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開發潛力的法則(3)(3 / 3)

心理學、教育學家們的研究表明,兒童的年齡越小,越需要外界的鼓勵。尤其是小學低年級的兒童,他們對自己的認識和評價大多是依據他人對自己的評價而得來的。也就是說,這時他們尚未形成對自己的評價。

外界的批評或表揚,在很大程度上會影響著孩子的情緒和行為。許多父母卻不願把表揚、誇獎帶給孩子。

他們以為,隻有“嚴格”才會對孩子起作用。他們甚至可能把“嚴格”理解為態度生硬,甚至對孩子進行責罵、訓斥:把嚴格與鼓勵、讚賞分成兩個對立麵。此時父母就犯了簡單化、片麵化的錯誤,沒有認識到表揚、誇獎的獨特魅力。

孩子是多麼希望父母的鼓勵、獎勵和表揚!在我國教學體製和習慣下,在學校裏受到老師表揚、讚賞的,隻有少數、固定的幾個成績優異的學生。難道其他的學生就沒有優點,就不需要表揚和鼓勵嗎?在這方麵,客觀條件在很大程度上製約著學校教師,表揚後進同學優點不符合老師鼓勵先進的原則。

可是,作為家長,你總不能等待老師轉變觀念以後再來對孩子進行表揚吧?

家長如果對自己孩子的優點都視而不見,不理不睬,對自己孩子的情緒體驗漠不關心,還能指望別人為你的孩子做什麼?

即使是在普遍溺愛孩子的今天,許多家長在對待孩子仍然是太深沉、太嚴肅了。

他們發現了孩子的優點,也為孩子高興,但他們寧可壓抑著這種感情,表露出對孩子的漠不關心或者是更加嚴厲。

家長害怕過多的表揚使孩子產生驕傲自滿的情緒,使孩子的優異成績或優點消失。

孩子需要家長的鼓勵與肯定,更希望自己能得到家長以外的其他人的肯定。

家長應當采用“特殊的稱譽的方法”對孩子進行表揚,比如:可以給孩子機會讓他顯示自己的才能;向孩子請教他能夠解答的問題;讓孩子覺得我能行,讓孩子充滿自信。

2.獎勵能成為孩子進步的動力

獎勵也是對孩子的積極行為的一種肯定,它能幫助孩子區別什麼事可以做什麼事不可以做。正確地使用鼓勵可以為孩子增加做事的動力,從而讓孩子養成積極行動的習慣。表揚的話對孩子來說,是對他做事好與壞的區分,是對自己才智充滿信心的動力。適時而巧妙地對孩子說出稱讚的話,能在孩子心中喚起強烈的自信心;遲鈍的孩子會因此而變得行為敏捷,做事不經心的孩子會用心去完成每件事情。

為了使獎勵成為評定孩子品行的方法,並使之具有道德色彩,必須使它的內容更具精彩,如“聽話”、“善良”、“有禮貌”、“愛勞動”、“用心”、“關心別人”、“誠實”、“慷慨”等行為的具體含義。用這些詞好像更強調某種道德的意義。

對孩子的鼓勵應該建立在公正的基礎上,這樣才能使鼓勵發揮它特有的作用,孩子才能在這種鼓勵的基礎上,去用心做好每件想要做的事,即便做得不好,有適時的鼓勵,在孩子的心理上就更增添了許多信心,促使孩子能夠把每件事做好。

3.獎勵有利於提高孩子的學習效果

曾經有兩位著名的學者針對“獎勵和懲罰在學習上的效果”做了一項心理實驗。

他們兩人經由隨機抽樣,在某校挑選了一些學生進行測驗。他們先將這些學生分成A、B、C三組,然後舉行考試,三天之後,再舉行同樣的考試。不同的是,在第二次考試之前先對A組學生加以獎勵,稱讚他們考得很好;而給予B組懲罰,責怪他們沒有考好;至於C組學生,不給予獎勵,也不給予懲罰。實驗結果發現,受到獎勵的A組第二次考試的成績最好,而受到懲罰的B組和沒有受到獎懲的C組考得卻很糟。

在這項調查中雖然不能表明懲罰的壞處,但可以證明的是這種懲罰對孩子的影響,獎勵有利於孩子提高學習成績,而懲罰則相反。當然,適度的懲罰是必要的,懲罰這種方法的好壞,必須根據孩子的個體差異而做適度的調配。在這種獎勵和懲罰的製度中父母尤為注意的是不論采用哪種方法,都要適合孩子,不要因為這種製度而阻礙了孩子正常的心理承受度,這樣就適得其反了。

4.做個好榜樣給孩子看

孩子什麼樣的行為才符合獎賞的條件呢?在定標準時,這種條件也影響孩子的辨別是非的標準。但做事的好與壞的標準,在沒有成熟的孩子的心裏是一個模糊的概念,必須有父母的幫助孩子才能作出正確的判斷。

大部分的父母都同意,如果孩子完全按照他們的要求去做,這樣的孩子才是一個聽話的孩子,但是很少會有父母因為擔心孩子太過聽話而變得懦弱。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