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有人問:“合夥開店好嗎?”
“一個朋友想與我合夥開店,但是我們的關係不是很密切的那種。請大家幫我分析一下合夥開店的利與弊是什麼?”
現在很流行股份製餐廳,紛紛都合資經營,合夥開店。很多KTV、歌舞廳、酒吧等娛樂場所也存在很多合夥開店的經營模式。那麼合夥開餐廳到底是好還是不好呢?
一、合夥開店的“利”
1.合夥的資金優勢
初期創業不少人選擇合夥的形式,一個人擁有的資金是有限的,就算開一家小規模的餐廳也需要一筆不小的資金投入,一個人就仿佛是用一個碗裝水,裝得再滿也還隻是一碗水。但是如果是兩個人合夥,就好比是兩個碗裝水,合在一起怎麼也比一個碗裝的多。
2.便於擴大經營、發揮潛力
有了充足的資金,才能保證餐廳的經營規模、檔次、等級等方麵,有了充足的資金才能做更多的事情。所以合夥經營的籌資方式可說是中小規模的餐廳擴大經營、發揮潛力的一種可供選擇的最佳方式。
3.合夥開店可以提高餐廳經營管理水平
(1)優勢互補,取長補短。
“一個諸葛亮抵不過三個臭皮匠”,合夥開店可以實現自身的優勢互補,能夠在經營中取長補短,相互促進,共同發展。這就好像多名演員在一場好戲中的巧妙配合,不但可以進一步提供餐廳的經營管理水平,還可使餐廳發展的前景更廣闊美好。
(2)巧妙配合、管理有效。
經過全麵挑選的夥伴,可以使合夥餐廳的日常管理容易得多。合作夥伴相互發展自己的專業和技能,巧妙配合,發揮各方的優勢,使得資源作用最大化。
4.有助於各類資源整合
除了有更多的資金來源以外,還能更好地實現資源整合。其中包括彼此社會關係的相互利用、烹飪技術和管理訣要的相互融合、出產設備的相互補充,等等。隻要有合適的處理方法,這些資源的相互整合能夠鞭策餐廳快速起步和發展。
5.管理更加正規化
(1)合夥開店,在日常的經營管理中彼此可以相互監視,既充分發揚民主,又能相互製約。
(2)這可以規避獨斷專行,更容易實行正規化管理,為事業的發展壯大奠定重要基礎。
二、合夥開店的“弊”
1.合夥經營存在時間的有限性
(1)合夥經營,連帶效應。
因合夥經營的形式是幾個合作夥伴共同出資辦餐廳,因此每一個合作夥伴的行為方式、生老病死都會對餐廳產生影響,任何合作夥伴出現意外,都會導致合夥餐廳的消亡。
(2)合夥經營,壽命期短。
由於合作具有很大的波動性和不穩定性,因此餐飲合夥經營的壽命也得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因人而異。
2.合夥經營存在著無限的債務
和獨資餐廳相比,這種債務對業主的影響會更久、更大一些。一個合夥人自加入合作那天起就有了負債的義務。同理,一個合夥人不僅要償付自己為餐廳的負債,而且還需要在自己的全部財產範圍內,負有償付別的合夥人所負債的責任。承擔無限責任對每個合夥人都是非常嚴重的風險。即使在合夥經營之前簽訂了《合夥協議書》,但餐廳的賬務非常瑣碎,總是會有一些突發和理不清的問題會造成日後財務上的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