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4章 聘美記 (5)(2 / 3)

凡辦交涉,百姓原得與聞,乃前兩年遽行更張,甚可異也。憶英國與日本更換條約,名為更換,實則新立一約。該約與僑居日本之英國百姓,人人大有關係,而政府並不與在日本之英人先行商明。蓋此事早經應承,及將實情告知百姓,百姓不願,已無可挽回矣。

今則中國申請更改稅則,俾得稍有盈餘,歸還債款:而辦理此事,則已另有新法矣。因沙列不雷侯爵告李傅相雲,政府雖以加稅之事尚屬近理,但必須先與上海及各處商務公所商妥後,方能允可等語。如此辦法,實屬分所當然。昔者政府所辦交涉,百姓茫無頭緒,而事已定局。現在居然亦準百姓置喙於其間,但願商務公所及商務總會各言其所欲言也可。

〔以上倫敦《東方報》〕

駐紮印度、中國及英屬各處商務董事擬上英外部大臣之稟稿,內述中國進口稅及厘金各事應如何辦理之處,已經門哲士得商務公所於上月三十日各總辦尋常會議之時,公同核準矣。查李中堂前次在英時,曾懇英國準其將通商各口岸所納進口稅,自值百抽五加至值百抽十。是以商務董事有此上書之舉。書中所載,大旨謂英國商民之在中國者,皆以厘金為不便;中國如願將抽納厘捐章程照董事意見更改一層,約定之後,英國政府方可允準增加稅則雲雲。

蘭格司夏商民所論增加關稅利弊並所陳意見,勃來克剖商務公所亦於上月三十日繕就稟稿,即擬照此稟複外部大臣沙列不雷。稟中大意謂:

英國貨物進口至中國者,若能革除厘金,而在海關一總納稅若幹,於商最便。中國若不能照此辦理,蘭格司夏商民即不願加關稅。聞該公所有委員數人,其意但能革除厘金,即使關稅加至值百抽十,比之現在辦法,納關稅之外尚須複還內地各稅,亦較勝一籌也。

〔以上倫敦《東方報》〕

昔日本占據遼東,俄國責令退還原主。此事中國如何酬俄,關防甚密;雖辦交涉最老練之官員,亦莫從探悉其底蘊。今為路透電局所知(日本接路透電稱:李傅相許中俄鐵路相接,並無約,亦未割地;求加稅則俄允可,德觀英之意見何如再定,法飭駐京使臣稟侯核奪。又稱:沙侯以改稅則必先由上海及各處商務公所許可英廷方能允準等語,似有不足憑信處,《捷報》因此著為論說),豈該局果有出眾之才,抑亦道聽途說耶?據路透電稱,李搏相許俄鐵路在黑龍江及滿洲之間與中國鐵路相接,而並未立約,亦未割送口岸等語。是俄淩辱日本,冒與決裂之險,僅為欲與未興工之中國鐵路相接,則俄之愚真不可及也。彼時俄國若欲從中取利,但以虛言許華,何求不成,豈必費力將日人由旅順驅逐出境乎?

俄國一舉一動,必有成見;其所辦交涉,向無寬量過分枉費功勞者。此次舍曆來辦法,觸犯日本,僅為鐵路計,誰其信之?路透此電,本館不敢遽以為實,職是之由。若其所報稅則一事,似尚確實可信;且與東方之人,亦屬關係甚巨。俄國出口貨至中國者,百分之中不過五厘;而經理中國借款有十六兆鎊之多,均以海關入款為質。現在中國求加稅則,俄允所請,意中之事。蓋僅為鐵路而開罪於日本,俄之仁義必不出此;加稅於俄有益無損,俄必樂為之者。俄之仁義,蓋如是也!

英國則不然,稅則之事,應惟英主之。中國與各國互市,所有商務,百分之中英居八十分。若稅加重,惟英受累最深。或謂中國進退維穀之時,英求開通中國內地,此其時矣。此說甚是。而外部大臣沙列不雷侯爵,必仍與上海商務公所相商,若何與英商不相宜,若何與英商方有益。商妥之後,方能定奪一層,足見沙侯之辦事穩練。若最無才具之金勃雷(前外部大臣)與日本更約之時,籌畫亦有如此精細,英人權利不致盡失矣。

所可慰者,金勃雷不顧商民之利益,糊塗辦法,現在並不援以為例。上海商民,既荷沙侯見商,決不負此雅意,必能顧全大局,允許加稅,而不使所加過重,致礙商務。一麵仍請中國將內地沿海沿江各處開作通商口岸,再請除厘金,並準修築鐵路,以示酬報之意。所請酬報,無論如何定法,務須立有切實保結,使之遵照。不然,中國急於加稅,我所求無不允,及欲施行新章,又多所阻撓也。但須定章周詳,求開中國,需時不久。既開之後,洋人常在內地往來,諸必翻然改新矣。中國維新,欲求其如日人之勇往無前,勢所不能;由漸而進,雖遲而穩。華人究未真知西法益處,及其知之深而審之熟,則商務盛興,可操券而待。其蒸蒸日上之勢,自哥倫勃斯(查出美洲之人)以來,將未有盛於此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