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場的人沒有吭聲,隻是把目光轉向他。此人原是一位“土夫子”(對職業盜墓者的稱呼);新中國成立前專以盜墓為生,幾十年來他和他的同行們盜掘了長沙周圍成百上千座墓葬,這些人盜墓的方式便是打個洞,鑽入墓穴,將裏邊的金銀器具掏出來就算大功告成。由於他們是在古董商的驅使利誘下以營利為目的進行盜掘的,許多珍貴文物都經過古墓商人流入美國和日本等海外地區。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前,美國一個機構曾專門派人駐在長沙購買盜運文物出境,致使中國的文化遺產蒙受了巨大損失。自1951年以後,隨著長沙市大規模地建樓平土、燒磚取泥,許多地下古墓需要保護和清理,而博物館人手奇缺,難以應付四麵開花的局麵。在這種情況下,鑒於“土夫子”們有極強的勘察、盜墓經驗,為發揮他們的一技之長,經勞動人事部門批準,博物館在長沙市招收了十幾位著名的“土夫子”,作為館內正式職工派往工地,配合各單位的建設,搞古墓葬的田野調查和清理。由於他們壓根不懂田野考古的程序和目的,其做法依然是打洞取寶,因而,凡由這些“土夫子”負責挖掘的墓葬,隻有金銀器具被掏了出來,其他的文物全部丟棄損壞。不僅如此,那些掏出來的金銀器具、劍戟矛弩等,也像農民運土豆一樣,用筐盛裝後,擔到博物館往倉庫一放算是交代,這種做法致使後來的研究者無法知道各類文物是出於何地、何墓、何種排列組合程序,更無法深入研究,造成了湖南考古事業無法彌補的混亂和損失。

一晃20年過去,“土夫子”們的思維模式依然未能轉變,這次,再度提出了在馬王堆打洞取寶的建議。但此時不是彼時,這個“土夫子”的建議隻得到少數人的響應。一番討論後,主管業務的侯良做了拍板式的發言:“過去我沒在博物館工作,以前怎樣發掘我不太了解,但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我們今後不要再去辦那種傻事、錯事了,如果要發掘馬王堆古墓,就要嚴格按照田野考古程序,先上報中央和省裏批準,然後再組織科學發掘。”

為爭取時間,當天下午,侯良便通過長途電話通知正在北京故宮幫助國務院圖博口進行出國文物展覽籌備工作的湖南省博物館館員高至喜,讓其速向國務院圖博口的負責人王冶秋轉呈湖南方麵的報告,這份報告的主要內容是:

1971年11月,解放軍三六六醫院官兵在長沙東郊五裏牌外馬王堆挖戰備病房,由於他們不知道馬王堆是一座古代墓葬,也不知是省級文保單位,便照著土堆下的墓穴挖了下去。現在馬王堆已被挖開兩個大洞,並有一種神秘氣體從墓穴中噴出,點火即著。從湖南發掘的墓葬看,這種墓稱為“火洞子”,凡這種墓,裏麵文物都保存完好。湖南省博物館準備對馬王堆古墓實施田野考古發掘。當否,請批示。

高至喜拿著電話記錄稿以最快的速度找到王冶秋遞上去,隨之補充道:“由於那兩個洞穴的口子還暴露在外,湖南方麵怕通過正式報告拖延時間過長,對文物保護不利,所以先通過電話稿向您請示,正式報告隨後報來。”

王冶秋拿著電話稿反複看了幾遍,又向高至喜詢問了馬王堆的其他情況,最後說:“告訴湖南,既然墓已被挖開了,那就向省革會打個報告,開始發掘吧。”

王冶秋(前)與高至喜(高至喜提供)

高至喜立即給湖南博物館回電話,傳達了王冶秋的批示。湖南方麵得知王冶秋批準發掘的消息,馬上又向湖南省革命委員會呈送了一份與給國務院幾乎相同的報告,有所不同的隻是增加了請求調撥發掘經費並要求購買60把鋤頭、40個膠卷等具體內容。這份報告於1972年1月11日得到省革委會的批示,並有“撥款12000元”的回複。有些節外生枝的是,當省革委會政工組一位主持工作的軍代表聞知後,頗為不解地對博物館領導侯良說道:“挖一個死人的墓,花那麼多錢幹啥?國家的錢是不能隨便亂用的,你們館才40個人,為什麼要買60把鋤頭?40個膠卷有多少張,你知道嗎?省裏撥下的經費我要扣下6000元,給你們6000元就足夠了……”

侯良聞聽此言,又氣又急,這樣一座方圓約有幾百米覆蓋層的大墓,要做到科學地考古發掘,豈是靠60把鋤頭能解決問題的,況且這考古發掘也與“拿國家的錢隨便亂用”毫不搭邊。

盡管侯良和其他工作人員知道這6000元的經費,對發掘如此一座規模龐大的墓葬,無疑是杯水車薪,但目前正是“破四舊、立四新”“砸爛一切舊文化”的時代,馬王堆的發掘可謂生不逢時。既然在經費問題上又是“秀才遇上了兵”,也就隻好振作精神,準備發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