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開發潛力的法則(5)(3 / 3)

3.遷移法

家長通過有意識的教育將孩子的某一興趣遷移到另一興趣上去這就是興趣遷移。我們在家庭教育中常常遇到這樣的事,家長想讓孩子做A事,孩子偏偏喜炊B事,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孩子對A事沒有興趣,對B事有興趣。家長這時要利用興趣遷移法,不能用命令的方式強製孩子去做A事,而應該設法將孩子對B事的興趣遷移到A事上去,讓孩子對A事產生興趣,自覺地去做。

家長在運用興趣遷移法時,首先要從孩子很濃的興趣中選擇與目標興趣相關聯的興趣,關聯越多越好。如果讓孩子在高高興興的活動過程中接觸、了解、認識目標興趣的內容,使興趣產生轉移,就要把目標興趣的內容夾在與其關聯最多、孩子興趣最濃的現實興趣活動中,這是符合心理學遷移理論的。要使其他心理機能有所變化,隻有當兩種機能具有共同因素時,一種機能的變化才能使另一種機能也有變化。家長要成功就要巧妙地將自己的目標興趣(培養孩子抄書和剪報的好習慣)夾雜在孩子最濃厚的現實興趣活動(玩動植物的積木和拚畫)中。其次,孩子目標興趣的產生不是客觀的原因強加給孩子的,而是孩子在誘發過程中自發產生的。通過誘發,如果孩子的興趣仍舊沒有遷移到目標興趣方麵來,那就應改變誘發方案,直到孩子自發產生目標興趣為止。

4.誘導法

所謂誘導法,就是在孩子沒有戒備心理的狀態下,家長為孩子設置一個經過努力可以達到的奮鬥目標,並借用某種間接的方式對孩子的心理和行為產生影響,從而使孩子按照一定的要求去行動的方法。采用誘導法要有一個好的時機,針對孩子的智力能起到一個有效的效果。家長們在教育孩子的時候都有這樣的體會:如果孩子覺察到你在說服或改變他的思想和行為時,往往會在心裏豎起一道屏障,出現逆反心理,當他和你存在情緒障礙時,直接的教育方式常會使他進行抵製,出現抵觸情緒,而達不到預期的教育效果。這時,誘導法不失為一種良好的家教方式。家長在運用誘導法開發孩子智力時,要注意以下幾點:

(1)設置的奮鬥目標一定要適中可行

家長在家庭教育中可給孩子設置一個具體的奮鬥目標,但設置的目標太高,孩子經過努力達不到,就會失去興趣和信心;而如果設置的目標太低,不用花費多大努力輕易就可達到,也起不到誘導的目的。隻要這些奮鬥目標適中可行,是孩子經過努力可達到的,那麼,他就會有“成功的喜悅和滿足”,這種喜悅和滿足會進一步產生“自我激勵”的心理狀態,從而樂意去接受家長提出的下一個奮鬥目標。另外設置“目標”的內容不必一開始就是學習方麵的,可以是改正缺點、培養習慣、學做家務、掌握技藝等方麵的。待孩子有了成功的體驗之後,再在學習方麵提出奮鬥目標,這樣做就容易被孩子接受。

(2)巧用多種誘導方式

家長在誘導孩子時,要注意巧用多種誘導方式。一種是語言誘導,即通過含蓄、間接的語言,向孩子傳遞你的思想,促使他按你的意圖行事。二是行為誘導,當孩子做作業時,父母在一邊安靜地看書讀報,比監督他學習效果更好。這就通過自己或家人的行為潛移默化地影響孩子,教育孩子。在許多時候行為誘導比語言誘導更為有效。三是環境誘導,即通過環境間接地讓孩子接受你的思想或改變他的行為。古時“孟母三遷”就是孟母慎選住址,巧用環境誘導教育孟子自幼熱愛讀書的典型例子。家長也可人為地製造環境來達到誘導的作用,如在書桌前貼上與學習密切相關的名言警句。

(3)多一點表揚和鼓勵,避免不當批評引起的消極誘導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