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巧不成書,這個企劃案正好是公司老板在國外留學時做的。老板一看這個方案就發怒了,要知道在職場上抄襲行為不僅是道德品質問題,而且還會引起法律糾紛。很快,老板通知人事辭退了張萌。
在我國的諸多創業產業中,惡意模仿的行為不在少數。不管是學術界、設計界、廣告界,還是思想領域、經濟領域,到處都充斥著抄襲、盜用的行為。一些赫赫有名的學者為了職稱、薪水等利益,發表了一大堆模仿篡改的論文;一些頗有名氣的設計師為了自己的經濟利益,設計了一大堆剽竊他人創意的作品;一些現代詩人為了沽名釣譽,千方百計模仿前人的作品,甚至還有些人大言不慚地拿出那些修改痕跡明顯的作品聲稱是自己的原創……這種行為可笑、可恥,更可悲。為什麼抄襲行為會如此泛濫呢?
以我國的學術剽竊行為為例:
2009年6月底,香港科技大學教授丁學良在接受《新民周刊》采訪時曾表示,在目前的社會環境下,要遏製學術剽竊是很困難的。
丁學良說:“在一個社會裏,對於偷盜行為,整體上法律環境怎麼樣,就影響到偷盜行為本身。他就會受周圍的影響,相對來講,他就覺得:我剽竊人家的文章,沒造成生命損失,沒造成幾十億、幾百億元的損失,也沒造成大麵積的社會動亂,為什麼要找我麻煩?”
也就是說,當下社會的法律環境還太寬鬆,對於抄襲、造假現象的懲處還不夠嚴格,這是導致抄襲、造假現象屢禁不止的根源。丁學良教授如是說:“在一個社會裏,如果在其他領域裏沒有非常嚴格、有效的法律製度,你不能指望在這個非常抽象的學術領域裏麵去遏製這種現象,因為他不是偷一個具體的物,他偷的是人家的智慧產權、人家腦力工作的成果,這是很抽象的。”
在香港,抄襲、造假的現象就少得多,因為香港有嚴格的保護知識產權的法律,剽竊他人創意的行為一定會受到嚴厲的懲罰,除了開除公職和罰款之外,還會受到坐牢的嚴懲。正因為如此,香港人的知識產權意識才逐漸增強,沒人敢冒那麼大的風險去抄襲別人的創意。
如今,人們都知道知識非常珍貴,但是卻不知道創意其實比知識更加珍貴,這實在是讓人感到悲哀。倘若你想擁有原創的創意,就不要去看別人的創意,這是最好的辦法。
學會放棄也是一種創意
研究資料和相關資源會引誘人們掉進抄襲的陷阱,讀書也是如此。
讀書的好處很多,不僅能夠增加知識量,而且偶爾還能讓人們突然感動。就這樣,人們就誤以為讀書一定是越多越好,讀一兩本不如讀三五本,讀三五本不如讀十本八本……慢慢的,讀書成了人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甚至成了一種沒有報酬的工作,隻要有時間就一定要買書、看書。很多人會有這樣一種心理:看的書越多,就越有智慧,創意也就越多。他們為自己讀的書多而自豪,如果看了很多與某方麵相關的書籍,還會覺得自信心倍增,甚至自認為是某方麵的專家。
然而,讀書讀得都是別人的思想、理論、技術和創意,跟自己的創意又有什麼關係呢?你能說因為你了解了很多別人的創意想法,這些想法就是你的了嗎?一旦把別人的想法誤以為是自己的想法,就要麵臨掉進抄襲的陷阱的危險了。僅在文學領域,由於抄襲和模仿他人創意而讓給自己名譽掃地、前程受阻的專家學者就不在少數。由此可見,讀書讀得太多了也不是什麼好事:一是,大量的知識會占據大腦內存,妨礙思維自由思考;二是,看的書多了,很容易會掉進模仿和抄襲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