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衡”與“中庸”
既然如我們前麵所說,生活中有那麼多的東西都可以給我們帶來幸福或滿足,那麼,假如(請注意這是一個特定的“假如”)一個人不特別地偏愛什麼,又假如各種社會的外在條件允許他進行選擇並能使他實現自己的選擇,他的最合理的、最佳的生活選擇,就是把自己可以支配的時間和精力適當地分配在各種活動中、各種目的上,什麼都來一點,什麼都不太多,適可而止,恰到好處。比如說(僅僅是比如說),一天共有24小時,減去8小時睡眠,還剩16小時可支配的時間,我們可以平均地分配在4件大事上:掙錢(養家糊口、物質享受)、當官(社會地位、社會服務)、治學(陶冶情趣、發展文化)、娛樂(休閑玩物、保養身心),每件上麵4個小時(不妨設想8小時上班,一半是為了掙錢,一半是為了當官),哪一樣也別太多,哪一樣也別太少,哪一樣也別漏掉,這種活法一定是一個在經濟理論上可以被證明為對這個特殊的人(由那些“假如”來定義的人)的最好活法。
這當然是為了用簡便的方式說明問題而舉的一個極端的例子,其實這裏一般的道理僅在於:假如(還是請注意這個“假如”)一個人沒有特殊的偏好的話,假如他不是財迷或官迷或書蟲或“玩鬧”的話,他的最佳選擇是將自己的時間精力適當分散地用於幾種目的之上,不可在某一特殊目的上用得過多。之所以如此,就在於經濟學裏一個重要的道理:人從一件事上所能獲得的滿足一般是“邊際遞減”的,太多了就會“太膩”,不如來點別的。抽煙時第一口最香,抽到最後就無所謂了;吃飯時第一碗最好吃,一般最多兩碗、三碗,吃到第四碗已覺撐得慌,已經開始難受而不是享受了;電視一台沒有,十分難受,但有了一台之後若再買一台,不能說完全沒用,但顯然用處不大了。沒錢的時候有1塊錢能解決基本的生存問題,這是要命的事,每一分錢都要算計著花,但每月要能掙一萬塊,1塊錢掉到地上可能都不去揀,拿著錢可能胡亂地買些沒什麼用的東西。沒有官位時,一頂小烏紗帽可以把你與芸芸眾生區別開來,但官當得越大,責任也越大,官場上的競爭也越激烈,政敵也會越多,再爬一級也越不容易,弄得你可能不想再往上爬,因為算下來官階的“邊際好處”已越來越小。沒有名氣的時候,一點名氣使你沾沾自喜半天,名氣大了時,再多幾個人知道你,再多幾家報刊印上你的芳名已不會令你感動了。第一本書讀著一切都新鮮,知識長了一大塊,再讀第二本,有些東西你已知道,味道就不會那麼濃了。休息也是一樣,勞累一天回到家裏休息一下,或奔波幾天後休一個周日,是一種難得的享受,倍加珍惜;讓你整天閑著不做事,你還得找點事“打發日子”,英文裏叫做“kill the time”(殺死時間),就是說那時間對你來說已經可厭了。所以,最好的辦法就是“適可而止”,哪一方麵花的時間精力都不要過多,勻出來用到那些還能給你帶來較多滿足的事上去,這樣幾項加到一起所能獲得的“總的滿足”,才會最大。在經濟學中,一般的道理就是在每一件事上付出的精力,所能帶給你的滿足,在“邊際上相等”的時候,你所獲得的滿足最大。而達到這樣一種“最大滿足”的狀態,經濟學裏就叫做個人選擇的“均衡”。所謂“邊際上相等”,簡單說就是你在一件事上多花點工夫,與在另一件事上多花點工夫,所獲得的滿足都是一樣的;或者反過來說,這時你若在一件事上少花點工夫,在另一件事上多花點工夫,並不能使你獲得更大的滿足。我們後麵還會通過對其他因素的分析,來說明要想獲得最大的滿足,人們實際上應該怎樣分配自己的“工夫”,但以上說的這些,作為一種一般的道理,總是適用的。
說到這樣一種生活選擇的“均衡”,立刻想到了中國哲學中的“中庸”之道。其實經濟學的這些道理,在實證分析的意義上(而不是價值判斷或作為一種生活“主張”的意義上),與中庸之道是相通的。最近讀到崇尚閑逸的大文豪林語堂先生(我們後麵要說一下他本人的“說一套做一套”)關於中庸之道生活觀的一些絕妙的文字,這裏不妨抄錄一些,讀者可以從中更好地了解我們上麵所說的那些道理。
“半玩世者是最優越的玩世者。生活的最高類型終究是《中庸》的作者,孔子的孫兒,子思倡導的中庸生活。古今與人類生活問題有關的哲學,還不曾有一個發現比這種學說更深奧的真理,這種學說所發現的,就是一種介於兩個極端之間的有條不紊的生活——中庸的學說。這種中庸的精神在動作和不動作之間找到了一種完全的均衡(他也用了“均衡”二字——引者注),其理想就是一個半有名半無名的人,在懶惰中用功,在用功中偷懶;窮不至窮到付不起屋租,而有錢也不至有錢到可以完全不工作,或可以隨心所欲地幫助朋友;鋼琴會彈,可是不十分高明,隻可以彈給知己的朋友聽聽,而最大的用處卻是做自己的消遣;古董倒也收藏一些,可是隻夠排滿屋裏的壁爐架;書也讀讀,可是不太用功;學識頗淵博,可是不成為專家;文章也寫寫,可是寄給《泰晤士報》的信件有一半退回,有一半發表了——總而言之,我相信這種中等階級生活的理想,是中國人所發現的最健全的生活理想。”“最快樂的人終究還是那個中等階級的人,所賺的錢足以維持經濟獨立的生活,曾替人群做過一點點事情,僅是一點點事情,在社會上有點名譽,可是不太著名。隻有在這種環境之下,當一個人的名字半隱半顯,經濟在相當限度內尚稱充足的時候,當生活頗為逍遙自在,可是不是完全無憂無慮的時候,人類的精神才是最快樂的,才是最成功的。”林語堂:《誰最會享受人生》,湖北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26~2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