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征宛自顧把玩自己的手指,右手將左手的食指抓住輕輕地搖了搖,也不看一眼這個男人,說道:“記得啊!有什麼事嗎?”
這樣的對話本不應該出現在這樣一對強悍的人的身上,但林征宛的一舉一動,一詞一句,就會將本是要強得撕裂凡塵的情景重新充滿塵俗的味道。這樣典型的學生的彬彬有禮,叫男人不舒服得很。
殺人盈野的他,自得勢以來,什麼時候有過這樣的憋屈,有幾個人再敢這樣子跟他說話了。
他也了得,竟完全壓下心中的暴怒,平穩地說道:“你知道我啊?你那一掌打得可真的好重啊,我花花了整整地兩個月才恢複過來。”
“那…你想怎麼樣?”林征宛的眼睛終於看向他,可是少年的眼神依舊有些讓他想抓狂。他突然就發現,眼前的少年真真假假,他嘴裏極普通的一句話,就有那樣的威力。
他穩住自己,說道:“怎麼樣?做錯事自然就要受到應該的懲罰啦。”
林征宛無語了半晌,才一咬嘴唇,說道:“怎麼還吧,你說。”
修真無人情,當一個人洞悉了天機,能有什麼東西牽絆得了他呢?親情,友情,愛情,這些東西都會成為心魔,千裏之堤,潰於蟻穴。
所以,太上忘情,其次任情,最下矯情
。
修真界是畸形的,極致的虛偽,極致的暴力,但在更多的時候,虛偽有些在修真界裏行不通,一言不合,拳腳相向,在修真界裏更是常見。
像林征宛這樣的人,這個男人還真的沒見過,這樣的年紀,這樣的修為的確難見,但這樣的心性,更少見。那一份功夫,卻要比打太極耍賴皮更勝一籌,幾可要人葉血。
男人有些堵,寢室的門口開著,一切都會顯在外麵的人眼裏。修真界裏有條不成文的規定,不可以在凡人麵前顯出修真妙象。他一轉眼,門外的光亮將他完全地映出來。
他的身影突然就動了,仿佛憑空消失,再現出身影時已經是立在寢室的陽台上。他的神情已經沒了剛才的平靜,一雙眼睛仿佛放出血色的光芒,哪怕他變化的隻是一雙眼睛,竟就讓他看上去恐怖得異常可怕。
“跟著來,否則你會後悔的。”這樣的語氣,十足的街頭黑社會,讓人心悸。
林征宛的神態有些呆滯,像是一個完全沒有反應過來的呆瓜,隻是他的眼睛卻是微微地眯著,說不出他眼裏頭的意味。在此時若要他說出來,他怕是會說:
“好快啊!”隻是,你是絕對聽不出來這裏頭的味道的。
男人看林征宛沒有動靜,他已經不想再有什麼狠話,身形再一閃,便消失在陽台上。
“世人笑我太瘋癲,我笑世人看不穿啊!”林征宛莫名地就吟起這一句詩,他懶懶地站起身來,這樣的一個角色,在今時今的他看來,還入不了眼,不過是一場無聊日子的遊戲而己。
太上忘情,太上忘情,不過是一場行走在虛與實之間的遊戲而己。
上一秒鍾,在這個房間還站著的身影,此刻再看去,竟已經沒了。
林征宛一路就落在男人的身後,現時的他速度較剛才一瞬的恐怖有著質的不同,男人是尋著偏僻無人的小道走,盡管是在大都市裏,但兩人的速度依舊迅疾得仿若一陣風,凡人要捕捉他們的身影,難。
一路上的相安無事,隻短短的時間,兩個人的身形就停在京師郊區的一片荒草地上。
映著京師裏頭的異常繁華,這裏的落漠則要更明顯。枯黃的草,一小搓一小搓,很難看,這時分,滿是塵土的地上仿佛是盡情地散著熱量,有著要灼人心肺的難受。
“有種啊。”男此時有些眉飛色舞,臉上帶著些得意地說道:“怕不怕啊?怕要不你求我,求我,也許我就放過你這一次啦。”
這個人的腦子裏依舊存的是兩個月前的那個巷子裏的少年,他自己可以知道,那時的他身負著重傷,受這小子一記;但現在麼,這小子就是一團泥巴,他想怎麼捏就怎麼捏。
林征宛依舊無言,他的眼睛似乎就沒認真地放在男人身上一秒鍾。男人等著看林征宛的醜態,也不再說話。
林征宛看四周安靜著,直過了半晌才說了一句:“不用了吧。”這問題答得,太滯後啦。
男人的眼神瞬時變了色,狠毒,瞳孔眯成一個點,像是一條伺機而動的猛蛇。
林征宛的視線終於放在了男人的身上,隻這一眼,就讓男人覺得像被看穿了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