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開發潛力的法則(4)(1 / 3)

沒有主見、事事依賴的個性,往往是從小被要求順著人家意思去做而塑造出來的。父母也不想看見自己的孩子,做讓別人牽著鼻子走的人。所以,聰明的父母在培養孩子聽話的前提下,更重要的是讓孩子有自己的判斷力。

雖然父母有自己的是非標準,但是不要急於一時的把這種標準灌輸給孩子,父母、兄弟、姐妹的以身作則會給孩子作為參照物,這樣時間長了,在孩子自己的心裏就有了明辨是非的標準了。

當孩子有了自己的判斷能力,用獎賞來肯定、支持他的行為,孩子會更好地明確什麼是該做的和什麼是不該做的。

5.獎勵孩子應促使孩子全麵發展

父母絕不能一味地把成績作為衡量孩子好壞的標準。當孩子在生活和品行上都有良好表現時,及時地對孩子表示肯定和鼓勵是必要的。讓孩子在德、智、體各方麵全麵發展,是培養孩子做高素質人才,提高孩子未來競爭力的有效手段。過高要求孩子的學習成績,會導致孩子由於學業上的競爭壓力而產生自私、現實、功利的性格,那些成績不理想的孩子,在其他方麵再優秀都是徒勞的。結果造成了孩子退縮、自卑的性格,更嚴重的是反抗、敵對的心理,成為問題少年。必須避免這些因為成人的價值觀念的偏差,使用獎勵不當而導致孩子人格發展不健全的後遺症。

6.根據具體情況采用不同的獎勵方法

不同的獎勵方法取決於不同孩子的年齡和個性特征。

如果在父母和孩子之間已形成一種親密無間的關係,那麼獎勵可以采用微笑、手勢、點頭或親切的言語等,及時地鼓勵孩子,如“雖然你很小,但是你一向很勇敢”,“加點油,你就會成功”,“在小組裏大家都聽話,你當然也會聽話”等,這些都是讓孩子形成良好性格的有效方法。

例如,有一個孩子完成了一件事情,大家都表示祝賀,但是老師的話還是最重要的,老師的鼓勵會讓孩子知道,他已經長大了,應該做好每件事,那麼這個孩子就會在以後的表現中更好地完善自己,使自己的表現像一個大人的樣子了。

聽到大人鼓勵的話,孩子可以認真地完成自己的任務,這樣做使孩子懂得了做事要善始善終。

有時為了獎勵表現良好的孩子,可以答應帶他去公園、兒童樂園、看電影等。

進行獎勵的另一種方法就是贈送禮物,但是隻在特殊場合才采用這個方法,否則孩子會因為有禮物才聽話,由此養成自私自利的性格。

7.獎勵孩子不可濫用

由於孩子平時受的讚賞過多、過頻,使得受到一點小小的批評也要掉眼淚。最難過的是進入幼兒園的初期,待在自己的座位上不被人注意,這是他難以忍受的。比如,和其他小朋友一樣安靜地上課,幫助同年齡的孩子係上紅領巾,收拾好自己的床鋪等,做了這樣的事,而得不到表揚。在家裏做了類似的事都被認為是非同小可的,而在這裏卻引不起別人的重視,心裏總覺得委屈。

經過不少日子,這個小孩才懂得什麼值得表揚。由此可見,過多地濫用獎勵會降低教育效果。

同樣,物質獎勵若使用不當,其不良後果也是不可輕視的。

例如,孩子考了100分有什麼樣的獎勵,得了優秀有什麼樣的獎勵,幫助別人有什麼樣的獎勵,在這些獎勵的驅使下,孩子才主動去做這樣的事情,如果沒有什麼獎勵就有理由可以不去做這樣的事情。

可見適當的獎勵,是對孩子良好行為的一種肯定,但是不能很好地運用這樣的獎勵,就會得到適得其反的效果。

孩子會為了獎勵而拚命的讀書,但是讀書的目的是為了獎勵,不是自覺的去做這件事。還有的孩子會為了獎勵去作弊。這樣一種很好的獎勵行為,就會變的被動了。也許父母也不願看見這樣的事情發生,但是結果確是這樣了。

不當的獎賞也會破壞好奇心,例如:幼兒園的小孩喜歡唱歌,不需加以引導也會樂此不疲。若將他們分成兩組,其中一組“約定”唱得好的有獎品,“短期間”這些小朋友為了得到獎品表現得異於往常,但是一旦獎品到手,以後對於沒獎品的唱歌就不表示熱衷了;而另一組雖然沒有獎品,卻仍然持續不斷、興致勃勃地又唱又跳。

總之,無論是給孩子精神的還是物質的獎勵,若不是為了讓孩子從中受到激勵,而是使孩子有意識地期待著什麼,這無異於給孩子一個虛幻的未來,即每做一件事前就會有獎勵在等待他們。實際這樣是在給他們的未來設置障礙,所以家長要去掉不適當的獎勵,讓孩子們準備好沒有獎勵的生活。

8.僅以賞罰做誘餌,不利於孩子成長

賞罰作為激勵孩子朝目標努力的手段,仍然是大多數父母教育自己孩子的一種重要方法。

賞就是孩子取得優秀的成績或能成功地完成一件事,就能獲得獎勵,是一種讓孩子感覺勞動或學習有更大的快感,產生想繼續做的方法;相反地,罰則是一種讓孩子覺得假如沒有努力工作而達不到目標就有更麻煩的事情出現,所以還是不要受罰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