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章 執著是精神,不是智慧(1 / 2)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盡還複來!

——李白

執著,永不放棄是一種精神,但不是一種智慧。人在該執著的時候,不能喪失勇氣和信心,但是在該放棄的時候,就應該表現得灑脫一些。我們不能沒有理想,不能沒有追求,但是這種理想和追求一定是可實現的,否則,所謂的執著沒有一點意義。

有一位著名作家遇到一位青年,青年非常崇拜作家,也很喜歡文學,他把自己的文章交給這名作家,請求作家看看自己是否有寫作的天賦。

作家很喜歡青年的謙虛和上進,他認真地讀了青年的作品,但是他發現,這個青年可以說沒有一點功底,也不適合寫作。作家很想直接就告訴他,但是又怕傷了他,於是,作家違心地說一些鼓勵的話。這個青年見作家沒有否定自己,於是就更加發奮努力,可是總也沒有長進。很多人都勸他此路不通,轉變一下,可是他認為,執著是成功的不二法門,雖然現在自己一無是處,但是隻要堅持下去,終有一天,會走入成功的殿堂的。

結果,這個青年一生窮困潦倒,一無所成,幾欲自殺。

執著固然是事業與愛情成功的要素,但隻是其中的一個條件,而其他條件,比如機緣、天賦、愛好、悟性、默契等各項因素,甚至物質、體質等外在條件都是缺一不可的。所謂“有條件就上,沒有條件創造條件也要上”作為一種精神可以提倡,但在實際生活中還要量力而為才是。假如研究某學問或從事某一事業確實條件很差,經過相當的努力也仍不見效,那就不妨學會放棄,另辟蹊徑。因為任何人都有自己的天賦所在,從事自己最擅長的事情,才能事半功倍,而揪住自己並不擅長的事情不放,隻能事倍功半,甚至無功而返。人生如此短暫,為什麼我們還要把時間浪費在那些無用功上呢!

因此,我們說:如果執著是一種精神,那麼放棄則是一種智慧。在合適的時候,我們應該選擇放棄。人生有限,不允許我們四麵出擊分散時間和精力。在大好的時光中忙碌追求一種永遠不能得到的東西,結果隻能是一無所成。

一位企業家說:經驗證明,第一次不行的事,以後成功的幾率也很小,糾纏下去除了惹人厭煩,其實沒有多大意思,與其把80%的精力耗在20%的希望上,不如以20%的精力去尋找新的目標,說不定還有80%的希望。

我們選擇一個怎樣的人生取決於我們自己。可是麵對同一個命題,我們到底是選擇執著還是放棄呢?

有這樣一則寓言故事:

一隻螞蟻想往玻璃牆上爬,可一次次都掉了下來,但它依然執著地往上爬。一個人看到後感慨地說:“多偉大的螞蟻,失敗了毫不妥協,繼續向目標前進。”另一個人看到了卻發出感歎:“多麼可憐的螞蟻,太盲目了,假如它改變一下方式,也許很快就能夠到達目的地。”

曾經有一個小和尚把這個故事講給老和尚聽,並問老和尚到底誰對誰錯,為什麼麵對同一境遇,卻出現了不同的結果,老和尚說:“都對。”

不慎“跌倒”並不表示永遠的失敗,唯有跌倒後,失去了奮鬥的勇氣才是永遠的失敗。因此,人生需要執著,但是“條條大路通羅馬”,我們為什麼偏要在“千軍萬馬爭相而對的獨木橋”上“執著”呢?我們應該執著的是目的地,而不是某個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