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合夥經營權力分散
由於合夥人的不斷增加,餐廳的管理權必須分散。有關餐廳方針、資金規劃、人事管理以及發展方案等都將產生變化。權力分散在合夥人之間,意見分歧就有所體現。
4.發展思路難統一
合夥開餐廳如果一朝浮現需要解答的題目,更容易造成各奔前程,甚至破壞多年的友誼。容易造成各奔前程局麵的因素,一般是因為兩者的發展思路不一致,或經營方針不統一等大方向上的問題。
5.好的合作夥伴難尋
合夥開餐飲店無所謂好或不好,要害是誌趣相投,彼此可以充分發揮各自的長處。但是選擇一個好的合作夥伴確實很難,往往是成功的較少。
三、如何讓合夥開餐廳走向良好的發展軌道
1.審核合夥人條件
在選擇合夥人的時候,合夥人的各方麵素質也應該提前了解。比如說合夥人是否有經營餐飲行業的相關經驗,個人財務上是否清晰,是否有不良的信用記錄等,都應該列為考慮因素。
2.簽訂合作協議,明確合作內容
選擇好合作人之後,要用合作協議來約束雙方,且協議內容要明確雙方責任。協議包含以下內容:合夥餐廳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合夥目的和合夥餐廳的經營範圍;合夥人之間的分工協作內容一定要明確,可以根據各方的特性進行具體分配,有人負責辦理相關工商營業手續和日常賬務管理,有人負責店麵經營和人員管理等,各司其職,並且應該將具體的分工在《合夥協議書》中注明,以便日後嚴格執行;合夥人各自出資金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糾紛的解決等相關事宜。盡量細致,勿厭繁瑣,最好能夠請專業人員代擬。
3.開一個公用的銀行賬戶
必須開設一個共有的銀行賬戶,然後進行公開透明的管理。一來方便日後餐廳采購器材、批發原料等日常支出,二來也有利於相互監督,共負盈虧。
4.支出和收入有單有據
資金的使用一定要有透明度。為了避免以後的紛爭,日常經營管理中做好賬款的登記,盡量做到錢款的支出和收入都要有單有據。有單有據還有助於相互監視。必須為餐廳建立一本專門的賬本,記錄包括每日的營業額和支出項目,每一項支出都要實行報單、簽單管理,附上發票(或其他票據),並由經手人和負責人簽名。餐廳堅持每天早晚一次盤點,仔細對單入賬,確保賬目清晰。
5.確定經營收入利潤分成
經營收入的利潤如何分成應該也予以明確。這些必須在開業之前協商好。具體的分成應該根據出資數額以及承擔工作的不同來區分,參照多勞多得的原則,科學協商分配。
總之,在必要的時候合夥做生意確實能夠更快地成功,但是有利必有弊,往往需要把握個“度”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