孿生盜(2 / 2)

“雅賊”初入獄,終日不言不語,每見獄吏從牢門前經過,必眼淚汪汪地望著他抽泣,一副飽受委屈的可憐樣子。

獄吏憫“雅賊”年少殊為可憐,不像對其他犯人那般惡語相向,偶爾還好言好語地開導他。

忽一日深夜,“雅賊”見四下無人,悄悄對獄吏說道:“我視大伯為好人,便實話告訴你,我確為盜賊,但不是什麼盜者鷹。今日自知無脫身之理,望大伯好好待我,我有賊銀若幹藏在青羊宮某神龕,你可潛往取之,算小侄報答大伯待我之恩。”

獄吏聽“雅賊”言之鑿鑿,心裏暗自想到,青羊宮乃人來人往之地,他說的必然是假話,便搖頭表示不相信。

“雅賊”見獄吏雖然搖頭表示懷疑,但心已被金錢所動,又輕言細語地續說道:“大伯不用懷疑小侄所說的話,盡管前往宮中,裝作燒香的香客,在那尊神像前虔誠跪拜,待天黑後必取之可得。”

獄吏聽他說得誠懇,心想就算他是誑語,去看看又有何妨?遂依盜所言,第二日喬裝成香客進入青羊宮中,果得金無數。

獄吏得金後大喜,視盜為信人,心存好感。當日午夜,乘入獄值勤之機,秘密帶上好酒好菜,陰予盜飲食。

逾十日,盜又悄悄告訴獄吏說:“我有器物一甕,藏在灌縣青城山栗子坡朱長富家,大伯可前往取之,如若主人不許,你將此玉佩送於主人,必得重金相酬。”盜言畢,將貼身玉佩雙手交與獄吏。

獄吏自那日得了好處,對盜所言之事深信不疑,遂對上司謊稱家中有事,需請假數日回去料理。獄吏曆來恪盡職守,以前從未請過事假,上司不疑有他,準其五日長假。

獄吏懷揣玉佩,徑直來到青城山栗子坡,看見朱長富家數間茅屋破敗不堪,不像有金銀珠寶的樣子,疑盜誑騙自己。

正疑惑間,從茅屋裏顫巍巍地走出一位老媼來。

吏心想既已至此,問問又有何妨?遂上前將盜者所言之事,向老媼做了詳細的陳述。

老媼駭了一跳,她望了望眼前的陌生人,一時驚得啞口無言。近年來,自己的家裏每每有不白之金出現,老兩口常常膽戰心驚,以為不祥。從不敢對外人言及此事,卻不知此人如何知曉?

獄吏見老媼不言不語,複又把盜者所給玉佩拿出給她看。

老媼一見玉佩,幾乎驚呼出聲,她看看四周,確定無人後,便把獄吏引入茅屋裏,取出百金贈送給他。

獄吏懷揣重金,歡天喜地而去。

傍晚時分,朱長富從山中打獵歸家。老媼出示玉佩,二人相視歎息,朱大娃肯定出事了。

三日後,朱二娃依照十年前兄弟二人的約定,匆匆從遂州回到家裏,聽父母說及此事,心中甚是焦慮。他獨自一人潛往成都,重金賄賂獄吏,得以探視兄長。

二人隔牢相見,朱二娃始知轟動全川的“盜者鷹”案,竟然是親哥哥朱大所為。朱二娃不敢多言,目視兄長良久,朱大點頭表示明白兄弟之意。

當天夜裏,成都西門上數家大戶被盜,損失十分慘重。盜賊無一例外地在粉壁上,用木炭書寫著“盜者鷹”三個大字。

馮作禮聞聽報告後,對手下人得意地說道:“若非本官謹慎,幾誤斷此案矣!”

眾官諾諾,無不稱頌馮大人英明,乃當世狄公也。

馮作禮遂將朱大當作一般毛賊,杖三十而釋,逐之出城。

成化間,馮作禮任成都知府十年,“盜者鷹”作案數百起,無一案偵破。朝廷震怒,直到馮作禮丟官罷職,“盜者鷹”才銷聲匿跡。

又十一年春,馮作禮窮困潦倒,不得已將老家華陽的馮家大宅子拋售,被一位不知姓名的灌縣富商購得,擴建修繕後改名“朱家花園”。直到清雍正年間,“朱家花園”仍是華陽縣境內第一豪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