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如何建立良性的開放平台(1 / 3)

開放不僅是一種觀念和口號,更是一種運作規則和商業模式。

互聯網企業最應研究“五月花公約”

美國著名經濟史學家阿夫納·格雷夫在其著作《大裂變:中世紀貿易製度比較和西方的興起》一書中,描述了兩種資本主義商業的發展模式。在中世紀前期,地中海沿岸有兩大商業群體:馬格裏布商人和熱那亞商人。其中馬格裏布商人群體內集體主義文化氛圍濃厚,人們普遍強調誠信和美德,因此多數商業活動都是在邊界清晰的某些圈子內進行的,圈子內的商人依靠道德約束來規範商業活動,而不是通過法律等現代製度來相互製約。相反,熱那亞商人群體內存在濃厚的個人主義文化氛圍,人們對道德約束的依賴性比馬格裏布商人弱了很多,因此其商業活動的規則更具現代法律的內涵。曆史發展表明,熱那亞商人的商業活動模式最終發展出了一個更加現代化、法治化的市場交易體係,因為他們的模式更具開放性和可擴展性。我由此想到,美國作為一個開放平台所取得的巨大成功,與其最初所奠定的精神基礎和製度基礎有很大關係。而要談這個平台的起源,就要追溯到1620年的“五月花公約”。

“五月花公約”奠定了美國的國家精神。

1620年7月,一批受到宗教迫害的新教徒和冒險家登上了一艘永遠被曆史銘記的船隻——“五月花”號。這些在原來身處的社會混得很憋屈的人,他們的目的地是3000英裏外的新大陸——一個在當時被認為是“天涯海角”的地方。當時的美洲不像現在電視節目中介紹的那樣美麗、充滿異國情調,是一片光禿禿的蠻荒之地。而船隻乘客也不知道新大陸是什麼樣子的,為了各自的理想,他們還是踏上了漫長的旅途。這次遠行是由一個叫“弗吉尼亞”的商業公司組織的,它與“五月花”號的乘客們簽訂了移民協議,承諾他們在登陸後可以獲得開墾新土地的權利。但是旅程並不順利,由於大風暴的影響,“五月花”號未能順利抵達原定的目的地哈德遜河地區,而是偏移到了馬薩諸塞的普利茅斯地區。也就是說,“五月花”號的乘客們原先所取得的土地許可證已經作廢,他們麵對的是一片毫無規則可言的處女地。

船客們都認為,在一片荒蕪的土地上,叢林法則對他們來說不是一個好的選擇。為了共同生存,大家必須齊心協力,共謀出路。所以,在兩位領袖人物的帶領下,船上所有的男性乘客共同簽署了一項協議,規定大家組成一個自助團體,並且“忠實遵守公正平等的法律、法令和命令,並視需要而任命我們應當服從的行政官員”。這個協議,就是著名的“五月花公約”。它的內容其實很簡單。

以上帝的名義,阿門。我們,下麵的簽名人,作為偉大的詹姆斯一世的忠順臣民,為了給上帝增光,宣揚基督教的信仰和我們祖國與君主的榮譽,特著手在弗吉尼亞北部這片新開拓的海岸建立第一個殖民地。我們在上帝的麵前,彼此以莊嚴的麵貌出現,現約定將我們全體組成公民政體,以使我們能更好地生存下來,並在我們之間創造良好的秩序。為了殖民地的公眾利益,我們將根據這項契約頒布我們應當忠實遵守的公正平等的法律、法令和命令,並視需要而任命我們應當服從的行政官員。

它傳達的信息隻有三條。第一,宣誓我們熱愛和服從詹姆斯一世。這些人也很有政治智慧,雖然逃離英格蘭,還是表個態,讓領導放心。第二,強調即使來到荒蠻之地,我們心底依舊堅持對上帝的敬畏,我們依然要保持有尊嚴和體麵的、文明的精神麵貌。第三,我們要通過自發的公民組織結合起來,並尊重符合公共利益的規則。

後世有許多對“五月花公約”的討論和研究,都強調了它對美國的民主和法治建設所做出的貢獻。而從我的角度來看,“五月花公約”的內容固然意義重大,但它的製定過程更具有啟發性。因為公約的製定者,不是宗主國英國,也不是弗吉尼亞公司,而是所有船上的乘客(不包括女性乘客,因為當時女權主義還未興起,因此女性沒有投票權)。中國的曆史上也不乏訂約立法的案例,比如漢高祖劉邦當年進入鹹陽時,“與父老約,法三章耳;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其中,也有對自身權力的製約,但其合法性來源於通過槍杆子樹立的軍事實力的權威——換一個軍事強人又會立一套新的規矩,並不是像“五月花公約”那樣由平等的公民主體發起的公約。

這給我們帶來的啟發是:人在一種開放的環境之下,是有可能構建一種有生命力的、可擴展的秩序的。從此以後,“五月花精神”就開始在美洲大陸上“開枝散葉”,漸漸擴展到了美洲其他地區。美國後來又有若幹個州加盟聯邦,而“五月花公約”中的公正、法治等精神則一以貫之,被刻入美國的基因中,成為其立國的精神基石。

中國互聯網大佬們最要學習什麼?

在我看來,互聯網企業是最需要研究和學習“五月花公約”的。

我遇到的幾乎所有互聯網企業的領導者都強調開放。2011年5月31日,中國的互聯網企業還搞了個“第一屆互聯網開放大會”,這個論壇的主要發起者360公司提出,“2011年中國互聯網的關鍵詞就應該是開放”。360說得很直白:“現在360屬於是光腳的,光腳的不怕穿鞋的,360要徹底開放。”很顯然,他們從商業直覺上感知到,開放對互聯網企業最有好處。但360對開放的理解似乎有所偏差——我隱隱約約感覺他們持有的是一種“隻要開放了,我的是我的,你的也是我的”的實用主義心態。這讓我想到同樣是在2011年,當一批作家起訴百度旗下的百度文庫剽竊其著作用於讀者的免費分享時,百度為自己辯護時說的也是,“互聯網是開放和分享的”。李彥宏如果真要開放,首先要做的應該是開放“競價排名”,而不能免費拿別人的東西來分享,自己卻通過隨之而來的流量悶聲大發財。而周鴻禕提出的徹底開放,顯然是說給另一個互聯網大佬騰訊聽的。360和騰訊在2010年的爭執眾人矚目,雙方在爭奪用戶的競爭中各施手段。到2010年11月3日傍晚,騰訊發布公開信宣稱,做出了一個“艱難的選擇”,將在裝有360軟件的電腦上停止運行QQ軟件,倡導卸載360軟件,否則不可登錄QQ。到了11月8日,政府部門介入,用行政命令的方式才結束這場紛爭。

在中國互聯網大佬們的江湖中,最有效的競爭方式無非兩種:其一,政府的管製和權威;其二,手段甚為低劣的市場絞殺(不是說穀歌、蘋果、微軟這樣的企業絞殺起來不殘酷,不過騰訊和360相互攻擊的語言與方式,實在令人咋舌)。他們即使在談“開放”的時候,表現出的也是“畫一個圈”般傳統時代政治家的氣魄,而非一個服務提供者在麵對廣大用戶時應有的謙卑。

很多事件都顯露出來,中國這些互聯網大佬們的思維模式,就像他們的公開言論一樣,常把“用戶體驗”掛在嘴邊,卻很少提及“用戶權利”;多講“開放平台”,卻少去思考什麼是適用於互聯網的“開放公約”。

互聯網公民與新浪,誰才是微博的主人?

要理解互聯網公約,應舉的最典型的案例也許是新浪微博。新浪微博是2009年開始推出測試的,它的主要模仿對象是美國社交平台twitter,填補了國內社交媒體的一塊空白。新浪微博既取得了先發優勢,又像新浪經營博客那樣,繼續堅定地走名人戰略,通過“加V”和強力推介,使包括大量明星在內的各行各業的名人利用新浪成為公眾人物或話題人物,因此發展迅速,也帶動了新浪股價的不斷攀升。

然而最近陸續有幾個影響力很大的用戶離開新浪微博,使它的快速發展蒙上了一層陰影。舉例來說,中國人民大學的張鳴教授本是一個非常活躍的微博用戶,粉絲以十萬計,然而最終卻出走新浪微博,原因是他覺得在新浪微博遭受了不公正的對待。

事件的起因是,張鳴教授與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吳法天在新浪微博上起了言語衝突。張鳴認為,新浪微博的管理者采用了某些技術手段對爭論中他的許多言論進行了不正當處理。有些言論明明是被新浪管理人員屏蔽,但微博界麵卻顯示“此帖已被作者刪除”;有些言論被設置為張鳴自己能夠看見,而其他人都看不見;有些言論被設置為某些人可見、另外某些人不可見。這些操作手法給張鳴帶來了很大的困擾,因此他發帖警告說,如果新浪再不改變這些做法,他將離開新浪微博。新浪總編輯陳彤,微博名“老沉”,2012年1月7日居然在微博上貼出了《啊!老朋友再見》這首歌來回應張鳴。我們無法判斷陳彤到底是在開玩笑還是在下逐客令,但顯然這種舉動徹底激怒了張鳴,導致張鳴最終選擇離開,並留言“新浪不是朋友”。此事件激起了公憤,許多微博活躍用戶紛紛要求新浪公開其處理微博的技術手段和規則。

其中,我的作家友人張宏傑大概是態度最堅決的。在此之前他已經要求過新浪“在限縮、刪除和屏蔽時,有明確的規則,明確告知本人,而不必用欺騙手法”。他的持續發言,終於引起了新浪的重視,到1月14日,新浪副總編周曉鵬先生給他打了電話,告以受陳彤委托,聽取他的意見。後來張宏傑在網上公布了這幾條意見:“就是停止以下四種隱蔽管控手段,管控公開化,規則化:1.博主所發微博,隻有自己能看見,使博主誤以為已發出;2.微博是新浪所刪,顯示卻是‘已被原作者刪除’;3.悄悄限縮某些微博的傳播範圍,博主卻不知道;4.悄悄放大某類聲音,比如某教授‘三媽’事件後助其粉絲猛漲。”

在我看來,這是有人以互聯網公民的姿態,要求互聯網平台運營者尊重規則態度最鮮明的一次。而新浪表現出來的態度則令人失望,雖然也傾聽了意見,但那更像是一個領主征求他的臣民的意見,而不是作為一個平台上平等的參與主體討論立約。本事件到最後也沒有搞清楚,既然大家都認為互聯網是一塊“新大陸”,那麼,除了“詹姆斯一世”的法律,互聯網公民有沒有自己的“公約”?也就是說,可以擺得上台麵的規矩是什麼?

從法律角度來講,難說新浪有何過錯,但是就開放的邏輯而言,新浪的姿態落伍了,他們甚至很可能錯過了一次難得的占據社交媒體製高點的機會。

我們可以將本事件作為一個管理學的案例來討論。從平台經濟的角度講,這個事件凸顯了一個更本質的問題,那就是新浪微博的運行規則應當由誰來創建,由誰來遵守?誰是微博的主人,新浪主編麼?

剛開發出來的新浪微博就像是當年的新大陸,一片荒蠻,一無所有。而在新浪的熱情邀請下,一些懷揣著夢想的人來到了這片土地(在新浪開通微博),並辛勤地耕作起來(日複一日地發布言論),這些都可被視為投資行為(時間和汗水),並漸漸產生了效益(獲得大量粉絲的關注)。這時候,誰才是這片土地的主人呢?我認為,這些辛勤耕種的人至少也是這片土地的主人,他們理所應當參與遊戲規則的製定。新浪微博的管理者並沒有意識到這個問題,而一直以一種獨斷專行的主人姿態出現在這個平台上,他們隨著影響力的增加,甚至對用戶越來越不客氣,多一個、少一個人的支持已經不在乎了。新浪似乎覺得,我建立了這個平台,遊戲規則當然由我來定,或者由更在公司之上的“詹姆斯一世”來定。而他們忽略了的是,若是沒有廣大網友的支持,這個平台將像無數被廢棄的互聯網設計一樣一錢不值。

從積極的角度講,新浪微博存在這方麵的缺陷反而也是一件好事,因為它促進了虛擬世界公民社會的發展。我們看到,新浪微博使用者們正在漸漸生成一種“公民式”交流聯盟,通過私信聯絡,將現實社會的社會網絡向互聯網擴展,並試圖與平台的經營者進行博弈。這也許會讓新浪漸漸意識到尊重互聯網公民的重要性。這場博弈,將影響整個互聯網的生態,也會決定這個新興社交平台在未來的成敗。這是一股不可遏製的力量,如果不順應它,隻會被淘汰。

門戶網站的時代,做一個獨斷專行的主編也許能造就有效的管理者,而如果身處社交媒體興起的時代,還不能看到社會公民如“五月花時代”般自我組織、自我設約的力量;各社交媒體經營者整天把“開放平台”掛在嘴上,卻不曉得主動開放、參與生成互聯網上的“微博公約”,互聯網的經營者們就“太out了”。2

“淘寶傷城”事件如何規避兩敗俱傷?

2011年10月,阿裏巴巴集團旗下的淘寶商城發布了《2012年招商續簽及規則調整公告》,正式提出將升級淘寶商城的商家管理係統,並將技術服務年費從以往的6000元提高至3萬元和6萬元兩個檔次,商鋪的違約保證金也由以往的1萬元漲至5萬元、10萬元、15萬元不等。按照阿裏巴巴集團主席、首席執行官馬雲的說法,此次調整是為了“提高淘寶商城售假成本、為消費者提供保障”。

淘寶商城提價,中小商家激烈對抗。

然而這種說法並沒有得到所有商家的認同,尤其不能說服大量中小商家。在他們看來,淘寶突然提高準入門檻,就是要趕他們走。所以從政策發布開始,就有大批中小商家聚集到杭州阿裏巴巴總部前靜坐抗議。10月11日,抗議升級,近5萬名中小商家聚集到“YY語音”上,商討如何反抗淘寶新規。最終,他們利用淘寶規則的漏洞,對無辜的淘寶大商家展開了攻擊。他們采取“拍商品、給差評、拒付款”的惡意購買方式,迫使許多大商家商品下架。僅四天時間,就有一百多家大商鋪遭到攻擊,涉及金額接近1億元。

雙方的激烈對抗引起了政府部門的關注。在商務部和各方的協調下,淘寶最終作出了讓步:技術服務費方麵,淘寶給所有已經在商城的商家一年緩衝期;保證金方麵,淘寶出一半的保證金10億元,老商家出一半;同時,阿裏集團拿出5億元作為現金擔保,為符合條件的小商家向銀行和第三方金融機構擔保。至此,大規模的衝突宣告結束,然而事情的影響仍然沒有過去,輿論對誰對誰錯的爭論也沒有停止,淘寶商城更是因為此次事件多了一個外號:淘寶傷城。

中小商家的反抗有一定道理。2003年淘寶剛剛建立的時候,國內的C2C巨頭是1999年就已經建立的eBay易趣。淘寶之所以能後來居上,與其本土化的戰略是分不開的。免費、草根的定位從一開始就刻在了淘寶的基因裏。正如馬雲自己所說:“鯊魚在長江裏是打不過鱷魚的。”然而馬雲沒有提到的是,是什麼形成了長江、成就了鱷魚。淘寶的長江,靠的就是千千萬萬中小商家和個人,他們中有大學生,有職場白領,有家庭主婦,也有小企業家。正是這恒河沙數的小商家彙成了滾滾長江,從而為淘寶積聚了人氣和商流。然而,與大海不同的是,長江裏也一定會有汙泥、有河草、有暗礁,淘寶初期的草根路線也不可避免地伴隨著各種不規範、不誠信行為甚至出現假冒偽劣商品。淘寶草創之際沒嫌人家不規範,現在財大氣粗了就要騰籠換鳥,難免有過河拆橋之嫌。

可以說,淘寶的騰籠換鳥政策直接將當年創業時期的企業夥伴們逼上了絕路。對後來入駐的大商家如聯想、惠普、優衣庫等來說,提價的影響不大,幾萬、幾十萬的資金於他們而言可謂九牛一毛。但提價完全可能影響到資金鏈本來就很緊張的中小商家的正常經營運作,甚至導致他們從淘寶商城流落到淘寶集市上去。而無論從客戶流量還是品牌效應角度看,集市店是完全無法與商城店相提並論的。與集市店相比,商城店的搜索排名更靠前,流量也就更多;同時,商城店也不允許討價還價,所以議價能力也更強。這些因素使得商城店的經營更有效率。所以,一旦降格進入集市店,許多店鋪的利潤會直接大幅下降。

中小商家還有一個選擇,就是離開淘寶,尋找新的平台,但這會讓他們遭受巨大的信譽、品牌損失。淘寶在創建之初為了規避風險、約束商家道德問題,發明了“信用評分製度”,即讓顧客為商家在各方麵打分,其他顧客可以據此判斷此商家的誠信程度。信用程度的高低直接關係到商家搜索排名的高低和瀏覽量的大小。經過多年經營的商家,其信用評分已經成為品牌資產,這是多少錢都買不來的,所以很少有商家會選擇出走淘寶,否則一切都要從頭再來。

中小商家們進退維穀:離開淘寶,多年的經營付諸東流;降格到集市店,流量、品牌損失巨大;繼續留在淘寶商城,要忍受資金鏈的緊張和利潤的大幅下降。如此絕境,也難怪大家要揭竿而起了。

那麼淘寶推出“新政”有沒有道理呢?我看也有。不管動機如何,馬雲的話的確有一定事實依據。淘寶的假貨、水貨問題一直遭到詬病,甚至曾經鬧到中央電視台也來曝光的地步,不可謂不嚴重。提高保證金等措施,理論上確實可以提高店鋪作假的成本,達到減少假冒偽劣的目的。然而這種解釋並沒有得到輿論的認可,不少人覺得馬雲說得好聽,事實上就是想撈錢。淘寶發展這麼多年了,有水貨又不是新現象,為什麼當年裝看不見,現在開始嚴打?

然而,就算馬雲搞淘寶提價,就是為了提高效益,這樣做難道就不可以嗎?淘寶能提價,在於它平台做得好,大家都願意用——這都是經過市場檢驗的。無論如何,通過非正常手段壓製別人提價,也並不符合公平競爭的市場原則。

如此,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那到底錯在誰那裏?

從“兔死狗烹”到“杯酒釋兵權”的進步。

從道德的角度講,雙方都有值得反思的地方:淘寶大幅提價,有店大欺客之嫌;中小商家利用漏洞攻擊無辜者泄憤,算不上正義之戰。然而即使我們能判斷誰對誰錯,問題還是沒有解決,淘寶的轉型恐怕還是要繼續下去,中小商家的出路在哪裏還是看不到。不是說道德爭論毫無價值,然而這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所以我們不如換一個角度,以開放平台的視角來解讀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