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蘇雪林的《收獲》(2 / 2)

這一回請讀者讀一篇清新愉快的文章。這篇文章敘述的是采葡萄的事情,已經夠愉快的了。但是愉快的事情由心情不愉快的人看來,未必感到愉快。可巧作者當時懷著一腔愉快的心情,又親手去做那愉快的收獲工作,情境相生,才寫下這篇充滿快感的文章。

這裏要向讀者提出一個問題:如果你胸中湧起了某一種感情,你要把它抒寫出來,讓別人對你抱同感,你預備怎樣抒寫呢?是不是快樂的時候連連寫“快樂呀快樂”,痛苦的時候連連寫“痛苦呀痛苦”呢?

讀者想了一想之後,請把自己的答案和以下的話比照。

“快樂呀快樂”“痛苦呀痛苦”的辦法如果出之於口頭,別人還可以從你的臉色和聲音感知你快樂了,你痛苦了。如果用之於筆墨,效果更要減少。你即使寫上一百個“快樂”,一百個“痛苦”,別人隻能夠知道你在說“快樂”,在說“痛苦”,卻無從感受,當然說不上對你抱同感了。

所以抒寫感情並不在乎堆砌“快樂”“痛苦”之類的字眼;這些字眼竟可以一個也不用,自有別的方法收到抒寫感情的效果。如果你把引起你感情的原由和經過寫出來,無論外界的事物或是內心的變化,都照當時所感受到的寫出來,這就抒寫了感情了。別人看了你的文章,雖然不曾接觸那些事物,發生那樣變化,可是由文章的媒介,卻像接觸過了,發生過了。結果自然來了感動。這感動的程度固然不一定和你一樣,但是必然有所感受是無疑的。

讀者看到這裏或許要問:照這樣說來,抒寫感情的文章不就是記敘文嗎?“無論外界的事物或是內心的變化,都照當時所感受到的寫出來”,這正是記敘文的任務呢。

不錯,抒寫感情的文章大都就是記敘文。離開了事物,感情也就無從興起。任何感情,都由個人和環繞周圍的人、物、事故發生交涉而來。因此,除開了記敘,也就很少純粹的抒情文。同樣的記敘文,僅僅以記敘事物為目的,當然是記敘文;如果其中有一股感情灌注著,作者的目的原在抒寫這一股感情,那就是抒情文了。

這篇《收獲》就是抒情文,它抒寫一股滿足的愉快的感情。然而它是記敘文,無非記述作者所見到的人和景物,敘述作者所遇到的一切事情。看了這個具體的例子,更可以明白抒寫感情的方法還在於記敘了。

這篇文章不隻告訴人家一件采葡萄的事。其中有一股滿足的愉快的感情灌注著,好像人體的血脈分布到全身。開頭第二節說,為了長期的休假和豐美的享受,體重增加了兩基羅;作者並不用說明的筆調,卻用文字作為彩色把那些豐美的享受畫出來:這中間就開始透露了愉快的心情。第三節說滿村貼了招紙,暗示那歡欣的一幕快要開場了。以下幾節敘述威尼先生的邀請,苟理夫人答應去幫幫忙,作者自己也願意同去,雖然平淡得很,但是在平淡的背後,不是正反映著鄰舍互助的和樂氣象嗎?寫葡萄田裏所見的秋景這一節最是出色,句句寫景色,卻句句顯示出作者當時的感情。全節用“‘秋’供給我們的色彩真豐富呀”作結,可以想見作者對著這些色彩而心醉了。於是她的感情像波紋一樣擴大開來,她愛著歐洲的景物和人民。回頭來說到所采的葡萄,又那樣的豐美可愛。一麵采,一麵吃,甚至連點心都吃不下,酣暢的情形已在言外了。最後敘述晚餐時候的熱鬧狀況,而用“這一桌田家飯,吃得比巴黎大餐館的盛筵還痛快”作為全篇的結束,雖然隻一句,決不嫌力量單薄。這一句表達出作者對於收獲的歡喜,對於勞動的讚美。換一句說,這樣的結尾正是愉快的感情達到了最高點的流露。

這篇文章中間沒有“滿足極了”“愉快極了”一類的句子,然而它是一篇很好的抒情文:這一點讀者應當注意。

1936年6月10日,刊《新少年》1卷1l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