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的二度審美轉換(3 / 3)

從詩的存在方式的角度看,真正的詩就在情景交彙處。明代謝榛說:“夫情景有異同,模寫有難易,詩有二要,莫切於斯者。觀則同於外,感則異於內。當自用其力,使內外如一,出入此心而無間也,景乃詩之媒,情乃詩之胚,合而為詩。”[9]這裏以“景媒情胚”為詩的“二要”,作者認為隻有當詩人外觀(景)與內感(情)達到“內外如一”,即“景媒情胚”完全交融之際,詩才產生。“詩乃模寫情景之具”,是外在的“景”與內在的“情”的合一。晚清王國維則進一步指出:“文學中有二原質焉:曰景,曰情。前者以描寫自然及人生之事實為主,後者則吾人對此種事實之精神的態度也。故前者客觀的,後者主觀的也。前者知識的,後者情感的也。……文學者,不外知識與情感交代之結果而已。”[10]這就是說,詩既不存在於作為“自然及人生之事實”的“景”中,也不存在於作為“對此種事實之精神的態度”的“情”中,而存在於“二原質”相互“交代”之結果中,即在心與物、主體與客體的交彙結合之中。

從詩的創作角度看,詩產生於心物交感、情景融合中。在詩的創作中,情與景雖有在物在心之分,但兩者不可分割。謝榛說:“作詩本乎情景,孤不自成,兩不相背。”王夫之說:“夫景以情合,情以景生,初不相離,唯意所適。截分兩橛,則情不足興,而景非其景。”那麼情與景怎樣才能做到“兩不相背”呢?謝榛說“情景相觸而成詩”,王夫之則認為情與景二者要“相值相取”,劉熙載則說“在外者物色,在我者生意,二者相摩相蕩而賦出焉”。所謂“相觸”“相值相取”“相摩相蕩”,是說詩人在構思中,不可獨抒“單情”,也不可單描“獨景”,或機械地按詩句順序上景下情,而要讓情與景在相互接觸、碰撞中實現兩者的交融統一,做到“景中生情,情中含景”“景者情之景,情者景之情”(王夫之),情景完全合一。如“孤帆遠影碧空盡,惟見長江天際流”(李白),“露從今夜白,月是故鄉明”(杜甫)等句,看起來純是寫景,實際上是詩人“心中目中與相融”(王夫之),所以一出語,即能以情迎景,達到情景交融合一。值得一提的是,美國當代美學家蘇珊·朗格在具體分析唐代詩人韋應物《賦得暮雨送李曹》一詩後所得出的結論:“詩中的每一件事(指詩中所描寫的‘微雨’‘暮鍾’‘漠漠’中之‘帆’‘冥冥’中之‘鳥’等景物——引者)都有雙重的性格:既是全然可信的虛的事件的一個細節,又是情感方麵的一個因素。在整個詩歌中,沒有不具情感價值的東西,也沒有無助於形成明確而熟見的人類情境之幻象的東西。”[11]這是用現代審美心理學語彙對中國的“情景交融”說所做的極好的闡釋。

從作品意象構成的角度看,“情景交融”具有多種類型。王夫之在《薑齋詩話》中說:“情景名為二,而實不可離。神於詩者,妙合無垠。巧者則有情中景,景中情。景中情者,如‘長安一片月’,自然是孤棲憶遠之情;‘影靜千官裏’,自然是喜達行在之情。情中景尤難曲寫,如‘詩成珠玉在揮毫’,寫出才人翰墨淋漓、自心欣賞之景。”在這裏,王夫之將作品意象結構分成兩種類型,一類是“景中情”,景語中含情語,一類是“情中景”,情語中含景語,無論哪種類型都達到了情景交融的境界。王夫之在《薑齋詩話》的另一處,又換了一個視角,認為“情景交融”的詩篇中,除用樂景寫樂、哀景寫哀這一類型外,還有“以樂景寫哀,以哀景寫樂,一倍增其哀樂”的類型,他認為《詩經》“昔我往矣”四句就屬後一類型。關於“情景交融”的類型、形態和方式,古代詩學還有多種具體劃分和解釋,限於篇幅,此不贅述。

[1] 王夫之:《明詩評選》,河北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第448頁。

[2] 王夫之:《唐詩評選》,河北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第14頁。

[3] 王夫之:《古詩評選》,河北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第217頁。

[4] 遍照金剛:《文鏡秘府論》,人民文學出版社1975年版,第131頁。

[5] 王春元、錢中文:《英國作家論文學》,汪培基,等譯,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85年版,第31頁。

[6] 王夫之:《薑齋詩話》,人民文學出版社1961年版,第154頁。

[7] 蘇珊·朗格:《藝術問題》,滕守堯、朱疆源,譯,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3年版,第24頁。

[8] 吳喬:《圍爐詩話》,中華書局1985年版,第7頁。

[9] 謝榛:《四溟詩話》,中華書局1985年版,第41頁。

[10] 王國維:《靜庵文集》,遼寧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第168頁。

[11] 蘇珊·朗格:《情感與形式》,劉大基,等譯,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6年版,第24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