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4章 結論:沙特阿拉伯政治現代化進程的曆史模式(1)(1 / 3)

第一節教俗合一的國家製度

沙特阿拉伯實行教俗合一的國家製度,政治生活具有濃厚的宗教色彩。沙特國家起源於瓦哈卜派伊斯蘭教創始人伊本·瓦哈卜與沙特家族的曆史聯盟,瓦哈卜派伊斯蘭教與沙特家族政權處於共生狀態。瓦哈卜派伊斯蘭教依靠沙特國家作為存在的載體,沙特國家的生存和擴張則依賴瓦哈卜派伊斯蘭教提供宗教政治合法性和意識形態的武器。瓦哈卜派伊斯蘭教與沙特家族政權的相互依存,成為沙特阿拉伯國家製度的基本特征。瓦哈卜派伊斯蘭教是沙特國家的官方意識形態,瓦哈卜派宗教政治運動為沙特國家的創建和擴張提供重要的意識形態宣傳和軍事力量。伊本·瓦哈卜作為瓦哈卜派伊斯蘭教創始人,在沙特國家中享有巨大的宗教權威和宗教政治影響力。特定的曆史條件決定了伊本·瓦哈卜時代沙特國家教俗聯盟的政治體製。伊本·瓦哈卜與沙特家族統治者具有相同的宗教政治目標,在建立瓦哈卜派沙特國家的曆史進程中親密合作,共同商議和決定沙特國家的重要事務。伊本·瓦哈卜的宗教權力雖然在理論上構成製約沙特家族世俗權力的因素,但實際上伊本·瓦哈卜的宗教權力與沙特家族的世俗權力形成了相互依存和緊密合作的關係。伊本·瓦哈卜與沙特家族的教俗聯盟成為沙特阿拉伯教俗合一國家製度的曆史形態。伊本·瓦哈卜去世以後,沙特家族領袖兼任瓦哈卜派伊斯蘭教教長,由此確立了沙特國家延續至今的教俗合一國家製度。沙特家族領袖不僅具有“埃米爾”的最高世俗權力,同時至少在理論上兼有瓦哈卜派伊斯蘭教教長“伊瑪目”的最高宗教權力。瓦哈卜派宗教權力與沙特家族世俗權力在沙特國家製度中合而為一。沙特家族以瓦哈卜派宗教複興運動為旗號,在阿拉伯半島上建立了強大的瓦哈卜派沙特國家,教俗合一的國家製度成為早期沙特國家的重要曆史遺產。

阿卜杜勒·阿齊茲重建沙特家族政權以後,在瓦哈卜派歐萊瑪的幫助下,將複興瓦哈卜派宗教政治運動作為拓展疆域和統一國家的重要手段。教俗合一的國家製度,既是阿拉伯半島曆史傳統的延續,又是新形勢下國家鞏固和統一的需要。沙特阿拉伯王國建立以後,延續早期沙特國家的曆史傳統,實行教俗合一的國家製度,政治製度與政治生活具有濃厚的宗教色彩。沙特國家任命官方宗教權威依據《古蘭經》和“聖訓”闡述的宗教原則參與製定統治政策和進行神學宣傳,為沙特家族政權提供宗教政治合法性。國王阿卜杜勒·阿齊茲邀請瓦哈卜家族成員阿卜杜拉·本·穆罕默德·本·阿卜杜勒·拉提夫領導沙特國家的宗教活動,同時任命利雅得歐萊瑪參與管理沙特國家的教育和司法活動。沙特政府則以國家財政收入支持和促進瓦哈卜派伊斯蘭教的發展。

歐洲基督教世界現代化進程中的重要內容是世俗化的曆史進程。世俗化改革亦曾長期伴隨中東諸國的現代化進程。沙特阿拉伯與伊斯蘭世界諸多國家不同的是,在國家建立和現代化的過程中並沒有經曆明顯的世俗化進程。沙特國家起源於瓦哈卜派宗教政治運動,瓦哈卜派官方宗教權威長期構成沙特阿拉伯舉足輕重的政治勢力,沙特家族給予官方歐萊瑪充分的尊重。沙特家族與官方瓦哈卜派宗教權威長期保持廣泛的合作關係,沙特統治者遇到重大問題都與官方歐萊瑪領導商議。官方瓦哈卜派歐萊瑪的重要職責是應沙特政府的要求,在某些有爭議的涉及伊斯蘭教教義的重大問題上頒布費特瓦,為沙特家族的統治政策做出裁斷和說明。沙特統治者的改革措施盡力爭取獲得官方歐萊瑪的讚同,沙特政府的諸多舉措通過官方宗教權威頒布的“費特瓦”而獲得宗教政治合法性。

沙特阿拉伯教俗合一的國家製度並非瓦哈卜派伊斯蘭教的神權政治。沙特阿拉伯的瓦哈卜派歐萊瑪不同於伊朗的什葉派毛拉,缺乏相應的教階製度和宗教地產,經濟上依附於沙特政權,政治上也處於沙特家族的控製之下。在國家權力的核心領域,沙特家族長期淩駕於瓦哈卜派宗教勢力之上,瓦哈卜派歐萊瑪的權力長期局限於宗教的範圍。“發展的獨裁模式”無疑是伊斯蘭世界諸多新興世俗民族國家現代化進程中的普遍現象。沙特阿拉伯的官方宗教政治與巴列維時代伊朗的世俗政治有異曲同工之處,其實質都是強化絕對主義政治進而排斥民眾政治參與的政治工具。沙特家族淩駕於瓦哈卜派宗教勢力之上,主導王國教俗合一國家製度的發展進程,是為沙特阿拉伯官方宗教政治的發展形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