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功向客戶銷售產品之前往往需要直接向客戶展示產品,一次成功的展示有時勝過你說一大堆的推銷話。
如果沒有與用途、價值或服務等相關的好處,客戶是不會購買你的產品的。因而銷售人員的工作就是讓客戶相信,這種產品是絕對不會令他們失望的。但僅僅有了這些還不夠,還需要成功的來展示這些好處,讓客戶從心理上接受這些好處,進而購買產品。
一個推銷員曾把一塊透明塑料布樣品遞給一個汽車經銷商,然後對他說:“請你摸一摸這塊塑料布。試試看能否把它撕爛。”為什麼他這樣做,因為推銷員知道這位潛在顧客有50 多輛汽車存放在露天停車場,需要東西把汽車蓋起來。以防風沙、雨淋,保護汽車。他在推銷時首先讓顧客檢查一下產品的質量,當顧客發現塑料布不容易撕爛當然會認為它是蓋汽車的好材料,這樣就引起了顧客的注意,堅定了其購買的決心。
很多銷售人員認為,經過他們的介紹與講解之後,顧客會像他們自己一樣熟悉產品或服務的細節。其實這是一種十分錯誤的認識。顧客沒有購買的主要原因,恰恰是他們不完全理解你銷售的東西是什麼,以及他們不知道買了以後能有多大好處。
在成功向客戶銷售產品之前,直接向客戶展示產品是經常發生的,而且往往決定著銷售活動的成敗。所謂產品展示指把客戶帶引至產品前,透過實物的觀看、操作,讓客戶充分地了解產品的外觀、操作的方法、具有的功能以及能給客戶帶來的利益,藉以達成銷售的目的。那麼銷售人員應該如何向客戶展示產品呢?
1.明確哪些是產品特征,哪些是產品的益處
當銷售人員通過各種努力使銷售溝通進入到實質階段,客戶對銷售人員及其所代表的公司不再存有重重疑慮時,客戶的注意力就會被吸引到產品上來。此時,銷售人員需要向客戶提供相關資料,讓客戶知道你可以怎樣滿足他們的需要。
雖然銷售人員已經解除了客戶的某些疑慮,但這並不表示客戶已經認同了自己對所銷售產品或服務的需要。事實上,要想說服客戶,銷售人員就必須要讓客戶知道,購買這些產品或服務能夠帶給他們哪些好處,這些好處是否正是他們所需要的。這就要求銷售人員必須首先明確,自己銷售的產品或服務能夠給客戶帶來怎樣正中下懷的優勢,而不僅僅是告訴客戶產品具有的特征。
2.把產品特征轉化為產品益處
當銷售人員介紹所推銷產品的具體特征時,如果不針對客戶的具體需要說明相關的利益,客戶就不會對這種特征產生深刻印象,更不會被說服購買。通常銷售人員們遇到的情況是:當自己口幹舌燥地向客戶介紹了一大堆產品的特征之後,客戶臉上仍然是一副無動於衷的表情,當你停止介紹向客戶詢問意見時,他們的回答可能是:“那又怎麼樣?”或者是“這對我來說有什麼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