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所以敢在這裏肆無忌憚地講他們的私事,就是他倆早在倒黴挨餓的一九六一年離開人世。如果真有陰曹地府,我相信他們倆會繼續廝打下去。閻王爺也沒辦法。另外,我對死去的人不放在心上,也就是不怎麼信鬼神——準確地說是我不怎麼怕鬼神。我覺得人死了就沒什麼意思了,管他上天堂還是下地獄,去哪兒都一樣——反正是死了!
我的父母打得要死,但愛得也要死。別看我父親經常把我母親打得遍體鱗傷,可別人要是動我母親一指頭,他立刻就奔出去拚命,好像他對我母親百般疼愛似的。我母親也一樣,隻要是我父親在外麵打起來,馬上就出去參戰。如果父親吃點虧,母親上脆就發了瘋——坐在人家門前一口氣不喘地罵上,百個小時,連我父親都拉不回來她。有一次父親喝多了酒,罵大鼻子強奸巾舊婦女是禽獸,絕對不如小鼻子文明。我們這個倒黴的城市在我出生以前是鼻子小的日本人統治,後來鼻子大的蘇聯兵打進來,所以大家總是大鼻子小鼻子地講個不停。沒想到,第二天派出所就把父親押走了,說他美化日本帝國主義,醜化蘇聯紅軍,思想反動據說父親在派出所裏敢頂敢撞,我他媽的祖宗三代光著腚長大的,新社會才穿上褲子,怎麼會反動?!母親聞知後更是怒不可遏,立即勇猛無比地衝向派出所,質問屁股掖著手槍的所長,難道你沒見過大鼻子胡作非為嗎,秦大奶子的屁股都被十腫了,你們眼瞎看不見,耳朵也聾嗎?
中午,父親就被放回來——從此,父母大名威震民權街。全街百十戶口人家都敬我們家如鬼神,不管是當幹部的還是不當幹部的,全都不敢惹我們家。不論誰去告發我父親,屁股上掖著手槍的所長都歎著氣說——那兩口子,獅子配老虎!言外之意是管不了我父親。
我忘了告訴你,我父親姓陳,叫陳守善——同我父親的脾氣差十萬八千裏;我的名字叫陳立世——倒和我挺相符的。
我說我的名字和我本人相符,就是說我要響當當地立在這個世界上。七歲的時候我想打狼,那時我們這個城市還沒像今天這樣臃腫嘈雜,把麻雀也嚇得無影無蹤。天剛黑,民權街的大人們總願聚在昏暗的路燈底下講狼。說出了城市五裏地的地方就有狼,說狼怎麼怎麼可怕,銅頭鐵身麻稈腿——腿不經打,一打就斷。我暗暗記住這句話,便從院子裏找出一根棍子,悄沒聲地走出去,直奔市郊的山叢裏。我要打一隻狼讓民權街的大人們都吃吃驚,看看我的厲害。
我一路是掄那根棍子,朝地下掃。狼腿一打就斷,太容易了。我不明白民權街的大人們為什麼不打狼。快到黃昏的時候,一個從山路裏走出的老頭問我上哪去,我說去打狼。後來他義問了我幾句什麼,便抹著我的脖子,一直把我拽回民權街家門口。父親和母親正因尋我急得團團轉,忙問我去哪兒了。我說我去打狼。我滿以為父親會稱讚我一番。誰知他奪過我手中的打狼棍,狠狠地把我打了一頓。母親一連罵了我好幾天。這件事使我好長時間不明白我錯在哪裏,但我並不委屈和傷心——我從不傷心,反而,我還想去打狼,隻不過沒有興趣了,才沒去。父親的棍棒和母親的叫罵什麼也不頂,實際上還激怒我更加犯錯誤。我這個人的優點和缺點就是——你越不讓我幹我越幹。
我住的城市是探進海裏的一塊半島,它的東麵,西麵和南麵全是海。每到夏天,這海就要了我的命。父親說,你要去海邊我砸斷你腿!母親說,你要去海邊我扒了你的皮!於是,我去海邊的興趣就增加了一百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