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偶然看到《收獲》雜誌社程永新、葉開二位批評《文學報》。程文認為,《文學報》有“‘文革’式的刻薄語言”,葉文認為“這些文章大多為批評而批評,語言風格都是斧砍式,不按文理出牌。這些作者看起來要把批評對象當成‘地富反壞右’,批倒批臭踏上一腳。現在自然是做不到‘踏上一腳’了。”
我近年看當代作家小說不多,文學批評,也隻是見到早年熟朋友的文章才讀。程、葉二位文章所指,主要是近年寫文章批評當代作家的李建軍,而他的文章,我倒是每見必讀。李建軍文章的觀點,我不是都讚成,但說他的文章有“‘文革’式的刻薄語言”,這個判斷,我斷難認同。
文學批評現狀,當今是表揚多而批評少。李建軍文章不是不可以批評,但這種極少的、有勇氣的文學批評,恰是我們當前最需要的。莫言、賈平凹、王安憶等作家,絕對不會因為李建軍的批評就喪失了他們應有的文學史地位,諾貝爾文學獎,該給誰還會給誰,並沒有因為李建軍的文章而放棄了莫言。文學創作和文學批評是不同的行當,文學批評有它的尊嚴和獨立性。當代作家應當努力從李建軍等人的文學批評中感受真正文學批評的力量,哪怕它是偏激的。我們寧要過分刺耳的批評,也不要一團和氣的廉價表揚。
這些年來,有些人隻要一看到尖銳的文字,常常會聯想“文革”式文風,但下此判斷須極為謹慎。
何謂“文革”文風?要害不在文字如何尖刻,關鍵在文章本身有無政治背景。有,文字再和緩,也是“文革”文風;無,文字再刻薄,也不能視為“文革”文風。今天判斷文風,於此不可不察。
“文革”文風,今天可以視為一個專用名詞。它包括抽象和具體兩類。具體即指發生在“文革”期間有政治背景的文章,它一般具有四個特點:一、多發在主流報刊;二、文章作者都是奉命而作;三、文章背後均有明顯主流政治意圖;四、不允許討論。比如姚文元《評〈海瑞罷官〉》《評陶鑄的兩本書》,戚本禹《愛國主義還是賣國主義》以及出於“寫作組”之手的多數文章。抽象意謂“文革”文風並非隻產生在“文革”時期,但通常具備上述四個特點。比如一九五四年批判俞平伯和《紅樓夢研究》時,李、藍第一篇文章,雖然文風有問題,但因為是自發的,沒有政治背景,此類文章即不能認為是“文革”文風,但此文以後,凡有明顯政治意圖的奉命文章,文字再平緩,也可視為“文革”文風。如一九五五年批判胡風時主流報紙的按語,即典型的“文革”文風。一九八一年,二唐批判電影《苦戀》的文章,文字本身已相當和緩,但因為具備前述四個特征(奉命、刊於主流報刊、有政治背景和不許爭論),所以也屬“文革”文風。
文人作文,因學養、個性和風格不同,文風自然也就不同,我們提倡寬容、寬厚的文風,但文人各自性情不同,批評文章尖酸刻薄,也時常難免,不然何以稱得上個性和風格呢?要說文風的犀利,何人超過魯迅?要講言語的刻薄,何人不甘拜下風?但魯迅的文章是個人的,是獨立的,所以再尖刻,我們也不以為是“文革”文風。
《文學報》為上海一張普通報紙,李建軍不過一介書生,“文革”文風這頂帽子,實在太大了。
輯二 曆史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