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的規定,中央人民政府的任務是:“在全中國境內實行服一切困難,進行大規模的經濟建設和文化建設,掃除舊中國所留下來的貧困和愚昧,逐步地改善人民的物質生活和提高人民的文化生活。它將人民民主專政。它將指揮人民解放軍將革命戰爭進行到底,消滅殘餘敵軍,解放全國領土,完成統一中國的偉大事業。它將領導全國人民克保衛人民的利益,鎮壓一切反革命分子的陰謀活動。它將加強人民的陸、海、空軍,鞏固國防,保衛領土主權完整,反對任何帝國主義國家的侵略。它將聯合一切愛好和平自由的國家、民族和人民,首先是聯合蘇聯和各新民主國家,以為自己的盟友,共同反對帝國主義者挑撥戰爭的陰謀,爭取世界的持久和平。”
中央人民政府一成立,就按《共同綱領》的規定,領導中國人民展開了各項工作。
從1949年10月至1950年5月,主要是領導中國人民繼續完成解放戰爭的任務,統一全中國,和在新解放區建立人民政權。至1950年5月底,8個月時間,計殲滅國民黨正規軍88萬餘人,全國除大陸的西藏和沿海台灣等少數島嶼外,其他地區已全部解放。新解放區各級政權也已基本建立。此外,新解放區剿匪和全國鎮壓反革命工作,也取得重要成績;實現了全國範圍的財政經濟工作的統一管理和統一領導,爭取了財政收支的基本平衡,基本遏止了通貨膨脹,穩定了物價;對合理調整工商業,改善公私關係和勞資關係,也做了一些工作;與蘇聯等社會主義國家及一些資本主義國家建立了外交關係,並與蘇聯締結了《友好同盟互助條約》,等等。這些為集中精力恢複國家建設奠定了基礎,但還沒有獲得大規模進行經濟建設的條件。
在這種形勢下,中國共產黨於1950年6月6日至9日,在北京召開了第七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毛澤東在會上作了重要講話和《關於爭取國家財政經濟狀況根本好轉而鬥爭》的書麵報告,劉少奇、陳雲、周恩來、聶榮臻分別作了土地改革、財經工作、外交工作、軍事工作的報告。
會議著重討論了實現國家財政經濟狀況根本好轉的問題。確定黨的中心任務,是以三年左右的時間,爭取實現國家財政經濟狀況的根本好轉,為有計劃進行經濟建設創造條件。會議認為,“要獲得財政經濟狀況的根本好轉,需要三個條件,即:
(一)土地改革的完成;
(二)現有工商業的合理調整;
(三)國家機構所需經費的大量節減。”為此,會議確定要做好土地改革、穩定物價、調整工商業、有計劃地複員一部分軍隊、改革舊有文化教育事業、肅清反革命、整黨等八項工作。
D毛澤東在講話中特別強調:“在偉大勝利的形勢下,我們麵前還有很複雜的鬥爭,還有許多困難。”“我們的敵人是夠大夠多的。”“我們不要四麵出擊……我們決不可樹敵太多,必須在一個方麵有所讓步,有所緩和,集中力量向另一方麵進攻。我們一定要做好工作,使工人、農民、小手工業者都擁護我們,使民族資產階級和知識分子中的絕大多數人不反對我們。”這就是我們的政策,這就是我們的戰略策略方針。
為貫徹這次會議精神,6月14日至23日,又召開了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國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重點討論了土地改革問題。決定按照《共同綱領》的規定,對新解放區有步驟地進行土地改革,1950年冬至1951年春,在華北、西北、華東、中南共300多個縣,1億多農業人口的地區,完成土地改革,其餘尚未進行土地改革的地區,大部分於1951年冬完成,一部分1952年冬完成,還有一小部分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土地改革,留待以後再說。6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6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澤東發布命令公布實施。為實現國家財政經濟根本好轉的其他各項工作,也陸續蓬勃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