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階段:龍山文化早期;
第三階段:二裏頭文化晚期;
第四階段:西周早期至東漢晚期;
第五階段:金、元、明時期。
從以上五個階段的分期來看,第三階段的二裏頭文化後來被證明是夏文化,夏文化之後接著就是周文化,那麼在第三和第四階段之間隔著整個商文化,既然沒有商代的文化遺跡體現,這就為後來的夏商周斷代工程提供了難得而特殊的條件。
夏商周斷代工程啟動後,在“西周列王的年代學研究”這個課題中,專門設置了“天馬—曲村遺址分期與年代測定”這一專題,並由劉緒具體負責研究。
劉緒,1949年生於山西省廣靈縣,1975年於北京大學曆史係考古專業畢業後,到山西省文物工作委員會工作。1980年再次考入北京大學考古係,在鄒衡教授的指導下攻讀碩士研究生。1983年畢業後留校任教。在讀書和當教員期間,曾隨北大考古係師生數次參加了天馬—曲村遺址的發掘和研究。後晉升為北京大學考古係教授,主要從事商周考古的教學與研究工作。
按照劉緒的解釋:夏商周斷代工程之所以設置這一專題,除了天馬—曲村遺址像琉璃河、豐鎬等西周遺址那樣,有比較完整、全麵的可供14C測年的係統樣品外,它本身的文化從西周早期一直到春秋初年都是連續發展的,特別是發掘的幾百座中、小型墓葬,其含碳標本極其豐富,西周早、中、晚各期一應俱全,這就為14C測年提供了可靠的依據。另外一個顯著的特點是,包括天馬—曲村遺址在內的晉西南,經過幾十年的考古調查與發掘,至今未發現商代特別是商代晚期的遺存,而西周早期的文化卻突然冒了出來。因為沒有商代晚期的文化,西周的文化遺存就更容易確定,同時也減少了一個大麻煩,這就是避免了一件器物或一個文化現象出現,有人說是商代晚期,有人說是周代早期的爭論。從考古發掘來看,商代晚期和周代早期的文化遺存不容易分辨,而事實上當西周建立王朝之後,不可能將殷人全部殺光,隻要人活著,原有的文化就不可能馬上消失,必然沿著慣性延續一段時間。在這樣一個新舊交替的階段,要準確地劃分哪是商代晚期哪是周代早期是相當困難的,如同二裏頭遺址文化的劃分一樣,不經過幾十年爭論是沒有結果的。但天馬—曲村遺址的特殊性就在於,隻要出現器物,一看便知是夏代還是周代的,同時也不存在先周文化的麻煩。至於出現的文化麵貌是周代哪一個時期的,可以參照出土的各種器物和現象進行研究、討論、印證,但必須首先排除商末和先周的幹擾,這便是天馬—曲村遺址的獨特之處。
在北大讀書時的劉緒(後左一)跟隨教授鄒衡(前左一),與山西考古研究所張頷(前左二)等在黃河沿邊津渡一帶考古調查
既然天馬—曲村遺址最早的西周文化很容易辨別,那麼這種文化就應該接近晉國也就是唐的始封年代。如果接近了唐的始封年代,那距武王伐紂這一曆史事件就應該接近或相隔不遠了。又因天馬—曲村遺址是離周朝的首都豐鎬最近的一個封國都邑,它的文化麵貌跟豐鎬遺址的文化就更容易接近。事實上,從兩地的考古發掘來看,所出的器物等文化遺存也是相同的。這樣就有了更進一步的意義,即天馬—曲村遺址的文化可牽涉和限製武王克商這一曆史事件的定年,也就是說天馬—曲村遺址中最早的西周文化,用14C測年所得的數據,不能早於武王克商年,如果早於“工程”推算的武王克商年,就證明武王克商年的推算是錯誤的,因為晉(唐)國是在武王克商、周朝建立之後才就封的。同理,該遺址最早的西周文化也不能晚於武王克商許多年,至少不能晚於成王在位的年數。由此,天馬—曲村遺址在考古學文化上就將武王克商之年卡在一個有限的時間範圍之內了。這也正是工程要設立“天馬—曲村遺址分期與年代測定”專題的目的和意義。
由於劉緒多年來一直參與天馬—曲村遺址的發掘和研究,對諸方麵的情況都有深入的了解,所以關於天馬—曲村遺址的分期部分,由他負責研究。
在接手這一專題後,劉緒會同北京大學考古係徐天進、雷興山等學者,經過一段時間的努力,在原來研究的基礎上,將遺址中的西周遺存分為三期六段,各期、各段的AMS測年數據為:
天馬—曲村遺址西周遺存分期及AMS測年數據
續表
從上表可以看出,天馬—曲村遺址的14C測年,其中早期一段的中值約在公元前1020—前970年左右。而此前所述的與武王克商年有關的殷墟和琉璃河遺址14C測年分別為:
殷墟四期:公元前1080—前1040年左右(見前表);
琉璃河遺址一期一段墓葬:公元前1040—前1006年左右(見前表)。
由於殷墟商文化四期的年代有可能一直延續到西周初年,所以夏商周斷代工程專家組認為,武王克商的年代範圍就應相對提前,定在公元前1050年比較妥當。因北京琉璃河遺址一期H108灰坑出土有“成周”字樣的甲骨,其年代不會早於成王,由此,其上界可以作為克商年範圍的下限。又該遺址第一期墓葬中最早的年代數據的中值為公元前1020年,因而得出克商年的範圍為公元前1050年—前1020年。
由於“工程”已對殷墟賓組卜辭中五次月食的年代進行認證,並計算出了五次月食的絕對年代,因而工程課題組參照文獻所見商代積年和武丁及其後諸王年代的記載,並結合周祭卜辭對商末三王年祀的研究,得出武王克商年代範圍為公元前1050—前1020年之間。
就以上的排比、研究情況可見,灃西遺址分期與14C測年和由殷墟甲骨月食推斷的克商年範圍,雖是各自獨立進行,但都集中在公元前1050—前1020年之間。有了這樣兩個條件,再結合先秦文獻,可使這個論據更加充分。
先秦文獻所載西周積年的範圍在270年至290年之間。《左傳·宣公三年》:“成王定鼎於郟鄏,卜世三十,卜年七百。”周王朝自武王至顯王共30世、31王(不計哀王、思王),自周顯王三十三年起,六國次第稱王,《左傳》所載當指是時。又,顯王卒於公元前321年,自此上溯700年,為公元前1020年,再加上定鼎以前的成王、武王之年,則西周總積年約為270年。
再如《孟子·公孫醜下》載,孟子去齊時說:“由周而來,七百有餘歲矣。”孟子去齊在周赧王三年(公元前312年),則西周始年應為公元前312年上溯700年,當在公元前1020年以上。
又如古本《竹書紀年》載:“自武王滅殷,以至幽王,凡二百五十七年。”依次從公元前770年周平王東遷上推257年,則武王克商當在公元前1027年。
從以上對文獻的研究可以看出,所得武王克商年的年代範圍和灃西遺址、北京琉璃河遺址、天馬—曲村遺址的年代範圍基本趨同,從而對以往武王克商年研究中的長年說可以排除,並將範圍從原來的112年縮短到30年之內。也就是說,真正的武王克商之年就在公元前1050—前1020年這30年之間的某一年。
那麼,武王克商這一曆史事件究竟發生於哪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