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6章 (10)(1 / 3)

第九章 (10)

鄉試:三年一科,在一省或幾省舉行,專為生員舉行的考試。由皇上欽命主考官、副主考,錄取者即為舉人。第一名稱解元。

會試:即集中舉人會試之意,三年一科,在京城舉行,共分三場。三場全部通過者還要進行殿試。殿試由皇帝親自主持。共分三甲,一甲賜進士及第,二甲賜進士出身,三甲賜同進士。一甲第一名稱狀元。

兩榜出身:鄉試中舉人為一榜(又稱乙榜),會試中進士者為兩榜(又稱甲榜)。

官署

翰林院:官署名,掌編修國史、草擬有關典禮的文件等事。最高長官為掌院學士(從二品),屬官有侍讀學士(從四品)、侍講學士(從四品)、侍讀(從五品)、侍講(從五品)、修撰(從六品)、編修(正七品)、檢討(從七品)等。

都察院:官署名,是監察、彈劾及建議機關。最高長官為左都禦史(從一品),屬官有左副都禦史(正三品,例由在京部、院大臣兼)、六科掌印給事中(正四品)、禦史(從五品)等。右都禦史(從一品)例由地方總督兼,右副都禦史(正三品)例由地方巡撫兼。

大理寺:官署名,有最高法庭性質。最高長官為大理寺卿(正三品),屬官有大理寺少卿(正四品)、大理寺左右寺丞(正六品)、大理寺左右評事(正七品)等。

太仆寺:官署名,掌馬政。最高長官為太仆寺卿(從三品),屬官有太仆寺少卿(正四品)、太仆寺員外郎(從五品)、太仆寺主事(正六品)、太仆寺主簿(正七品)等。

太常寺:官署名,掌宗廟祭祀。最高長官為太常寺卿(正三品),屬官有太常寺少卿(正四品)、太常寺員外郎(從五品)、太常寺滿漢寺丞(正六品)、太常寺協律郎(正八品)、太常寺漢讚禮部(正九品)、太常寺司樂(從九品)等。

詹事府:官署名,是文學侍從、詞臣遷轉之階。原歸翰林院,後單設。最高長官為詹事府詹事(正三品),屬官有詹事府少詹事(正四品)、詹事府左右春坊庶子(正五品)、詹事府左右春坊中允(正六品)、詹事府左右春坊讚善(從六品)、詹事府主簿(從七品)等。

吏部:官署名,掌全國文官品秩、銓敘、課考、黜陟和封授等。最高長官為尚書(從一品)、左右侍郎(正二品),屬官有通政使司通政使(正三品)、通政使司副使(正四品)、郎中(正五品)、員外郎(從五品)、主事(正六品)等。

戶部:官署名,掌財賦、戶籍等。最高長官與屬官設置同上。

禮部:官署名,掌禮儀、祭祀、貢舉、教育等。最高長官與屬官設置同上。

工部:官署名,掌各項工程、工匠、屯田、水利、交通等。最高長官與屬官設置同上。

兵部:官署名,掌全國武官黜陟、兵籍、軍械、關禁、驛站等。最高長官與屬官設置同上。

刑部:官署名,掌全國刑獄。最高長官與屬官設置同上。

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官署名,簡稱“總理衙門”、“總署”、“譯署”。鹹豐十年,清政府為辦理洋務及外交事務而特設的中央機構。由恭親王奕等人奏請,於鹹豐十一年一月二十日批準成立。官員分大臣、章京兩級。規定由親王一人總領,實際上是首席大臣,其他大臣則從軍機大臣、大學士、尚書、侍郎、京堂中指派兼任,統稱總署大臣。

軍機處:官署名,清代輔佐皇帝的政務機構。雍正七年因用兵西北,設軍機房,越三年改稱辦理軍機處,簡稱軍機處。於大學士、尚書、侍郎中選拔人員入直,稱軍機大臣,即大軍機。任命時按各人資曆分別稱為軍機處行走、大臣上行走、大臣上學習行走等。下設軍機章京,習慣稱小軍機,掌繕寫諭旨、記載檔案、查核奏議等。

國子監:官署名,封建王朝的中央教育機構。清代設管理監事大臣,在大學士、尚書、侍郎內特簡;次設祭酒、司業;屬官有監丞、博士、助教、學正、學錄、教習等。在地方設府、州、縣學,在京師設國學,以監為學。選入學習者都稱國子監生。原有住監課讀的規定,後來漸成空文。

公使館:官署名,是國家的駐外機構。最高長官為公使,下設副公使、參讚、武官等。清朝於光緒元年始設。

官名

殿閣大學士:官名,為正一品,相當於宋朝的丞相,由皇上指定分管的部院。

協辦大學士:官名,為從一品,地位低於殿閣大學士高於各部院尚書。

總督:官名,掌一省或幾省軍民要政,為正二品。兼殿閣大學士者為正一品,兼協辦大學士或都察院右都禦史、兵部尚書者為從一品。總督側重於軍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