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普通教導法(2 / 3)

青兒有一天早晨起來,推窗一望,看見香粉一般的雪,下得漫天遍地。白茫茫的馬路上,全沒有車馬的蹤跡,隻有兩個小朋友在那裏做雪人。小朋友一麵盡管弄,雪一麵盡管下。後來雪人的麵上腫起來了,他們兩個小朋友的黑衣都變成白衣了。但是他們還是弄個不歇。雪愈下愈大,上下左右都是香粉一般似的白雪,在這中間,仿佛白浪中浮著兩個蝴蝶。青兒見了這種景象,也要到雪地裏去玩,但是他的母親不答應他,嘴裏連說:“不!不!不!”後來在山腳下,他又看見一隻雪麂,荷槍實彈的趕麂的人都圍在那裏。一時槍炮聲,狗咬聲,麂叫聲,獵人的喧笑聲,同時並作。他聞聲腳癢,又向他母親說“要出去”。他母親罵他說:“大清早起,不洗麵,不吃飯,跑到雪地去做什麼事?”他哪裏肯依,帶哭帶吵的,再三央求,他母親沒有法子,也隻得讓他去了。

一鳴有一天早晨,在雪地裏弄雪,我站在旁邊看,一點沒有去禁止他。後來他在吃飯以前要吃糖,我說“不可以”,他因為我不允許他的要求,就“ng ng”的吵起來,我也不去管他,徑自走到別處去了。

事屬可行,就叫他行;事不可行,禁止他行。這是做父母的對待子女正當的辦法。倘使不論事情的可否,竟一味去禁止他,那麼小孩子茫然竟不知措手足了。這種教育,不但於事實上做不到,就是於情理上也說不過去的。雪地裏弄雪是很有益的事情,既可以欣賞雪的景致,又可以知道雪的性質,於小孩子的身體上、性情上,都可以得到很大的益處,做父母的不應當去禁止他。至於看雪麂,尤不應該去阻止他,因為不見過雪麂,不知雪麂的樣子;不見過打獵,不知打獵的情形。現在被他見到了,他就可以知道雪麂的樣子,打麂的情形,獵狗的用處,於小孩子的知識上也是很有裨益的。小孩子不去看,做父母的應當叫他去看,何況他要去看呢?但是青兒的母親竟沒有想到這種道理,既不允許他去弄雪,又不允許他去看麂,要他坐在家裏,不許越雷池一步;好動的青兒哪裏能夠做得到呢?無怪他要和他母親吵了。所以做父母的不應當常常禁止小孩子,如果事屬可行,就叫他行;事不可行,禁止他行。

小香5歲大的時候,是最不喜歡刷牙齒的,而且在未刷牙齒以前,常常要吃餅幹、糖果等東西。她父親當她在麵前的時候,對她母親說:“靜波每天早晨起來是一定要刷牙齒的,未刷牙齒以前,別人即使拿食物給她吃,她總不肯吃的。”他說的時候,臉色上表出很欽佩靜波的樣子,嘴裏還不住地稱讚她。小香在旁邊聽見她父親稱讚靜波的話,心裏也覺得很羨慕靜波,所以到了第二天早晨起來,母親叫她刷牙齒,她也要刷了,在未刷以前,不要吃東西了。小香的父親因為小香不注重清潔,心裏覺得很不高興。他看見小香的小朋友正在玩耍的時候,嘴裏要吐痰了。這個小孩子不隨便吐在地上,他東看看,西望望去尋個痰盂。小香的父親看見這個小孩子這樣情形,就極力稱讚他,說他怎樣注重清潔,不隨便吐痰。小香看見她朋友的舉動,聽見她父親的稱讚,心裏也覺得很敬重他。後來小香也不隨便吐痰了。

芝英同她母親在路上散步的時候,看見一個肮髒的小孩子;她母親等到那個小孩子走過了就對她說:“你見那個小孩子多髒呢!掛了鼻涕,不曉得揩揩。”芝英聽了就覺得肮髒是不好的。

小孩子生來是無知無識的。善惡是非的種種觀念要慢慢兒在後天形成。他怎樣會辨別善惡是非呢?其道很多,但平日做父母的對於善惡是非顯出一種態度,而小孩子聽了看了無形中受著影響的,也是一個方法。所以做父母的看見別人做好的事情或壞的事情的時候,應當以辭色來表示他們的讚許與不讚許的意思,給他們的小孩子聽聽看看。

一鳴小的時候(約1歲半到兩歲半),凡他看見了肮髒的東西在地上,我總對他說“髒得很”,有時我自己把髒物拾掉,有時叫他拾掉。到了後來(從兩歲半到4歲),凡他看見地板上的髒物如紙片、細棒等,我總叫他拾掉並說:“客人看見不好看。”或他有時候遊戲之後把房間的椅凳弄得東倒西歪,把玩物滿地亂擲,我就對他說:“客人來了,不好看;若客人問起誰把東西弄得這樣難看,說一鳴弄的,一鳴要倒黴得很。”他聽了之後就去把椅凳擺好,玩物藏好;有時他玩得已經太疲倦了,我就幫助他把房間整理好。

小孩子年幼的時候,沒有什麼“客人”的觀念,也沒有什麼“羞恥”的思想,但是稍微有點肮髒與清潔的意思,所以我們就可以利用他的這點意思去教他愛護清潔,憎惡肮髒。待他年紀稍大一點,知道羞恥的時候,我們不但可以利用他的清潔觀念,也可以利用他的羞恥之心以養成他的愛美習慣。

若他年紀再大一點,知識稍開一點,我們不但可以教他肮髒的東西是肮髒的,是不好看的;我們也可以教他肮髒的東西是妨礙衛生的。總之,年紀愈大,知識愈開,所用的教法也應依年齡知識而變遷才好。

知行年紀小的時候,他母親常常對他說:“你不要把地板弄得這樣髒,爸爸不喜歡的,爸爸要罵的。”知行到了六七歲大的時候,他的母親還是說“爸爸不喜歡的,爸爸要罵的”這類話,使得知行心目中存了一種逢迎之心,一種懼怕之念。

小孩子年幼的時候,我們或者可以用個人的感情來支配他的動作,不過我們不應以個人的威嚴來恫嚇他,使他對於我們發生一種無謂的懼怕。若小孩子年紀大一點了,我們就不應該以個人的感情去感化他的心腸,去支配他的行動。若我們盡管用這種教法,那小孩子長大的時候,他的行動仍舊是要以我們做父母的個人之好惡為皈依的;倘若我們死了,那他就要失掉憑藉而無所適從了。

所以我們要教他肮髒是妨礙個人衛生的,也是妨礙公共衛生的;作惡是有損於己的,也是影響社會的。我們應當使他的行為不是受支配於個人的感情,乃是要建築於公共幸福之上的。

總起來說,小孩子年紀小的時候,我們可以用個人的感情去刺激他做事的動機;年紀大的時候,我們須教他明了做事是要顧到公共禍福的。這樣人才有服務的旨趣、犧牲的精神和救世濟民的誌願。

心聲是一個頭生子,他的父母異常地疼愛他。他要這樣就這樣,他要那樣就那樣,他要打人,別人隻好給他打,他要罵人,別人隻好給他罵。一日他看見鄰兒有一個小洋號就去搶了來。鄰兒哭了跑來告訴他母親,而他的母親並不說他不好,反埋怨鄰兒說:“借我們玩玩有什麼要緊,你的氣量為何這樣小呢?”罵得那個鄰兒莫名其妙。又有一日,在深夜的時候,他醒來要月餅吃,但家裏沒有月餅,他就亂吵亂鬧,弄得一家不能安睡。

從此日積月累,心聲就變成了一個很倔強很剛愎的小孩子。

小孩子哪裏可以隨便搶奪別人的東西呢,而心聲的母親不責罰心聲反罵別人,這無非長心聲之傲慢而已。

又在深夜的時候,小孩子不應吃東西的,而心聲的母親不去責罰他,反而任其吵鬧使人不得安眠,這也無非長其惡性而已。

這種“姑息養奸”的教育在家庭裏是常看見的,會使孩子養成利己害人的壞思想。

知非家裏的規矩是很嚴的,差不多事事要秉承他父母的意旨。他要去玩玩水,他母親說:“衣服要弄濕的。”他要出去同鄰家小朋友玩玩,他母親說:“你要同他們造孽的。”吃飯的時候,他要講講話,發表發表意思,他父親就禁止他說:“小孩子吃飯,不準饒舌。”他要在家遊戲遊戲,他父親說:“不要頑皮。”他的父母待他好像待成人一樣,所以他慢慢兒以他父母的意誌為意誌,以他父母的性情為性情,這樣一個活潑的小孩子竟變成了一個萎靡不振、具體而微的小成人。

我們舊式家庭往往把小孩子當作“小成人”看待。既叫一個活潑好動的小孩子穿起長衫馬褂來以限製他的動作,又叫小孩子一舉一動要模仿成人的樣子。無怪國中多“少年老成”的小孩子了。

總括起來,心聲的父母待心聲太姑息,知非的父母待知非太嚴厲,兩者都失其平,不得謂之良教育。

我們教小孩子當折其衷:一方麵予以充分機會以發展自動的能力和健全的意誌,一方麵限以自由範圍使他不得隨意亂動,以免侵犯他人的權利。教育若能如此折衷施去,小孩子未有不受其惠的。

榮升正在園內玩沙玩得很起勁的時候,他的母親從窗門裏喊叫他說:“榮升,飯好了,快來!”榮升哪裏肯歇手,盡管玩沙,一聲也未回答。他母親見他不回來也不回答,就憤憤似的跑了出去叫他立刻停止玩弄,他依然不聽。他母親看他不聽就拖了他的手臂走了,而他也就大哭起來了。

知新的母親很明白知新的心理;她也很能體貼知新的意思;而知新也很願意聽她的話。一日早晨,知新同他4歲大的妹妹玩弄積木,搭橋砌屋,玩得很高興,他母親走來看見他同他妹妹倆玩得這樣有趣,就笑嘻嘻地稱讚了他們幾句,並且對他們說:“我們要吃點心了,我再給你們5分鍾工夫,你們快點玩,玩好就把積木放在原處。”說畢走開去了;而知新與他的妹妹趕快把橋搭好;一搭好,就把積木安置原處;一安置好就一齊跑進飯堂裏去吃點心了。

不但小孩子不肯立刻停止玩耍,就是我們成人也不肯遽爾舍棄有趣的遊戲或將成的事體。比方我們正在那裏打網球打得很高興的時候,忽而來了一個人怒氣衝衝地叫我們立刻回去吃飯,我們不但不肯聽他的話,恐怕還要埋怨他幾句。

我們既然不願意別人這樣待我們,我們也應該不要這樣待別人,所謂“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我們成人尚且不肯遽爾停止遊戲,何況小孩子呢?

榮升的母親不明了這種心理,使得榮升哭泣而起反抗;知新的母親明白這種心理,使知新樂於服從。

不但如此,恐怕榮升還要養成做事中止的壞習慣。要知小孩子不僅喜歡做事的途徑,也喜歡得著做事的結果。我們現在遽爾叫他半途中止,豈不是剝奪他對於做事成功的快樂,豈不是使他養成一種有始無終的壞習慣嗎?

榮升的母親不知這種錯誤而反加榮升以倔強之罪,這豈不是可笑又可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