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如何理解投資理財(4)(1 / 1)

目前世界各國都是根據本國證券交易製度特點,來對證券經紀業務做出限定和分類。例如紐約證券交易所將經紀業務分為五類,專門由五種經紀人來辦理:①傭金經紀人,專門代理客戶買賣證券收取傭金;②場內經紀人,接受傭金經紀人的委托買賣證券;③專業經紀人,專門買賣交易所某一櫃台的一種或幾種證券;④零股經紀人,專門辦理1~99股之間的證券交易;⑤債券經紀人,在債券交易廳中代理客戶買賣債券從中收取傭金。

(2)商業銀行。商業銀行是以經營存貸款為主要業務,並以盈利為主要經營目的的金融機構。在很多國家,特別是發展中國家,商業銀行是一國金融體係的主體與核心。商業銀行的資金主要來自於客戶的存款,這些存款代表著商業銀行的負債。商業銀行將存款和其他融資渠道籌集的資金用於對各類經濟實體的貸款和投資於各種證券,其收益來源於資產的收益和資本金成本之間的差額。商業銀行在經營過程中會麵臨各種各樣的風險,如信用風險、利率風險、通脹風險、再融資風險等,為保護廣大存款人的資金安全,也為了其自身經營的穩定性,商業銀行的證券投資通常采取穩健的經營策略。由於商業銀行在金融體係中的特殊地位,各國政府均對商業銀行的投資業務進行不同程度的限製性監管。為滿足客戶提取存款和取得貸款的要求,商業銀行通常將其部分資金投資於短期證券作為第二存款準備金,而這些證券又往往以短期國債為主。商業銀行也會對中長期國債、公司債等進行長期投資,主要目的在於取得投資收益。

(3)保險公司。由於保險公司特殊的業務性質,其在進行證券投資時往往受到政府的各種監管與限製。保險公司的收入主要來源於保費收入和投資收益兩個部分,而成本則主要包括理賠成本、準備金成本和營運成本,總的盈虧由承保收入和投資收益組成。承保收入是所獲保費和理賠成本之間的差額,投資收益是投資於金融資產和實物資產組合的收入。各國政府對保險公司的投資範圍、投資對象的類型、品質、投資對象的比例搭配等各個方麵都做出了十分詳細的限製性規定,保險公司必須遵守有關規定。一般來說,壽險公司出售的保單期限較長,且一般約定若幹年後開始支付現金流給保單持有人,對投資的流動性要求不高,因而較注重安全性和收益性,這樣,長期債券就成了它們保證履行承諾的理想工具。壽險公司的負債性質決定了它以長期債券作為主要投資對象。財險公司的保險責任期遠遠短於壽險公司,並且隨保單的種類不同而有所不同。對財險公司而言,承保一份保單後,意味著承擔了一筆負債並明確了責任範圍,即責任的最大數額不會超過保單確定的保險金額,但履行債務的具體時間和金額是未知的,因此,財險公司可以在保單提出索賠和索賠生效前將保費用於投資。財險公司的負債性質使它在投資範圍上較少受到限製,而有更多的選擇餘地,通常在債券和抵押貸款的投資上隻要達到監管機構的最低要求,就可以投資於其他方麵,如股權投資等。

(4)基金。基金是目前市場最主要的機構投資者,分為公募和私募兩類。截至2010年10月底,我國61家基金管理公司共管理基金663隻,基金總規模為萬億份,資產淨值達2.676萬億元。據不完全統計數據測算,以信托、集合理財等方式進入市場的私募基金的規模和公募基金規模相當。基金進行證券投資存在以下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