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封鎖是以終止敵國使用它的或被它占領的港口、海軍基地、海岸和有商業用途的海上浴場或其他與外界聯係為目的的設施,由交戰國(或國家集團)海軍實施的一係列強製性行動。海上封鎖作戰是海軍傳統的作戰樣式。從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到近期發生的曆次局部戰爭,對臨海國家作戰大都采取某種形式的海上封鎖。它的直接目的在於隔絕敵人與外界的海上聯係,限製敵海上軍事活動;但是,不片麵地追求殲敵數量,力求通過封鎖使敵受到孤立和威脅,產生政治、經濟、軍事、心理的綜合效應,以達到“不戰而屈人之兵”的效果。
一般來說,海上封鎖是不主動打擊對方的運輸艦船、港口設施和軍事目標的。它既不危及對方的領土,不在陸上攻城占地,又避免了更深層次軍事介入的風險,尤為適應現代局部戰爭有限性的要求。海上封鎖作戰方式多樣,既可實施全麵封鎖,又可實施局部封鎖;既可實施嚴密封鎖,又可實施經濟封鎖;既可隻封不打,又可封打結合;既可長期封鎖,又可短期封鎖。高技術條件下的海上封鎖作戰,參戰兵力幾乎是采用各種最先進的武器裝備,並建立起能從水下、水麵、空中對敵進行阻攔和打擊的立體層次。隨著各種武器裝備的發展,奪取製海權、製空權、製電磁權的內容和方法也隨之發生了變化。核動力潛艇的問世和艇載巡航導彈的應用,使得水下奪取製海權必須優先取得製空權,將兩者結合以發揮優長;電子技術在軍事上的廣泛運用,已滲透到各個領域,爭奪電磁頻譜的優勢成為奪取戰場主動權的前提,從而更強調把奪取製海權、製空權、製電磁權的鬥爭有機地融為一體。這幾方麵相輔相成,互相依存,成為奪取封鎖海區控製權不可或缺的內容。
1972年5月,在越南戰場上,美軍因蓬勃發展的越南南方武裝力量的打擊而日益陷於被動。美國為了遏止越南南方武裝力量的進攻,扶持南越傀儡政權,除大量增兵南越外,恢複了對越南北方的轟炸。與此同時,美竟然對越南北方實施水雷封鎖。9日淩晨,美海軍艦載機100餘架及戰艦6艘陸續對海防、廣安、鴻基和塗山等沿海地區進行了猛烈的轟炸和炮擊。其實,這不過是美布雷行動前的軍事佯動和火力掩護。此時,從金蘭灣外的兩艘航母上迅疾起飛了40架A─6、A─7型飛機,機上滿載MK─52、MK─42型水雷直飛海防港,並立即布撒在海防港的內外航道中。幾乎與此同時,百餘架岸基飛機也傾其機載水雷布撒於鴻基、紅河口和塗山等航行要道。
此後接連數日,美艦載機、岸基飛機晝夜連續對海防、鴻基、錦普和會江口等港口實施布雷,不斷擴大布雷範圍,先後封鎖了太平河、馬江、格棱口箏河、日麗河和紅河等10多條河口港灣、水道。5月15日之後,美軍開始全麵補充布雷,進一步擴大雷區。19日,美已完成了對越南北方港口和紅河地區的水雷封鎖。在這次布雷行動中,美軍主要使用了MD─52、MK─42兩種磁性水雷;為了迷惑和恐嚇對方,美軍還將部分塗漆的圓木、鐵桶和水泥墩投入雷區中,虛張聲勢,以假亂真。此次布雷行動,美軍共撒布形形色色水雷6000餘枚,構成43個雷區。由於對這次布雷封鎖,越南缺乏思想準備和防範措施,因而先後有26艘運輸船及數十艘其他艦船觸雷受損,另有26艘外輪被困於港內,無法動彈。整個海上的交通陷入癱瘓,越被迫派代表與美方在巴黎談判。美軍用水雷封鎖的手段達到實現其體麵撤軍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