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我看見一鳴拿了一塊破爛的棉絮裹著身體當氈毯玩。那時候,在我腦筋裏就起了許多感想:我是立刻把他的破棉絮奪去呢,還是讓他玩弄得著一種經驗;是叫他把棉絮丟掉,還是用別的東西去替代。仔細一想,用積極的暗示去指導他好。我就對他說:“這是很髒的有氣味的,我想你一定不要的,你要一塊幹淨的,你跑到房裏去問媽媽拿一塊幹淨的。”他聽了,就跑到房裏去換了一塊清潔的毯子。
一般人,受激勵而改過,是很容易的,受責罵而改過,比較的是不大容易的,而小孩子尤其喜歡聽好話,而不喜歡聽惡言。我知道小孩子大概有這種心理,所以以激勵教育法去教訓一鳴,一鳴一聽見我獎勵他,就很高興地去改他自己的過失了。倘使我一看見他玩那塊破爛棉絮的時候,就把那塊棉絮奪來替他換了一塊新的,那恐他對於我的動作要莫名其妙,而且又要發生怨恨,他不但要拒絕我的意思,而且還要哭泣。即使我不去奪他的棉絮而對他說“這東西是髒的,有氣味的,趕快去丟掉”這種話,那他雖知道這種東西是髒的,不應當玩的,但是他因為沒有好的東西來代替,恐怕他仍舊不肯舍棄的。還有一種教育方法,就是一方麵說這東西是髒的,是不好的,一方麵叫他去拿一塊好的,那他就變成被動了,他自己要覺得不好意思的。我知道以上的第一種方法是絕對不能用的,第二、第三兩種方法,也是不大好的。所以就用言語來激勵他,使得他居於自動的地位,而且使得他很高興地去做。多數做父母的一看見小孩子玩肮髒的東西,就不期然而然地去把它奪了來,而且還要罵他,甚至於還要打他。其結果,小孩子改過的少而怨恨父母的多;即使不怨恨父母,至少也要有一點不喜歡父母了!還有許多小孩子因為他們父母常常去責罵他,慢慢兒就不以父母之言為意。做父母的一麵去奪他肮髒的東西,做小孩子的一麵依舊去拿來;做父母的一麵罵他,而他依舊玩弄髒的東西。這種事實,在社會上我們是常常見到的,我也可以不必舉例了。做父母的像這樣去教訓小孩子,使得小孩子非但不能改過,而且慢慢兒養成頑皮的惡習慣了。
誌貞的母親很鍾愛誌貞,但她要誌貞事事做得好。稍微做錯了一點,或做得不妥,她就要從嚴指責說:“這裏做得不好,那裏做得錯了,某人同你一樣大,但是比你做得好,你想倒黴不倒黴。”她的意思是以為這種教訓必能啟發誌貞的天資,激起誌貞做事的興趣。哪裏知道誌貞不但沒有依從母命而改進,反而發生意懶心灰不肯勤學的態度。他母親見他如此不肯學習,就愈加用種種消極的方法去刺激他,而他也愈加不肯學習了。
冰心的母親也很鍾愛冰心,但她很懂得冰心的心理,而所用的教法與誌貞的母親所用的恰成一個對比。凡冰心做事稍微做得好一點,母親就稱讚她說:“冰心,你強啦,這裏做得這樣好看,那裏做得那樣整齊。”冰心聽了就覺得很高興,下次做的時候,就格外願意做願意學了。一日,冰心(那時約有4歲多一點)看見地上有肮髒的東西,就去拿了掃帚畚鬥把肮髒物掃去;雖然沒有像成人掃得幹淨,但母親看見了就極端地稱讚。以後冰心就常常去打掃汙穢東西而且不久就能打掃得清潔了。這不過是一個例子罷了。總之,不論冰心做事或讀書,母親總是用積極的方法去鼓勵的,因此冰心就格外喜歡做事,格外喜歡學習了。
我們小時在私塾裏讀書的時候,老師天天把我們所寫的字寫得好的用紅銀硃打一個圈;寫得不好的打一個叉。我們今天若是得了許多“紅鴨蛋”,心裏就很高興,下次習字的時候,還要更加用心。我們若是今天“吃了幾根杆子”,心裏就覺得不快樂,回家去也不願意給父母看。第二天習字的時候,我們或者有點不大起勁,或者鼓著勇氣再嚐試一下,看這次寫得如何。若是這次又“吃了許多杆子”,那第三天習字的時候,就不高興習了,所寫的字也就寫得不好了。
從這一點看來,小孩子是喜歡獎勵,不喜歡抑阻的。愈獎勵他,他愈喜歡學習;愈抑阻他,他愈不喜歡學習。愈喜歡學習,經驗愈豐富,學習的能力發展得愈大;學習的能力發展愈大,所學習的事就愈容易學會。學會的事體愈多,做事的自信心就愈強。若小孩子愈不喜歡學習,就愈不去學習;若愈不去學習,做事的能力就愈加薄弱。
總起來說,積極的鼓勵比消極的刺激來得好,但是鼓勵法也不可用得太濫,一濫恐失其效用;刺激法若用得其當,也是很好的,不過隻可偶一為之而已。我們做父母的要曉得小孩子是小孩子,他的經驗不像成人的豐富,他的做事能力不像成人的強大,他的知識不像成人的充分,所以我們不要以成人的標準去批評小孩子的工作才好。誌貞的母親不明了這種心理,專門用消極的方法去刺激誌貞,而誌貞反不肯學習了。冰心的母親懂得這種心理,善用鼓勵的方法去教導冰心,而冰心也就很高興學習了。這樣說來,我們應當多用些積極的鼓勵,少用些消極的刺激。
一鳴到了第10個月的時候,一聽見人唱歌,也就作唱歌的聲調。
到了第54個星期的時候,看見他堂兄讀書,他也要讀書,看見他堂兄寫字,他一定也要寫字;你不給他讀不給他寫,他就要哭。
他到了第75個星期的時候,看見我拿了一根棒頭,跨著作騎馬的樣子給他看。過了幾天,他拿了一根棒頭在路上玩,玩了一息,就把棒頭放在地上,兩腳跨著當馬騎。
模仿吐痰。有一日,我不當心,從露台上吐下了一口痰,他(那時有77個星期大了)看見了,也就作吐痰的樣子。
小孩子是好模仿的。雖然他模仿的結果與所模仿的動作不盡相同,但有幾分是相仿佛的。如一鳴雖不能唱出像我所唱的聲調與歌詞,但能唱出一種有調的聲音來,顯出他的模仿。對於模仿事物的程度,年紀大的兒童大概比年紀小的兒童來得高;聰敏的兒童大概比愚笨的兒童來得深。還有一層,我們要知道的:就是小孩子的善惡觀念很薄弱,普通知識很膚淺,所以對於所模仿的事物,他是毫不加選擇的。比方他看見他父親隨地亂吐,他也要吐吐看;看見他父親吸煙,他也要吸吸看;或者他聽見他母親以惡言罵人,他也要罵罵看;看見他母親做針線洗衣服,他也要做做洗洗看。總而言之,我們成人的一舉一動,一言一語,都是能影響小孩子的,他看了聽了之後,或立刻就要去做做看,說說看,或到了後來才做出來說出來;他所做的和所說的與我們成人所做的所說的不同,但卻有幾分是相像的。所以我們做父母的一麵事事要以身作則,一麵處處要留心小孩子所處的環境,使他所聽的所看的都是好的事物。這樣,他自然而然也受了好的影響。
椿壽一日正在吃早飯時,聽見外麵有鑼鼓聲,就放下飯碗往外跑出去了。他母親看見他出去的時候,就喊著說:“椿壽!你跑到哪裏去?快點回來!”說完,看見他跑得愈遠了,就自言自語地說:“這個小孩子,野心這樣重,飯都不要吃了。”歇了一歇,椿壽回來了,他母親也不說什麼。不過叫他趕快把飯吃好。
吃好了早飯,天下雨了,椿壽拿了書包正要上學去,他母親看看天已下雨,就喊叫他說:“椿壽!你回來,穿了雨鞋去!”椿壽恐怕時候太遲,不願意穿,就頭也不回,一直上學校裏去了。他母親看他不回頭,也隨他去了。
到了日中,椿壽回家了。看見他母親叫了一聲“媽媽”。他母親笑嘻嘻地回答說:“你回來了。”稍息,午飯燒好了,他母親指揮他說:“椿壽!你把凳子擺擺好,我們要吃飯了!”椿壽響也不響,盡管獨自在書房間遊玩。後來他母親搬了飯菜出來,隻得自己擺好凳子。午飯吃過之後,他母親叫他去睡中覺,他也不去睡,獨自在草地玩耍,他母親也就隨他去了。
我們看了上邊幾個例子,就可以知道做父母的不要隨隨便便去指揮他們的小孩子。椿壽的母親不應當禁止他跑出去看鑼鼓,因為小孩子是很好奇的,聽見外麵有鑼鼓聲,自然要跑出去看的。
不過她既然命他回來,那他不回來,她應設法定要迫他回來的。否則做母親的一次“令出不行”,以後就難以教訓他了。
天下雨的時候,小孩子到學堂裏去,做母親的必定要叫他穿雨鞋,如果他不肯穿,那隻好強迫他穿了。
至於他回來以後,做母親的如果要叫他擺凳子,那麼也應當和和氣氣地去問他,如對他說:“請你把凳子擺擺好不好?”這樣去問他,他高興去擺,固然是好,如果他不高興去擺,那也沒有什麼要緊,因為問話的語氣是活動的,原來不是一定要他去做的。至於命令式的語氣不是這樣的,“一令既出”,必定要他去做的;如果他不去做,那他下次更加可以不聽你的話了。但是這個母親沒有想到這層道理,竟用命令式的語氣,叫他擺凳子。後來他竟不肯擺凳子而反要出去玩耍,我想這個母親,到了這個時候,就“難為情”了。
如果她的兒子吃了中飯以後,應當去睡覺的。隻要好好地對他說“你覺得倦嗎?你要去睡一下子嗎?”罷了。用不到以命令式的語氣叫他去睡的。若已經命他去睡,倘使他不肯去睡,她隻得強迫他了。
所以做父母的,平日不宜多用命令式的語氣來指揮小孩子;如果必定要命令小孩子的時候,那麼一定要叫小孩子服從。
榮生某日在學校裏玩皮球,下午回家時,已經覺得很疲倦。他父親看見他回來了,叫他到街上去買東西說:“榮生!你去買點信紙信封來!”榮生的身體已經疲倦不堪實在不願意去買,但父命不敢違逆,隻得去買,他一路走一路嘴裏吱咕吱咕地說不高興的話。
小孩子大概不願意聽命令式的話。所以做父母的,非有充分的理由,不必用命令式的口氣來指揮小孩子。你看榮生的父親不管他身體疲倦不疲倦,不問他願意不願意,隻一味地命他去買,無怪榮生要怨恨他的父親了。若有時小孩子應當做的事情,你一定要叫他去做的,不要因為他不肯去做,就不叫他去做了;至於命令一出,那是無論如何要小孩子服從的,不過我們要鄭重我們的命令,我們不要隨隨便便亂出的,而且最好要使小孩子明白我們的命意。這樣,小孩子就變得優美馴良,不至於無故違反父母的意思,而父母也不至於無故受累受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