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生活非常繁複,人與人之間不能夠單把所接觸的東西、所知道的東西互相告訴了就完事,還得把所發見、所理解的道理互相傳授,互相印證,使彼此的知識更加豐富起來。因此,寫文章不能隻寫記敘文,還得寫說明文。
說明文的用處非常大。咱們讀的教科書就大半是說明文。生理學、物理學的教科書不必說了;就像曆史教科書,它那述說史實的部分固然是記敘文,但是指明前因後果的部分就是說明文;又像地理教科書,它那述說地方的部分固然是記敘文,但是闡明有關人文的部分就是說明文。
這篇文章中所引勒·可爾褒齊的話“家是住的機械”,可以說是最簡單的說明文。隻有一句話,但是說出了他對於家的理解。通常的說明文也無非許多這樣形式的話的集合,以及它們的引申。像這篇文章的第一節,作者對於“現代建築的形式美”有四項理解,就用四句話來說明。這四句的每一句,形式都和“家是住的機械”相同。例如第一句,其實就是“現代建築的形式美的條件是建築形態須視實用目的而定”。說了這四句恐怕人家還不明白,要問什麼叫做建築形態須視實用目的而定。這就不得不加引申,於是寫了第二節。第三、四、五節也是同樣的道理。這就構成了全篇。
說明文的好壞在乎所發見、所理解的道理準確不準確。發見得準確,理解得準確,寫下來的就是好的說明文,除非文字上有什麼毛病。如果所發見的是空想,所理解的是誤會,即使文字上一無毛病,也不能認為是好的說明文。怎樣才能使所發見、所理解的道理完全準確呢?這要靠平時修養、鍛煉,是整個生活上的事情,不是隻讀幾篇文章所能做到的。
1936年5月25日,刊《新少年》1卷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