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紙嫣的母親家住在一幢高層公寓的頂層,她母親在八十年代初跟丈夫離了婚,至今獨身一人,是那種被紙嫣看成老一代的女權主義者的人。紙嫣進門的時候,每親家裏正放著很響的音樂,她敲了很長時間才把門敲開。
母親梳著在剛改革開放初期比較時髦的半燙不燙的馬尾頭,前麵留著厚重的劉海,烏雲一般地在她額前擁著,即使一個人在家,她也是濃妝豔抹的,像是永遠要去參加一場虛擬的宴會,或在等待一個永恒的戀人。
“吵架啦?”母親問。
“不過了。”紙嫣說。
“不過了?”
“不過了。”
紙嫣把東西放下就到客廳去打電話,她此刻極想聽到老麥的聲音,她想告訴老麥,她已經從家裏搬出來了,現在住在母親這裏,她還想告訴老麥母親家的電話號碼。可惜老麥不在家,他平時呆在家裏寫劇本,有活兒的時候很少出門。電話一遍遍響著,對方卻一直沒人接,紙嫣覺得心裏空落落的。
周圍的人都在離婚,像是一股不可抗拒的風潮。
小喬從決定離婚到真正地辦離婚手續,前後不過一個禮拜,她前夫是個辦事痛快的男人。但從另一個方麵說,她覺得她前夫不夠愛她。“湧晨是因為對你有感情才拖住你不放的……還在暗中跟蹤你,嘖嘖,這種男人,好癡情呢……”小喬是在一個叫做“狂放起舞”的主題晚會上說這番話的。小喬是單位主管宜傳的,經常要辦一些鬼名堂的晚會,把會場布置得花裏胡哨,弄一幫人來狂歌狂舞。
有一個男的在台上唱歌,他唱得很賣力,可是台下亂哄哄的,聲浪一浪高過一浪,比唱歌的人聲音還要大。小喬站在紙嫣旁邊,她說話的聲音忽小忽大,她小嘴噴紅地在黑暗中一會兒張一會兒閉,她男友——那個畫家總是不離左右,就像是她已經變成了小喬的一條左胳膊。
小喬說她要建一個離婚俱樂部。
——全都是離婚男女。
——離了婚就不要再結了。
紙嫣說:“這個俱樂部我母親參加倒合適。”
2
鄰居家尖聲尖氣的卡拉OK聲真讓人受不了。紙嫣對母親說,估計那是一個百無聊賴的女人,母親說,人家剛離婚,心裏不好受,唱唱歌又怎麼啦?紙嫣就不好再說什麼了。
紙嫣目前對“離婚”兩個字很敏感,因為她自己離婚的事一直如懸在半空中的吊橋,一直都沒個結果。紙嫣是鐵了心一定要離的,但湧晨似乎也鐵了心就是要跟她耗下去,湧晨還做了許多無聊的事,比如說跟蹤之類,令紙嫣感到厭惡。
湧晨現在采取的戰術是:避而不談;
紙嫣現在采取的戰術是:該幹嘛幹嘛,看他能拖到什麼時候去。
紙嫣的母親奈夏卻不同意女兒的做法,她認為女兒應該積極行動起來,把離婚的事辦下來,而不應該坐在家裏消極等待。紙嫣和母親是那種朋友式的母女,彼此直呼其名,感覺上很平等。紙嫣的母親奈夏的故事,是家中的一個隱秘,很少有人提,紙嫣的父親在與母親離婚後就徹底消失了。也許不住在這座城市裏,也許遠走高飛出國了。
紙嫣的母親曾經有過一段刻骨銘心的愛情,她和她的情人一直秘密地來往著,有一年夏天,他們一起到海邊去住了一個月,在那一個月的時間裏,除了極盡纏綿之外,就是苦思冥想他們的關係到底該如何發展。在那整整一個月三十個晝與夜,海水拍打著他們枕邊,一夜一夜,他們用做愛來逃避現實的困境,他們瘋了似的又愛又恨地對待對方,他們甚至想到死,麵對大海,想到生命的結束,內心充斥著一股既龐大又渺小的欲望,他們想,死,其實是很簡單的。
奈夏和那個她深愛著的男人,他們一起在海邊無數次地徘徊,掙紮得精疲力竭,甚至找不到活下去的理由,直到最後一天,他們就要離開海邊回到原來他們生活的那個城市去了,他們不得不作出最後的決定:是各自回去離婚,還是從此不再見麵。他們選擇了前者,說好各自回去離婚的,但是,事情的結局卻出人意料:女的很順利地離了婚,男的想離卻沒離成。
奈夏從此成了單身女人,當然,她身邊還有一個可愛的小女兒陪伴著她,那就是小時候的紙嫣。
母親早上一起來就化妝,天天如此,其實大部分時間她哪兒也不打算去,她化妝隻是為她自己,穿衣打扮也是為自己。
坐在鏡前化妝的母親,頓時變成了一個精雕細刻的工匠。
鏡子就擺在那兒。
鏡子兩側另有兩麵小鏡子,那是有兩個斜角度的鏡麵,母親的頭低下去的時候,那斜角裏的兩個女人的側影也同時低下頭去。她大概是喜歡坐在鏡子前麵孤芳自賞這種感覺,她表情肅穆,凝神看著自己的臉,然後,她低下頭去,用指尖沾一點烏青的眼影,在左右眼皮的頂部各點上一個點,再用手指肚把它們一點點地揉開。她用很濃的眉毛膏,睜大眼微斜著很細致地一根一根塗染她的睫毛。
母親還有滿滿兩大櫃子衣服,每隔一段時間,她就要整理一次衣櫃,把那些衣服、裙子一件一件挑出來堆在床上。衣服是一種奇怪的東西,在櫃子裏整齊地掛著的時候,像模像樣的,可一旦亂七八糟地堆在床上,就成了一堆垃圾。
母親就坐在那堆帶珠片的垃圾中間,紙嫣從另一個房間望過去,母親的頭忽然不見了,母親變成了一件突兀地立在那的衣服——一件帶瑩光、形狀瘦長的玻璃亮片襯衫。紙嫣站在那裏,驚訝地張大了嘴,她想輕聲叫一聲母親的名字,但卻發現自己聲帶已經失靈,這是怎麼啦、怎麼啦、怎麼啦,有一個人在她的身體內部高聲喊叫,震得她頭皮微微發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