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廚師李某與妻子鍾某承包了一家餐廳,後來隱瞞真實身份,私自將餐廳轉讓給他人,收取7.1萬元轉讓費後“人間蒸發”,逃離酒泉,揮霍了贓款。近日,李某和鍾某被肅州區警方抓獲,涉嫌詐騙罪被肅州區檢察院批準逮捕。

轉讓餐廳是很多餐廳初創時麵臨的問題。承租轉讓餐廳得當不僅可以實現自身的發展壯大,也可以規避不必要的麻煩。很多想從事餐飲創業的人在沒有找到合適地段的時候都想接一個“轉讓店”,準備大幹一場,這本來值得慶賀,但如果不小心,在接手“轉讓店”的時候誤入陷阱,搭上時間精力不說,搞不好,還要增加經濟損失,更嚴重者,惹上官司,徒增煩惱。

如果在接手“轉讓店”時能搞清楚以下幾個問題,那結果可能就不一樣了。

1.明晰轉手者是業主還是租賃者

轉手者是業主還是租賃者是產權交接的關鍵,也是承租轉讓的基本問題,是承租轉讓能否順利進展的關鍵點。這樣可以規避租賃者以業主的身份設計陷阱。

(1)業主出租:出示證件,產權交割。

如果是業主出租場地,那麼,要請業主拿出有效的產權證,根據產權證,對房屋的建築麵積、結構等情況進行檢查,避免張冠李戴,以假亂真。同時還要出示相關工商營業執照以及衛生部門所發放的餐飲評級證明等經營餐廳的相關證件。

(2)租賃出租:三方麵談,出具憑據。

如果是租賃者轉讓餐廳,必須請業主出麵共同商議,分清楚哪些東西是業主的,哪些東西是租賃者的,三方當麵清點,出具文字憑據,簽字畫押,方可深談。

2.轉讓的地方是否具備開餐館的潛力

考察轉讓的地方是否具有開餐飲店的基本條件,也要了解周邊群眾的滿意度以及需求度。

(1)實地調查,眼見為實。

不要單方麵隻聽信“轉讓者”的話,有條件的話,應該到房產、消防、公安、環保、街道等部門了解一番。另外,餐館周邊的老百姓對餐館經營持什麼態度至關重要。

(2)調查“民情”,順應“民意”。

周邊百姓是未來的消費準顧客,忽視不得;百姓現在的環保意識、維權意識非常強。百姓不滿意,上訪、訴訟、上門爭辯、媒體曝光,都有可能出現。

3.“轉讓店”是否有曆史遺留問題

餐廳的承租轉讓不能留下曆史遺留問題,應該“身家清白”,一切債務資金了清之後再轉讓。因此在具體的操作中要獨具慧眼,善於觀察與調查。

(1)實地調查,具體核實。

要親自到自來水公司、供電局、環保局、煤氣公司、供熱公司等單位了解水費、電費、環保費、煤氣費、供熱費的繳納情況。同時還要到相關衛生部門和食品監督部門了解本餐廳一些年檢費用的辦理情況。

(2)如有遺留,責成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