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自[德]康德:《判斷力批判》,鄧曉芒譯,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1.作者簡介[9]
伊曼紐爾·康德(Immanuel Kant)(1724—1804年),德國古典美學的奠基者,出生於東普魯士的哥尼斯堡,家境清貧,全家是路德教虔信派[10]信徒。康德體質孱弱,但資質聰穎。8歲入“腓特烈學校”學習拉丁文課程,成績優秀。16歲進哥尼斯堡大學,其間對物理學產生濃厚興趣。七年後大學畢業,獲碩士學位(同博士學位)。其後八年一直擔任家庭教師,業餘時間研究地球自轉變化和宇宙發展史等問題。
1755年康德經過兩次論文答辯,被哥尼斯堡大學授予編外講師資格,沒有薪俸,但可公開授課。康德的授課量非常大,先後講授過邏輯學、形而上學、自然科學(物理學)、數學、自然地理、倫理學、人類學等課程。1762年,康德閱讀了盧梭的《愛彌兒》,被小說中的理性精神和民主思想打動,轉入對人的本性和能力的研究。1770年康德被任命為編內教授。從此康德開始建立其批判哲學。1781年第一部批判哲學著作《純粹理性批判》出版,1787年出修訂第二版。1788年《實踐理性批判》出版。1790年《判斷力批判》出版。至此,康德完成了批判哲學體係的建構。
1786年和1788年康德兩度被推舉為哥尼斯堡大學校長,但因不勝其煩,不久去職。1794年被選為彼得堡科學院院士。1796年從教授任上退休。1804年2月12日在哥尼斯堡去世。康德終生未婚,經曆簡單,幾乎未曾出過哥尼斯堡,生活極其規律[11]。康德的哲學著作思想艱深,語言晦澀,專業以外的讀者很少能通讀其“三大批判”。但是康德的哲學思想卻與當時歐洲的重大曆史事件如法國大革命遙相呼應,並直接影響了歐洲19世紀的浪漫主義運動,對歐洲思想界也產生了巨大深遠的影響。他建立的德國古典美學經過席勒、謝林等人的發展,至黑格爾達到高峰。西方19世紀至20世紀各種流派的美學思想,幾乎都與康德美學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係。
康德的一生是沉思的一生,留下了豐厚的理論著述。1920年整理完成的《康德全集》已有28卷。其代表性著作除三大批判以外,還有《自然通史和天體論》《自然科學的形而上學基礎》《道德形而上學》《實用人類學》《論優美感和崇高感》等。這些著作目前已有多種中譯本。
2.背景知識
西方哲學發展至康德之前,已經形成了兩個體係:一是以德國萊布尼茨和沃爾夫為代表的理性主義體係,主張以生而有之的先驗的理性作為客觀世界和人類知識的基礎;一是以英國洛克和休謨為代表的經驗主義體係,主張物質世界獨立存在於人的意識之外,一切知識都源於人的感性經驗。康德的哲學試圖以先驗唯心主義調和德國的理性主義和英國的經驗主義。他在傳統哲學將人類的心理機能分為知、情、意的基礎上,致力於解決三個問題,即認識如何可能(《純粹理性批判》)、道德如何可能(《實踐理性批判》)和審美如何可能(《判斷力批判》)。在康德的哲學體係中,情感是認識和道德意誌的中介,審美活動是認知活動和道德實踐活動的中介,審美能力的培養是人類由認識自然向實踐(道德)自由過渡的重要環節。
當時的西方美學思想大致也分為兩派。以博克為代表的英國經驗主義美學強調美的感官的直接性和功利性,將美感和快感、痛感、欲望等同。以鮑姆嘉通為代表的德國理性主義美學則強調“美是感性認識的完善”,認為審美隻是一種低級的認識活動。康德認為二者都將審美與有關概念混淆了,都沒有找到對應於審美活動的獨特心理領域和心理機能。康德將審美功能歸於審美判斷力而不是感官,以此區別於經驗主義;認為審美判斷的對象是心靈的愉悅感,而將“完善”概念作為審美目的判斷的對象,以此區別於理性主義。康德認為,美感是一種由事物形式的符合主觀合目的性而引起的無功利的可普遍傳達的快感。他保留了經驗主義美學“快感”的概念,但用“形式的快感”代替了“質料的快感”,剔除了其中的功利性;用“主觀合目的性”代替了理性主義美學中的“客觀合目的性”(即“完善”)觀念。這樣,康德實現了對英國經驗主義美學和德國理性主義美學的調和。
康德的“美的藝術”論是其美學理論的邏輯延伸,同時受到歐洲新古典主義和浪漫主義藝術思潮的影響。他認為藝術是理性的產物,要求規則和學習,看重藝術形式美等,都帶有明顯的古典主義藝術趣味。但又強調藝術的自由性,將藝術的創造歸於天才的獨創性和想象力等,對浪漫主義的發展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3.文本解讀
康德有關藝術的觀點必須聯係他對“純粹鑒賞判斷”的分析才能理解。
在《判斷力批判》的“美的分析”部分,康德分別從質、量、關係和模態四個方麵對純粹鑒賞判斷進行邏輯分析。就“質”而言,“鑒賞是通過不帶任何利害的愉悅或不悅而對一個對象或一個表象方式作評判的能力。一個這樣的愉悅的對象就叫美”[12]。就“量”而言,美是那沒有概念而普遍令人喜歡的東西[13]。就“關係”而言,“美是一個對象的合目的性形式,如果這形式是沒有一個目的的表象而在對象身上被知覺到的話”[14]。就“模態”而言,“美是那沒有概念而被認作一個必然愉悅的對象的東西”[15]。第一重界定排除了美的功利性,保證了美感的獨立性和純粹性;第二重界定否定了美感的概念性,突出了美感的直覺性和共通性;第三重界定突出了美感是對象形式的“主觀合目的性”,這種主觀合目的性表現為由對象所引起的內心自由和諧的情感體驗,同時排除了美是事物的客觀屬性(即客觀合目的性)的說法;第四重界定則強調美感是不假概念而必然發生的,進一步突出了美感的直覺性和自由性。康德對美的規定有一個統一的角度,即都是從審美主體的內心感受來確定美的對象的特點,將美感作為確定美的對象的條件。在康德看來,純粹的美不是由對象的某些形式特征決定的,而是由純粹鑒賞判斷即真正嚴格意義上的美感決定的。以花為例,如果主體專注於花朵的令人愉快的形式,花朵便成為純粹的審美對象;如果主體意識到花朵是植物的一個器官,花朵就不再是純粹的審美對象。
康德美學的要義是回答“審美如何可能”而不是“美是什麼”的問題,這一原則決定了康德美學中不存在脫離了審美主體的純粹客觀的審美客體,也不存在能脫離任何具體審美對象的審美主體。審美主體和審美對象都隻有在當下的、具體的審美活動中才能真正呈現出來。這種關係不可能在認識思辨中產生,所以要停息概念性的抽象思維;也不可能在感官欲求中產生,因為欲求關係的本質是分別、對立和利害衝突。
在“美的分析”部分,康德對美的特征進行了一種實驗室式的抽象化和理想化,建立了關於鑒賞判斷的獨特標誌的學說。當然,康德並沒有把這種理想化了的純粹鑒賞判斷作為其美學理論的最後歸宿,而是將這一理論從實驗室移入審美現實的土壤,納入到人的生成的整體哲學構想之中,逐漸讓它們與社會人生的諸多現實因素結合起來,在此基礎上發展出美的理想論、崇高論和美的藝術論等。
在藝術論部分,康德通過三組比較界定了藝術的主要特點。首先,與純粹的自然美不同,藝術建立在理性思考的基礎上,體現了理性的自由。這種自由實現了藝術家的主觀目的。依此,藝術與自然區別開來。藝術是人類勞作的產品,在生產藝術品的過程中,人類要投入理性、情感、想象力。盡管蜂窩很合乎規則但卻不能稱其為真正的藝術品,而隻能比擬為藝術品,因為蜜蜂造窩前沒有一個懸想的目的,僅僅是出於本能。其次,僅有理性思考還不行,藝術品必須是物化的審美意識,所以藝術還需要實踐技能。依此,藝術與科學區別開來。純粹的科學僅限於掌握理論知識,知道應該做什麼,而不必運用於實踐。但是藝術不僅要通曉有關藝術創造的知識,還要有足夠的技巧表現出來。藝術的這一特點與純粹鑒賞判斷的純粹主觀體驗性是不同的。再次,既然藝術和手工藝一樣需要技巧,那麼兩者是否可以等同呢?答案基本是否定的。藝術和手工藝在動力、狀態和效果上都有區別:前者是自覺自願的,心理狀態是自由的,創造者內心是愉快的;後者是被生活所迫的,內心是不自由的,所獲得的體驗是不愉快的。但是兩者的區別並不是絕對的,甚至藝術與科學的區別也不是絕對的。康德意識到了這個問題。他說:“在所謂的七種自由的藝術裏是否本來也列舉出有些是要算做科學的,也有的是可以和手藝相比的。”[16]盡管他無暇細析,但相通之處肯定是存在的。更基本的聯係是自由的藝術仍需要某些“強製性的東西”,需要某些“機械性作用”,否則藝術裏有生氣的自由精神就會無所依托而化為虛空。所以,康德不讚同絕對的自由說和單純的遊戲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