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應收票據的收付核算。根據新製度要求,應收票據的核算要通過“應收票據”賬戶進行。該賬戶屬於資產類賬戶,收到票據時記入該賬戶借方,兌現或轉讓時則記入該賬戶貸方,餘額表示尚未收到款項的應收票據金額。
對於帶息票據,企業應按收到的本息,借記“銀行存款”賬戶,按票麵金額貸記“應收票據”賬戶,按兩者的差額貸記“財務費用”賬戶。商業承兌彙票到期時,如果承兌人違約拒絕或無力償還,則收款方應該把到期票款轉入“應收賬款”賬戶(如果票據帶息,則轉入金額中應該包括應獲利息額)。
(2)應收票據貼現的核算。商場的經營有明顯的淡旺季之分,在收到商業彙票後如恰遇旺季內需要更多的周轉資金,此時票據又未到期,則商場可將持有票據轉讓以融入資金。票據的轉讓都需經過背書手續。在票據背麵簽字稱為背書,簽字人叫背書人,接受轉讓的人叫被背書人。我國的背書規定為記名背書,即記明被背書人名稱。經過背書的票據,如果付款人到期不能兌付票款,背書人負有連帶的付款責任。
如果持票人將票據轉讓給銀行,並向銀行貼付一定的利息則稱為貼現,其實質是銀行對企業的一種短期貸款。
貼現利率由銀行統一規定。貼現期是指從貼現日起到票據到期日的時間。計算時應切記:每月30天,去頭不去尾——包括最後一天而不計第一天。
4預付貨款及待攤費用的核算
預付貨款和待攤費用的性質相同,都是先付出,後受益,需要在以後一定期間內逐次結轉。
(1)預付貨款的核算。付貨款在“預付賬款”賬戶內核算。如商場在購貨時,按合同預付貨款時,應借記“預付賬款”賬戶,貸記“銀行存款”賬戶。商場在收到年購貨款時,借記有關賬戶,貸記“預付賬款”賬戶。“預付賬款”賬戶應按供應單位設置明細賬。預付貨款也可以合並在“應付賬款”賬戶中加以核算。
(2)待攤費用的核算。有關待攤費用的核算有一點須注意:待攤費用屬於流動資產項目,其攤銷期限僅限於一年以內,否則其他性質的待攤費用應列入“遞延資產”中核算。
(五)存貨
現代商場除了向客人提供基本的銷售服務外,還提供了諸如飲食、娛樂等服務。如廣州某大商場的服務指南,就備有20多項服務項目。所以,商場除了搭起一座宏偉架子,具備有基本動作所需的固定資產外,還大量需要各種服務所需的食品原材料、用品以及必要的工程維修材料等,這些都是商場經營中不可缺少的存貨物資。它們數量大、品種多,其管理是否有效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到商場營運資金的周轉及效益,因此一直是商場經營管理人員最為關注的內容之一。而加強存貨物資的核算工作,既是商場財務會計的一項重要內容,又是商場物資管理的基礎。
1存貨
存貨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為銷售、生產或耗用而儲存的商品、產成品、半成品以及各類原材料、燃料、包裝物和低值易耗品等。由於商場業的特性,商場存貨的內容與生產性企業有所不同。根據新製度規定,商場存貨主要包括了各種材料、燃料、物料用品、低值易耗品、商品等。存貨是商場流動資產中的一個重要項目,其價值確定的方法不同,價值確定的準確合理與否,對商場期間損益、資產負債表上有關項目計算及所得稅計繳等均會產生不同的影響。因此,正確合理地計算存貨價值是進行存貨核算的基礎。存貨的計價主要包括存貨增加(主要是購入)和領用發出時的計價問題。
商場的經營特點決定了購入的原材料、物料用品和燃料等多為自用,且往往是一次大批量地購入同種存貨,此時各種存貨所應負擔的運雜費有可能也有必要加以認定。但是,一次購買多品種存貨(如飲食原料等)的情形在商場經營中也時常發生,在這種情況下,購買時所發生的運雜費就難以直接或間接分配入某種存貨,為簡化會計核算,財會部門可將這部分運雜費作為營業費用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在商場所有資產裏,存貨是一種流動資產,隨經營活動的進行而不斷改變其存在形態。存貨的發出要麼流向生產加工階段,如飲食原材料;要麼流向銷售階段,如物料用品、商品等。如果所有的發出存貨的成本均能隨實際貨品流轉而結轉,則發出存貨的單位成本就很容易確定。但事實上,商場存貨不僅品種多,而且數量大,又大都兼有難以保鮮的問題,所以在每一會計期間都會重複購入同種存貨。在品種多、價格不穩定的情況下,要使每一存貨的流轉與其成本結轉相一致是很困難也是不現實的。這就需要商場管理部門針對實際情況,區分不同大類的存貨特點,選用適當的發出存貨的價值確認方法,以便盡可能合理地計算會計期間的成本、費用水平。
2商場存貨的收發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