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章 以價值為核心——對稱經濟學的市場結構論(2 / 3)

邊際效用規律就是價值規律。邊際效用規律說明:價值規律是市場的核心規律,價格規律隻是價值規律的局部表現。邊際效用規律說明:價格同人的需求的對稱是膚淺的、想象的,價值同人的需求的對稱是深層的、具體的。如果用均衡的眼光看價格,那麼,完全均衡的價格是不存在的;如果用對稱的眼光看價格,那麼完全對稱的價格是存在的。如果用價格的眼光看均衡,那麼完全的均衡是不存在的;如果用價值的眼光看均衡,那麼完全的均衡是存在的。因此,所謂“均衡價格”,隻是空洞抽象的產物;由此抽象為出發點設計出來的模型,包括企業利潤模型與社會經濟模型,是不可操作的數字遊戲。

邊際效用規律說明:絕對價值或價值的絕對性寓於相對價值或價值相對性之中,離開了相對價值或價值的相對性,無所謂絕對價值或價值的絕對性。隻能以不同的主體為參照係,以不同的參照係衡量價值的絕對標準。現在價格理論的根本缺陷在於:妄圖把價值絕對化,離開相對價值尋找絕對價值。但另一方麵,相對性不同於相對主義,價值相對性不等於價值不可通約,在不同的參照物中尋找絕對性不但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能的,這是價值(使用價值)可以比較、交換可以進行的一般基礎。因此,貨幣既是一般等價物,也是特殊等價物。這種特殊性,可以在價格未定(或有彈性)的情況下,通過討價還價、要還是不要體現出來,也可以在價格已定(無彈性空間)的情況下,通過選擇要還是不要來體現出來。

邊際效用規律說明:貨幣作為等價物的一般性,通過特殊性表現出來;價格調節供求關係的必然性,通過偶然性表現出來;價格功能的絕對性,通過相對性表現出來。這種偶然性,有時是作為必然性表現的偶然性:價高需低,價低需高;有時是作為必然性補充的偶然性:價低需低,價高需高。但無論是作為表現還是作為補充的偶然性,都是價格機製的特殊表現;而價格機製之所以有這兩種表現形式,是由於隱藏在價格機製後麵的是價值機製。因此,價格機製的規律,相對於價值規律來講,是次一級的規律;價值規律,是更深層次的規律。隱藏在價格機製背後的,是價值機製。

邊際效用規律說明:壟斷價格的形成,不是所謂價格對價值的背離,而是權力滲入價格,並成為價格形成的因素。必須利用政府更大的權力進行製衡以打破壟斷。所以政府本身也是市場的環節。政府是充分競爭、公平競爭的保障。隻有充分競爭,才有公平競爭;隻有公平競爭,才有充分競爭。所以政府同充分競爭不是對立的,而是統一的。

邊際效用規律說明:價格隻有合理不合理,沒有背離價值。而合理不合理的標準,在於是否公平,是否在法製保障下的充分競爭。隻要是公平的,就是合理的;隻要是合理的,就是反映價值的。隱藏在邊際效用規律背後的,是價值規律而不是價格規律。這就是市場經濟。

公平就是合理 價格、價值、需求

市場實質上就是主體與客體,相對主體與相對客體之間的價值關係,市場就是價值之間發生關係的平台。以價格為市場的核心機製,消費與生產、分配與市場是脫節的,市場僅僅成了交易的平台。

價格經濟學是微觀經濟學的核心,價格機製是微觀經濟學的“拐杖”,但宏觀經濟、國家宏觀調控則隻能以價值機製為“正道”。凱恩斯主義與新古典主義由於都是以價格機製為核心,所以二者有著共同的本質,二者的結合是凱恩斯以新古典主義為主體的結合,並未達到宏觀經濟學的層次,結合的結果並未脫離微觀經濟學的範疇。宏觀理論體係和微觀理論體係的真正結合,是以價值機製為核心的宏觀理論體係對以價格機製為核心的微觀理論體係的揚棄與升華,使之由局部的真理上升為全局的真理。

價格的五度空間分析:小商品經濟用空間定義價格,工業市場經濟用時間定義價格,知識市場經濟用層次定義價格。貝克爾的“時間分配”理論,雖然擴大了經濟學的分析範圍,然而隻是從工業市場經濟的角度進行擴大;這與其說是使經濟學帝國主義化,還不如說是使經濟學庸俗化;他用工業經濟的時間成本收益分析法來分析社會、家庭生活領域,會使社會生活庸俗化。社會生活,如果要用經濟學原理來分析,那麼這樣的經濟學隻能是價值經濟學;如果是用價格經濟學來分析社會生活,則隻能使社會生活成為金錢的世界。這對社會生活沒有解釋力,更不會有任何積極的作用。因為以家庭生活為核心的社會生活,金錢關係不是、也不可能是其中最本質的關係。

家庭經濟學是宏觀經濟學——真正的宏觀經濟學的細胞;家庭關係中最本質的關係是價值關係而不是價格關係。微觀經濟的其他組成部分,是家庭經濟的展開。家庭經濟典型地說明了社會經濟——包括宏觀經濟與微觀經濟的本質——價值關係;用價格關係來說明家庭關係,用金錢關係來代替溫情脈脈的親情關係,這是對人際關係的扭曲。

使資本—勞動比率上升的機製也是價值機製而不是價格機製:價格機製作用的範圍是有限的、相對的,而價值機製的作用是長期的、無限的。由於整體的價值機製的作用,資本—勞動的比率的提高是自然的曆史過程,這個過程是不以人的意誌為轉移的。在這個過程中,增大投入的數量與質量,是改善投入的數量與質量的催化劑;雖然改善投入的數量與質量的成本收益比要大於增大投入,但後者卻是前者的前提,因此投入的質量的成本收益比不可能孤立進行,而應係統考察。索洛的“新古典增長模型”雖然正確地定位技術與人力資本在經濟增長中的關鍵作用,但對整個經濟過程的動態結構描述則缺乏深層次的思考。同樣,把工資率與就業量之間的邊際替代率看成依賴於失業救濟量的大小,也是過分提高了價格的作用。人們是否就業不僅取決於工資的效用與失業時所獲得的效用的加權平均數,而且還取決於工作時所獲得的歸屬感與成就感。勞動,某種意義上也是人的一種需要,因此本身也有價值。認為勞動的價值就是勞動力的價格或工資,是片麵的。

供給與需求、價值與價格哪個為主的背後,是以人為中心還是以物為中心。

建立完善的市場體係,不是建立完全的價格體製,而是建立完全的價值體製。

連接需求與供給的不是價格而是價值,不是交換價值而是使用價值;價格與交換價值隻是輔助工具,是作為必然性的補充的偶然性,而不是作為必然性的表現的偶然性。認為價格圍繞著價值上下波動、價格最終反映價值,隻是虛幻的“規律”、不切實際的幻想。之所以要以價格機製為核心機製,把不能量化的價值轉換成價格,是削足適履、以迎合數學方法的需要。

體現主客體關係本質、正確理解的價值及其發展規律,是聯結各派經濟學的紐帶、把握各種經濟關係的關鍵,也是經濟關係發展、變化的源頭。所以價值規律是經濟學和經濟發展的核心規律。

種瓜得瓜 貢獻與索取相對稱的規律

主體價值規律是主體和客體、相對主體和相對客體之間價值的等價交換規律。每個人,在等量勞動等量報酬方麵是平等的。這就是主體的價值規律。

主體和客體、相對主體和相對客體的關係本質上是價值關係。主體價值規律是主體和客體、相對主體和相對客體之間價值的等價交換規律。每個人,都是活生生的、有血有肉、有自己獨立的人格和個性的具體的個人。每個人,在等量勞動等量報酬方麵是平等的。每個人,不能隻有權利沒有義務,隻有索取沒有貢獻;也不能隻有義務沒有權利,隻有貢獻沒有索取。這就是主體的價值規律。

主體價值規律是貢獻與索取相對稱的規律。在貢獻與索取相符合的社會中,人的價值以索取為標準的現象同以貢獻為標準的本質是相符的;在貢獻與索取相對立的社會中,人的價值以索取為標準的現象同以貢獻為標準的本質是對立的。在前者人的價值以貢獻為標準同以索取為標準是一回事,在後者則隻能以貢獻為標準而不能以索取為標準。

人的價值是貢獻和索取的統一:貢獻以索取為標準,索取以貢獻為源頭,二者是對稱的。如果隻講貢獻,誰來索取?如果隻講索取,誰來貢獻?既然索取和貢獻客觀上是對立的統一,一方以另一方為前提,那麼二者也就可以互相映照。一個人索取得多,說明這個人貢獻大;反過來,一個人貢獻大,也應該索取多。貢獻和索取的統一是必然的,脫節、倒掛是偶然的。如果長期出現倒掛現象,那麼社會的對稱就將被打破,就不能長期維持。應重新樹立貢獻和索取的標準,應從整個社會有機體的高度理解貢獻和索取的問題,理解價值問題,從而從整體和部分,相對和絕對的統一上理解價值問題,建立微觀經濟學。

在大生產條件下,社會化的生產要求社會化的分配。貢獻和索取的關係應用商品等價交換原則來處理。也不存在貢獻和索取何者多何者少問題。一部分人貢獻多索取少,就有另一部分人的不勞而獲。隻有在社會製度能對貢獻和索取的平衡作出切實保證的前提下,宏觀和微觀的社會關係才能做到貢獻和索取的平衡。

在社會分工體係中,腦力勞動的貢獻大於體力勞動,創造性勞動的貢獻大於重複性勞動,精神勞動的貢獻大於物質勞動,複雜勞動的貢獻大於簡單勞動。創造性的勞動,是高度的複雜勞動,但複雜勞動則不一定都是創造性的勞動。創造性勞動的價值不能用所包含的勞動時間來計算,而應用具體的社會勞動時間來計算。

貢獻和索取二者互為手段,互為目的關係,是本質的、必然的、普遍的規律性的關係。貢獻和索取之間的相互製約關係是絕對的,相互製約的具體表現形式是相對的。貢獻和索取二者之間客觀上存在著的相互製約關係,與其是主觀的、道義的,還不如果客觀的、必然的、不以人的意誌為轉移的規律性的關係。否定這條規律,自發地讓其發生作用的社會,都不能最大限度地調動人的積極性,發揮人的作用,使人盡其才,物盡其用。

平等的背後 效率與公平相對稱的規律

經營是公平與效益的對稱。公平不是平均,公平是對稱,是權利與義務、貢獻與索取的統一。效益是對稱的產物。

主體價值規律是效率與公平相對稱的規律。提高效率同滿足人的各方麵的需要之間的關係不是外在的,而是內在的,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麵,手段和目的之間的關係是對稱關係。

沒有效益,沒有真正的效率;沒有效率,也沒有真正的效益。弱肉強食不是真正的效率,平均主義不是真正的效益。帕累托最優不是效率第一,而是效益至上。“效益”與價值成正比,“效率”不一定與價值成正比。應當追求“效益”而不是隻看“效率”。“效率”以物為中心,同公平當然是不一致的:既無可能也無必要一致;“效益”以人為中心,同公平當然是一致的:既有必要也有可能一致。沒有公平就沒有效率。公平不是效率的補充,而是效率的前提;建立社會保障製度的目的不是“效率優先,兼顧公平”,而是資源優化配置與再生的需要。新舊經濟學範式的本質區別,集中體現在“效益”與“效率”的本質區別上。數理經濟學、計量經濟學的概念、模型與數據——全都集中於提高效率。而我們真正需要的,是真正的效益。“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固然沒有違背“形式”邏輯,也沒有違背矛盾邏輯,然而違背了對稱邏輯,因為這裏的“效率”、“公平”分屬於兩個不同的層次:前者是經濟學層次,後者屬於經濟社會學層次。如果二者屬於同一個層次,那麼效率與公平是互為前提的。

企業經營是公平經營。公平不是平均,公平是對稱,是權利與義務、貢獻與索取的統一。效益是對稱的產物。隻有公開、公平、公正,才有效益。

企業經營是公平與效益的對稱。公平與效益的對稱源於權利與義務對等、貢獻與索取的對稱。從企業微觀層次來講,權利與義務對等、貢獻與索取對稱的公平原則是提高企業效率的必要條件;從社會宏觀層麵來看,社會保障製度是結合各種“外部性”問題考慮的社會宏觀層麵的公平,同樣是提高社會效益的必要條件。

企業經營是競爭與規範的對稱。規範是法律,是慣例,是商場中的遊戲規則。規範以誠信為基礎,誠信以規範為主導。隻有誠信沒有規範,老實人就要吃虧。隻有規範沒有誠信,隻能助長灰色經營。公平經營是規範經營。

企業經營是效率與效益的對稱。資本主義講效率不講效益,傳統社會主義講效益不講效率;政治經濟學無法以價值(使用價值)為調節供給與需求的核心,從而使生產目的與手段、理論與實踐脫節。轉型、改革應是二者的揚棄,使二者各自揚長避短,從而充分發揮二者的優勢。

人類對主體的價值規律的認識有自發和自覺之分,主體的價值規律起作用的基礎不同(自然經濟和商品經濟,小生產和社會大生產),而使其表現形式——不平等圍繞平等波動的周期有長短、大小之別。但隻要縱觀人類曆史的變遷,分析重大事件的原因和結果,即可認識此規律確實躲在社會平台的背後,操縱著人們的一切活動(自覺和不自覺)。因此,主體的價值規律、效率與公平相對稱的規律是主體活動的根本規律。

因果報應 平等的規律

平等規律是通過人們的自發行為表現出來還是通過人們的自覺行為表現出來,表現周期是短還是長,對於人的素質和社會發展的影響是不同的。

主體價值規律是平等的規律。所謂平等,就是貢獻與索取的統一,權利與義務的對稱。

在封建社會,由於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封閉的小生產的狹小的生產規模,商品生產的不發達,使平等沒有成為人們的自覺意識,追求平等沒有成為人們普遍的自覺行動,因此不平等圍繞著平等上下波動的周期較長,有時甚至要幾代人才能顯現出來。這給人們認識和運用這條規律帶來了困難。但也不是完全沒有認識。農民“王侯將相,寧有種乎”的口號,佛教的“因緣論”、“報應說”,以及群眾的“吃虧是福”等,可以說都是對平等規律的樸素的、帶有神秘色彩的反映。

到了商品化生產即社會化大生產階段,由於人與人之間交往的日益頻繁,商品滲透到人們生活的每一個領域,等價交換成了人們的自覺原則,平等意識成了人們的自覺意識,追求平等成為人們的普遍的自覺行為。因而不平等圍繞著平等上下波動的周期,顯得較短,且越來越短,向零點無限接近,因而比較容易使人們看到這條規律的存在,並較自覺地按其行動。把勞動和勞動力看成商品,就是這條規律的直接體現。把勞動力看成商品,使平等規律由通過人們的自發行動表現出來,變成由通過人們的自覺行動表現出來。

平等規律是通過人們的自發行為表現出來還是通過人們的自覺行為表現出來,表現周期是短還是長,對於人的素質和社會發展的影響是不同的。前者可以使人由於認識不到這條規律的必然作用而把大部分的時間和精力花耗到人際之間的大小戰爭和掠奪行為上麵,而降低了人的主體性和阻礙、延緩了社會的發展。而後者可以使人意識到這條規律的強製作用,從而把提高自己的主體性變成自己的自覺行動,即有利於主體素質的提高,又推動了社會更快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