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馬案中案:不能深究的總督刺殺案(1 / 3)

�\u0006.\u0007�公元1870年8月22日,大清同治九年七月二十六日一大早,兩江總督署西側的演武場人聲鼎沸,熱鬧非凡。

時任兩江總督兼南洋通商大臣的馬新貽,每月的二十五日都會親臨演武場視察部隊,因為七月二十五日下雨,檢閱就推遲到了第二天。

上午十點左右,視察結束的馬總督在安保人員的護衛下,穿過看熱鬧的人群,從演武場旁的小道步行返回總督署。

在路上,突然有一個叫王武鎮的人躥了出來。此人自稱是馬總督的老鄉,想要求總督大人辦點“私事”。

頭回見到有人把“走後門”搞得如此廣而告之的。安保人員趕緊七手八腳地把王武鎮攔住,馬新貽則腳步不停,繼續往回走。

就是這樣一個小小的突發狀況,讓馬新貽身邊的安保人員出現了短暫的混亂,也給了“有心人”可乘之機。

就在馬新貽即將走進總督署的西南門時,一個清兵打扮的人突然快步走到馬新貽麵前“打千”請安,然後趁著俯身行禮的機會,用右手從靴筒裏抽出一把短刀,猛刺入馬新貽的右胸肋要害之處。

有刺客!

由於事發突然,馬新貽都中刀倒地了,旁邊的安保人員才反應過來,一擁而上將刺客當場抓獲。

其實準確的說法應該是——刺客得手後根本就沒有逃走的意思,反而站在原地自報家門,說自己叫張汶詳。[1]還有現場目擊者聽到他高喊“養兵千日,用在一時”之類的口號。

刺客雖然束手就擒,但馬新貽卻因受傷嚴重,次日不幸身亡。這就是轟動天下的“張汶詳刺兩江總督馬新貽案”,俗稱“刺馬案”。後來的電影《投名狀》就是據此改編的。

刺馬案發生的時候,清朝剛剛平定太平天國運動,北方的撚軍大起義也基本消停,已經被內憂外患折磨了十幾年的大清好不容易續命成功,迎來了一個相對和平穩定的局麵,號稱“同治中興”。

但就在這所謂的“太平光景”裏,清代頂級的封疆大吏之一、掌控著大清三分之二財稅收入、曆來被認為是“天下第一總督”的兩江總督[2],竟然在光天化日之下、眾目睽睽之中、層層安保之內,被一個不知道哪來的刺客隨隨便便就殺了。

還有王法嗎?還有天理嗎?

清政府連發幾十道上諭,先後派遣四位重量級高官,總計五十名官員參與審訊,經過長達八個月的調查,最終發布了案件的“調查真相”。結案報告很長,簡單概括起來就是一句話:

張汶詳挾私報複,馬新貽無辜遭殃。

對,沒有驚天陰謀,沒有幕後主使。張汶詳既不是職業刺客,也不是武林高手,更沒有特異功能,他就是一個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普通人。

但就是這樣一個非專業人士,萬分湊巧地抓住了馬總督安保工作轉瞬即逝的漏洞,用一把小刀刺死了大清朝的兩江總督。

結案報告一經公布,幾乎所有人臉上都是同一副表情——你擱這兒騙鬼呢?

也怪不得老百姓不相信官方的調查結果,因為“刺馬案”實在是太離奇、太湊巧,官方的調查結果又太平淡、太草率,總給人一種遮遮掩掩的感覺。

比如官方給出的審理結果認定,張汶詳是太平軍餘孽,因為媳婦和家裏的錢財被一姓吳的奸夫給拐跑了,曾到時任浙江巡撫的馬新貽那裏告狀。但馬新貽並未受理這個案件,為此張汶詳還被那吳姓奸夫狠狠地嘲笑了一頓。於是張汶詳就把自己“人財兩空”的人生不幸歸咎於馬新貽,這才一拍腦門兒決定刺殺馬新貽。

這是什麼狗血劇情,怪不得大家不相信,因為邏輯轉折實在是太生硬了。

官方結論無法服眾,民間自然就出現了多種版本的“真相”。

比如流傳最廣泛的“漁色負友說”。在官方還在吭哧吭哧調查的時候,上海丹桂茶園裏已經上演了一出精彩紛呈的《刺馬傳》大戲,大概劇情應該是這樣的:

張汶詳和好友曹二虎等人都是撚軍中的小頭目,在作戰中俘虜了馬新貽。馬與張、曹等人結拜為兄弟,帶著部隊投降了清朝。但馬新貽竟然和曹二虎的媳婦勾搭成奸,還捏造罪名殺了曹二虎,進而霸占其妻。張汶詳為給兄弟討回公道,於是就刺殺了馬新貽。

這也是“刺馬案”在今天流傳最廣泛的一個版本,諸多影視作品也大多以此為故事原型。

但曆史的反常識規律就在於,越是老百姓喜聞樂見、口耳相傳的流行版本,往往越偏離曆史的真實。

馬新貽的為官履曆和“漁色負友說”中所說的很多細節完全對不上。況且如果馬新貽真的有害死兄弟、勾引人妻這樣的黑曆史,官方的調查結果相當於替他遮掩醜聞,馬新貽的家人肯定巴不得就這麼結案。但事實卻是馬家後人一直對官方結論非常不滿,這哪像是有醜聞的心虛樣子啊?

當時就有人為馬新貽鳴不平,清代詩人周壽昌有詩雲:

人事百年真始出,誰知定論死猶無。

重臣已被元衡禍,謗語幾罹永叔誣。

意思就是馬新貽像唐代宰相武元衡一樣被當街刺殺,卻和北宋時被汙蔑為與外甥女有染的歐陽修一樣,成了“黃謠”的受害者。

所以“漁色負友說”雖然流傳最廣,但也最不靠譜。

除了“仇殺”之外,張汶詳在審訊過程中還曾說過另一個“義殺”的版本。張汶詳自稱得到消息,說馬新貽勾結西北回民叛軍要犯上作亂,所以張汶詳才要誅殺馬新貽這個“國賊”!

“陝甘回民起義”是真的,馬新貽是回族也是真的,但這兩個真相放在一起卻並不真實。僅僅因為馬新貽是回族就說他要勾結叛軍,這完全是地攤文學式的胡扯,後來張汶詳也翻供承認自己是在誣陷。

其實在“刺馬案”發生後的第一時間,清政府高層就斷定這個案子不單純,“斷非該犯一人挾仇逞凶,已可概見”。

也就是說,清廷高層相信馬新貽是死於買凶殺人的“謀殺”,唯一的問題就是誰謀殺了他。

嫌疑人之一是晚晴著名的軍事家、政治家丁日昌。

當時有人舉報江蘇巡撫丁日昌之子曾卷入一宗違反軍紀的命案,馬新貽正是審理此案的負責人,丁日昌向馬新貽求情不成,因此買凶殺人。

但這個說法也很不合理。

馬新貽在辦案過程中並沒有針對丁日昌之子,所謂的雙方結仇一說並不成立。況且丁日昌人品正直,無論是治軍還是治家都很嚴格,很難想象他會去找馬新貽走後門,甚至買凶刺殺同僚。明眼人都把這個事當笑話聽,沒誰當真。

但張汶詳在被捕時喊的那句“養兵千日,用在一時”,卻像一根刺一樣,結結實實地紮在每個人的心上。

從這句話的語意上分析,張汶詳就是那個被“養”了千日的“兵”。但誰“養”了他,誰又“用”了他呢?

這裏麵的水可就太深了,牽扯到太多的矛盾和猜忌——中外之間、滿漢之間、南北之間、中央與地方之間,全都各懷鬼胎,彼此防範,牽一發而動全身,一不小心就會引火燒身,甚至造成整個局麵失控。

要想明白事情的嚴重性,我們就要跳出孤立看待“刺馬案”的狹隘視角,把這個謎團重重的刺殺案嵌入當時的曆史大背景中,搞清楚“刺馬案”發生時,清朝是個什麼情況。

這麼說吧,此前清朝是發自內心地認為自己要完蛋了——內有太平天國席卷江南,外有英法聯軍攻占北京。皇帝英年早逝,太後孤兒寡母,國內叛亂不斷,國外列強環伺。內外交困,風雨飄搖,朝不保夕,命懸一線,要人沒人,要錢沒錢,說的就是大清本清啊。

麵對內憂外患的糜爛局麵,清政府萬般無奈之下隻能咬牙放權給漢人,允許地方組織團練,以此來平定國內叛亂,抵禦外國侵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