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所以在這裏講了許多關於閑暇的理論,並借閑暇的問題來展開談機會成本的概念,實在是出於我自己對時間有限這一自然的、嚴酷的規律的深切感受。不管別人如何,我反正是個“笨鳥”,隻覺得白日苦短。早上起來,書本擺上,沒讀幾頁,稿紙攤開,沒寫幾行,轉眼已是半夜十一二點,趕緊再“最後衝刺”,突擊一下,已是精神恍惚;上床去睡,早上再睜眼時,總會想到這還沒有做完,那已到了期限,像是一場噩夢;這也想幹,那也承諾,“狗攬八泡屎”,又不願意糊弄事,最後是焦頭爛額,欠下一屁股文債。於是你便沒有時間找朋友聊天聚會,沒有時間打牌下棋,沒有8小時之外,也沒有了星期天。以前夫人拉我出去玩,隻說乘車太擠太費時間,不願費那個勁兒,玩一趟回來太累,信誓旦旦說如果自己有了汽車,一定多玩幾次加以補償。後來真的傾其所有,咬牙買了汽車,一年多了,真正出去玩才隻有兩次,不知以後是否會補上。要是不會玩,不想玩,倒也罷了,因為那種情況下“玩”這件事並不能給你提供多少“滿足”,也不會覺得有什麼損失,但問題在於我骨子裏還是貪玩的。在兵團時曾連續三天三夜玩“三打一”(撲克)賭煙卷,直到如今兵團戰友們相聚還是想賭一盤(與別人玩根本交不上手);武俠小說、武打片是不看的,但警匪片卻也可以算是一個嗜好,在沒有什麼好的藝術片的情況下,來點警匪較量的懸念,欣賞一下編劇新奇的騙觀眾的小把戲,也是一種享受。在大學二年級學會跳舞,哪個舞場上也還是拿得出手的,也曾是不大不小的舞迷,況且跳舞不在跳舞本身,而在於舞場的輕鬆熱烈、舞樂的柔和歡快、舞伴的賞心悅目。還有運動,應該說我不是十分熱衷,特別像跑步之類枯燥單調的項目,從來是抵觸的,但像乒乓球、網球之類活動量不那麼劇烈,技巧性、競爭性較強的玩法,還是喜歡玩的。球拍、球網、球衣、球鞋,也是一應俱全,隻是總在那裏閑置;年歲越大,越知道應該加強運動,計劃訂了幾次,卻還是每每“等這個活幹完以後”,至今沒有一次實施。所有這些,都無時無刻不在提醒著你,你正在損失著什麼,犧牲著什麼,使你真正懂得“機會成本”的概念,告訴你必須學會在有些事情上適當“收縮”,不要超越時間那死的、鐵的、雷打不動的、殘酷無情的自然界限。
做事情的機會成本是閑暇,反過來說,“閑暇”本身也有它的機會成本,比如說一個人什麼事不做,或者做得很少,倒是舒服自在,但因此也就成就不了什麼事業,比如說掙不到更多的錢,得不到更多的物質享受,看著別人有錢買這買那、出門旅遊,而自己隻能最多沏一杯茶在家裏享受“清淡的閑暇”。機會成本概念的核心在於任何事情都不是隻好隻壞,而是有利有弊,有得有失。機會成本的概念具有普遍的意義和適用性,就在於可以說什麼事情都有它的機會成本。我們上麵僅僅是就“時間”本身談問題,還沒談為做成一件事所需付出的其他代價,比如“痛苦”或“辛苦”,從這些代價當中,我們可以更了解機會成本的無所不在。為官當政,有權有勢,萬人之上,又有一種幹國家大事的感覺,但所受的約束也大,上下左右都要小心謹慎;搞學術研究,“臭知識分子”一個,相對來說卻有可以保持較大的個性的自由,自己寫了東西簽上自己的名,用不著看上司的臉色。自己當老板開公司,可以更大地發揮才幹,賺了錢拿大頭,但操心也大,每天要忙於生意,還要承擔賠本的風險;做個小職員“打打工”,雖然要看老板的臉色行事,但不操那份心,這時你也就不能抱怨為什麼別人比你更有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