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敘述看見父親的背影,非常感動,計有兩回:一回在父親去買橘子,爬上那邊月台的時候,一回在父親下車走去,混入來往的人群裏頭的時候。前一回把父親的背影描寫得很仔細:他身上穿什麼衣服,他怎樣走到鐵道邊,穿過鐵道,怎樣爬上那邊月台,都依照當時眼見的寫出來。在眼見這個背影的當兒,作者一定想到父親不肯讓自己去買橘子,仍舊把自己當小孩子看待,這和以前的不放心讓茶房送,定要他親自來送,以及他的忙著照看行李,和腳夫講價錢,囑托車上的茶房好好照應他的兒子等等行為是一貫的。作者一定又想到父親為著愛惜兒子,情願在鐵道兩邊爬上爬下,做一種幾乎不能勝任的工作。這中間含蓄著一段多麼感人的愛惜兒子的深情!以上這些意思當然可以寫在文章裏頭,但是不寫也一樣,讀者看了前麵的敘述,看了對背影的描寫,已經能夠領會到這些意思了。說話要沒有多餘的話,作文要沒有多餘的文句。既然讀者自能領會到,那麼明白寫下反而是多餘的了,所以不寫,隻寫了“我的淚很快地流下來了”。後一回提到父親的背影並不描寫,隻說“他的背影混入來來往往的人裏,再找不著了”。這一個消失在人群裏頭的背影是愛惜他的兒子無微不至的,是再三叮嚀舍不得和他的兒子分別的,但是現在不得不“混入來來往往的人裏”去了。做兒子的想到這裏,自然起一種莫名其妙的心緒,也說不清是悲酸還是惆悵。和前麵所說的理由相同,這些意思也是讀者能夠領會到的,所以不寫,隻寫了“我的眼淚又來了”。
到這裏,全篇的主旨可以明白了。讀一篇文章,如果不明白它的主旨,而隻知道一點零零碎碎的事情,那就等於白讀。這篇文章的主旨是什麼呢?就是把父親的背影作為敘述的主腦,從其間傳出父親愛惜兒子的一段深情。
這篇文章記父親的話隻有四處,都非常簡單。並不是在分別的那一天,父親隻說了這幾句簡單的話。而是因為這幾句簡單的話都是深情的流露,所以特地記下來。在作者再三勸父親不必親自去送的當兒,父親說,“不要緊,他們去不好!”在到了車上,作者請父親回去的當兒,父親說,“我買幾個橘子去。你就在此地,不要走動。”在買來了橘子將要下車的當兒,父親說,“我走了;到那邊來信!”在走了幾步回過頭來的當兒,父親說,“進去吧,裏邊沒人。”這裏頭含蓄著多少憐惜、體貼、依依不舍的意思!我們讀到這幾句話,不但感到了這些意思,還仿佛聽見了那位父親當時的聲音。
其次要說到敘述動作的地方。敘述一個人的動作當然先得看清楚他的動作。看清楚了,還得用最適當的話寫出來,才能使讀者宛如看見這些動作一樣。這篇文章敘述父親去買橘子,從走過鐵路去到回到車上來,動作不少。作者所用的話都很適當,排列又有條理,使我們宛如看見這些動作,還覺得那位父親真做了一番艱難而愉快的工作。還有,所有敘述動作的地方都是實寫,唯有加在“撲撲衣上的泥土”下麵的“心裏很輕鬆似的”一語是作者眼睛裏看出來的,是虛寫。這一語很有關係,把“撲撲衣上的泥土”的動作襯托得非常生動,而且把父親情願去做這一番艱難工作的心情完全點明白了。
有幾處地方是作者說明自己的意思的:在敘述父親要親自去送的當兒,說自己“北京已來往過兩三次”了;在敘述父親和腳夫講價錢的當兒,說自己“總覺他說話不大漂亮”;在敘述父親鄭重囑托車上茶房的當兒,說自己“心裏暗笑他的迂”。這些都有襯托的作用,可以看出父親始終把作者看做一個還得保護的孩子,所以隨時隨地給他周到的照顧。至於“我那時真是聰明過分”,“那時真是太聰明了”,那是作者事後省悟過來責備自己的意思,“聰明過分”,“太聰明了”,換句話說就是“一點也不聰明”。為什麼一點也不聰明?因為當時隻覺得父親“說話不大漂亮”,暗笑父親“迂”,而不能夠體貼父親疼愛兒子的心情。
這篇文章通體幹淨,沒有多餘的話,沒有多餘的字眼,即使一個“的”字一個“了”字也是必須用才用。多讀幾遍,自然有數。
1936年1月10日,刊《新少年》創刊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