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說來,聯念能力在學習途徑上是非常重要的東西。
(三)動作。
但小孩子若隻能感覺外界的刺激,隻能聯念感覺而沒有反應動作,也是不夠的。他一看見了他母親的人和一聽見了他母親的聲音的時候,他應有相當的反應以達到他所需要的目的,否則,是無補於事的。讓我再舉幾個淺近的例子來證明反應動作之必要。假設有一個小孩子,他看見了地上的白雪而不能用手去玩弄,那他永不會知道白雪之性質。又假使他看見一輛車子後退過來而不能退避,那他就要立刻被撞倒。前者是與事物相接觸的經驗,為人生不可缺少的動作;後者是由經驗而來的適當反應,也是人生不可缺少的動作。但前者是後者之母,沒有與事物相接觸的經驗,臨事哪有適當的反應?所以小孩子應有與事物相接觸的機會。相接觸的機會愈多則事物之性質愈容易明了,而適應事物之動作也愈容易發生。
總起來說,學習就是先感覺外界的刺激,後把所感覺的事物與所有的感覺聯合起來,再發生相當的動作去反應外界的刺激。
刺激與反應是看得出來的,聯念是看不出來的。我們一方麵需支配小孩子所接觸的刺激,一方麵需指導小孩子所發出的反應,一方麵還需鞏固小孩子所有的聯念。這三方麵都是教育上的重要問題。
現在,我把刺激、反應和聯念的原則寫在下麵以資參考。
(一)刺激的原則。
1.適宜的刺激。
小孩子所有的聯念與反應可以說是受刺激支配的。刺激來得優良,聯念與反應大概也是優良的;刺激來得卑劣,聯念與反應大概也是卑劣的。小孩子初生時是無知無識的,他所看的、所聽的和所接觸的,都要印刻在他的腦海中間,而他的反應動作也是以這種印象為張本的。倘若他所聽見的言語都是文雅而不粗俗的,那他將來說的話也一定是文雅而不粗俗的;倘若他所看見的東西都是整齊清潔的,那他定能愛護清潔整齊的東西。所以做父母的一方麵必須事事以身作則,一方麵必須選擇優良的環境使小孩子得到優良的刺激和印象。
2.實地施教。
小孩子的腦筋很簡單,我們起先不應用抽象的事體去教他。比方我們要教他“顧恤他人”這一個美德,我們不應單單對他說:“做人不要專為自己,應當體貼別人,顧恤別人,假使別人生病的時候,你應當輕輕地出入,不要亂吵使得病人煩惱不安。”這種抽象的教法小孩子是不會懂的。我們應該當家中有人生病的時候實地施教。那時候,我們做父母的一方麵自己要示範給他看,一方麵要他實行體恤病人的意思。比方,他的小妹妹生病了,做父母的自己先講話聲必低,走路步必輕,然後教他也要低聲輕步。這樣一來,他就了解體恤的意思了。
不但對於道德之培養我們應當實地施教,就是對於知識之灌輸,我們也要從具體而後抽象的。
有一天,我問一個6歲的小孩子說:“你曾看見過鬆鼠嗎?”他說:“看見過的。”我再問他說:“有多大呢?”他舉起兩手的食指來在空中擺著兩指相距約兩寸許的樣子回答說:“這樣大。”我說:“你在什麼地方看見的?”他說:“在書上。”我說:“你把那本油印的讀本拿來給我看。”他拿給我一看,圖中那個鬆鼠畫得“非驢非馬”,不像一個鬆鼠。
你看這個小孩子完全得了一種謬誤的觀念。他看了這種書上“非驢非馬”的死鬆鼠就得了這種謬誤的印象。要知圖是代表事物的,是不能當作事物的。即以圖畫來教小孩子,所畫的圖必須畫得正確。但畫得正確的圖畫萬萬不及真的、活的東西來得好。我們雖然不能事事以真的、活的東西來教小孩子,但他小的時候,經驗未豐富,想象力薄弱的時候,我們應當先給他看真的和活的東西才好。
(二)聯念的原則。
關於刺激的兩條主要教育原則:刺激必須優良,刺激必須正確,我們在上麵已經約略地說過了。現在我們要問,怎樣能夠使得優良、正確的刺激深刻在小孩子的腦筋裏呢?現舉幾條主要的原則如下:
1.凡能使小孩子快樂的刺激容易印刻在小孩子的腦筋裏。
小孩子是喜歡遊戲的,我們就可以利用他的遊戲心理去教育他。比方我們要教他紅、黃、藍、綠等幾種顏色。我們不要呆板板地對他說:“這是紅的,那是綠的。”這樣,他未必肯聽,也未必能記得牢。若是我們叫他穿有顏色的珠子,或是叫他畫圖畫,那他無形中能把各種顏色學會。比方他穿珠子的時候,我們在旁稱讚說:“這顆綠的珠子多麼好看,那顆紅的珠子多麼光滑。”又比方他畫圖畫的時候,我們也可無意中說這個顏色、那個顏色給他聽。這樣,那幾種顏色他就容易學會了。所以我們必須使小孩子對所學的東西發生樂感才好。
2.凡刺激發生的時間愈長,次數愈多,那聯念也愈牢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