額外收益時,他可能取得全部好處卻隻承擔一小部分成本,結果造成管理者一味追求額外消費,而不積極努力工作,使得企業的價值下降,小於他作為企業完全所有者時的企業價值,兩者的差額被稱為代理成本。而降低企業代理成本,提高企業經濟效率的關鍵是讓管理者成為完全的剩餘收益的擁有者。同時,他們還認為,當管理者自身財富的限製不足以補償代理成本時,會導致企業破產清算。采用舉債籌資雖可在一定程度上解決管理者財富限製難題,但它又易引起另一種代理成本,即管理者由於可將失敗的風險利用有限責任製推給債權人。因此,一個均衡的企業所有權結構應是由股權代理成本和債權代理成本之間的平衡關係決定的。詹森和麥克林的理論考察的實際上是現代企業製度中的權利安排。因此,對筆者構建經營者人力資本產權博弈模型有很強的借鑒性。企業契約理論中的委托代理理論一方麵考察代理問題,而另一方麵又強調委托問題。他們認為,委托代理理論研究的重點是在固定的委托代理關係下如何實現激勵相容。因此,他們假定:①委托人對產出沒有(直接的)貢獻;②代理人的行為不易直接地被委托人觀察到。在假設條件成立的情況下,研究委托人如何選擇使代理人按照委托人的利益選擇行動的激勵機製的問題。他們認為,由於委托人不能直接觀測到代理人選擇了什麼行動,而隻能觀察到另外一些變量,這些變量是由代理人的行動及其他因素共同決定的,且由於存在著代理人的個人利益,委托人利益與代理人利益之間通常存在衝突。因此,委托人的問題是如何根據這些觀測到的變量來激勵代理人,采取有利於委托人的行動。在他們看來,在任何滿足代理者參與約束及激勵相容約束,使委托人預期效用最大化的激勵合約中,代理人都必須承擔部分風險。委托代理理論進一步改進了人們對資本所有者、管理者、工人之間內在關係以及更一般的市場交易關係的理解,對於本書探討經營者人力資本產權特性極有幫助,尤其是它將不完全信息與風險狀態引入企業所有權的安排中,並將其作為影響內部權利安排的主要因素。應該說,委托代理理論對於分析企業治理結構的構建和激勵約束機製的建立都有極強的理論借鑒意義,是分析企業所有權安排即人力資本所有者和物質資本所有者如何分享企業所有權的一個重要的理論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