賞罰都是以外在動機促進目標達成的教育方式。實踐證明這種方法隻要應用適當,在教導孩子上確有較好效果;當然也有無效的例子出現。
有一個家長為了讓孩子勤奮學習,常常和孩子約定,“下次考100分的話,可以帶你去遊樂園玩”。聽到這話,孩子真的打起精神克製自己,認真學習,但是實際效果卻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日漸減退。
因為孩子得到100分的喜悅,變成了得到褒獎的歡喜。
另外大多數的情況是孩子得到了98分的成績,卻得不到父母100分的獎賞,讓孩子認為自己的付出得不到回報,而嚴重地傷害了孩子的心理感情,使孩子氣餒。久而久之,這種做法在孩子身上就失去作用了。上麵的例子說明用獎賞誘導孩子學習,是起不到太大的效果的。如何真正讓孩子喜歡念書,仍然是中國父母永遠關注的問題。但是與其用賞罰引誘孩子,倒不如先找到孩子不喜歡念書的主要原因,從中引導孩子去學習。與其他方法相比,效果自然也就天壤之別。
對不同年齡層的孩子,就要采取不一樣的獎勵方式。不過,獎勵也必須順應孩子的成長變化而有所改變。
正麵而積極的獎勵常可帶給孩子意想不到的動力,引導孩子發揮最大的積極性。獎勵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9.適合對低年級孩子的獎勵:持續不斷地獎勵
很多父母以為,孩子開始上小學就表示孩子已經懂事了,而實際上,許多一年級的孩子在心智上仍然停留在幼兒階段,因此對於這個年齡的孩子鼓勵的次數要多,而且要將鼓勵的原因和具體的行為告訴他們。
例如:當你發現孩子今天表現得不錯時,不能隻是說“嗯,你今天表現得不錯”、“很好”,而是要清楚地告訴他“你今天沒有把衣服弄髒,而且又很快把習題寫完,很好哦!”這種清楚而具體的表揚方式,才能使孩子了解什麼是良好的行為、什麼行為是父母所期望的。
此外,一年級的孩子對是非觀念不清楚,他們會一再重複曾經被挨罵或被誇讚的事情,而且他們都認為自己是好孩子、是對的。因此,父母對於孩子的良好行為,必須當場給予鼓勵,而且不斷地重複,使孩子產生“這樣做才是好孩子”的意識,進而使他們漸漸地將這樣的行為堅持下去。
10.對中年級孩子的獎勵:製造獎勵的機會
3—4年級的孩子從年齡和心智發展來說,已經可以按照父母的期望或既定的目標去學習,但是並不是所有的孩子都可能達到父母的期望,因此在這個階段的孩子就漸漸區分為“受誇獎”及“常挨罵”兩種類型。對於“常挨罵”型的孩子,有些父母會有“真叫我不知如何獎勵他”的煩惱。其實,任何一個孩子都有他的優點和缺點,隻是父母在注意他的缺點時把優點忽略了。
對有缺點的孩子,父母除了經常提醒他外,還應不時的為他的優點製造“獎勵的機會”,也就是除了根據實際給予鼓勵外,還應在其他方麵給予獎勵,使孩子產生自覺性,而向著好的方向去發展。例如孩子不愛整齊,常把周圍的東西弄得亂七八糟,可是卻對美術很感興趣時,父母除了誇讚他的美術外,還可鼓勵孩子:“何不設計一個漂亮的百寶箱,既可以放許多東西,還可以美化書桌呢!”這種利用孩子的興趣(或優點),利用反麵的鼓勵使孩子改變其他缺點的方式,會比正麵的責罵更為有效,同時父母對孩子不斷的鼓勵也增強了孩子對自己的信心。
然而“製造獎勵的機會”的方式不可操之過急,剛開始隻能為孩子製造一兩個機會,等到孩子完成了,並得到父母的讚許後,再漸漸地增加其他機會。
11.適合對高年級孩子的獎勵:真實誠懇最重要
到了5—6年級,因為孩子成長和個體的差異越來越顯著,所以要給予孩子獎勵之前,一定要了解孩子的個性與想法。一般來說,5年級的孩子思想比較敏銳,是非觀念也較成熟,因此,父母根據具體情況給予鼓勵的態度就愈來愈重要。這時,不適合以對待1年級孩子的口吻來鼓勵他們。5—6年級的孩子更不適合用誇張和過度的獎勵方式,因為這個階段的孩子,大多覺得自己已經長大了,所以比較希望父母以成年人的思考方式來對待自己,首先就是建立在平等的基礎上,而後征求孩子富有建設性建議來鼓勵他們。例如當孩子考試考好時,他可能不再需要聽到“你真棒!”、“你真聰明!”之類的話,而是希望聽到“這次你表現的不錯,希望你能繼續保持”;“你的勞動成果證明你的勞動是有意義的”之類較誠懇而切實際的話。
獎勵5—6年級的孩子時,父母說話的語氣或麵部表情也須格外注意。因為這個階段的孩子較敏感,父母的態度直接影響孩子是否接受你的建議,如果父母的表情和態度過於僵硬,會使孩子產生逆反心理,相反如果父母的表情和藹可親,孩子比較容易接受。如此才能真正發揮獎勵的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