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序03(2 / 3)

【纂疏】孔氏曰:「《史記·衛世家》:『武公者,僖侯之子,共伯之弟,以宣王三十六年即位。』」嚴氏曰:「今考《年表》,武公以宣王十六年即位。《詩記》謂其齒四十餘,是也。疏以為三十六年,恐誤。」

○《桑柔》,芮伯刺厲王也。《序》與《春秋傳》合。

【纂疏】鄭氏曰:「芮伯,畿內諸侯,王卿士也,字良夫。」孔氏曰:「《書序》雲:『巢伯來朝,芮伯作《旅巢命》。』武王時也。《命》同召六卿,芮伯在焉,成王時也。桓九年『王使虢仲、芮伯伐曲沃』,桓王時也。此又厲王時。蓋世在王朝,常為卿士,故知是畿內諸侯,為王卿士也。《書序》注:『芮伯,周同姓。』杜預雲:『芮國,在馮翊臨晉縣』,西都畿內也。」

○《雲漢》,仍叔美宣王也。宣王承厲王之烈,內有撥亂之誌。遇烖而懼,側身修行,欲銷去之。天下喜於王化復行,百姓見憂,故作是詩也。此《序》有理。

【附錄】烈,暴烈也。

【纂疏】鄭氏曰:「仍叔,周大夫也。」孔氏曰:「仍,氏;叔,字。《春秋》例,公卿稱爵[78],大夫則稱字。」東萊呂氏曰:「宣王《小雅》始於《六月》,言其功也;其《大雅》始於《雲漢》,言其心也。無是心,安有是功哉[79]?」

○《崧高》,尹吉甫美宣王也。天下復平,能建國親諸侯,褒賞申伯焉。此尹吉甫送申伯之詩,因可以見宣王中興之業耳,非專為美宣王而作也。下三篇放此。

【纂疏】鄭氏曰:「尹吉甫、申伯,皆周卿士。尹,官氏;申,國名。」孔氏曰:「以尹為氏[80],其先嘗為尹官,因氏焉。」曹氏曰:「以官氏,故《節南山》稱尹氏太師。申伯封於申,職為侯伯,猶召伯也。」

○《烝民》,尹吉甫美宣王也。任賢使能,周室中興焉。同上。

【纂疏】陳氏曰:「《崧高》《烝民》二詩皆尹吉甫贈行之詩,《序》皆以為美宣王。蓋人君委任得人,而僚友之間賦詩以相娛樂,則人君之美莫大焉。」孔氏曰:「賢,有德行[81];能,多才藝。」

○《韓奕》,尹吉甫美宣王也。能錫命諸侯。同上。其曰尹吉甫者,未有據。下二篇同。其曰「能錫命諸侯」,則尤淺陋無理矣。既為天子,錫命諸侯乃其常事,春秋戰國之時猶有能行之者,亦何足為美哉!

【纂疏】鄭氏曰:「梁山於韓最高大,為國之鎮,故美大其貌奕奕然,謂之《韓奕》。韓,姬姓國。幽王九年,史伯對鄭桓公曰:『武王之子,應、韓不在,其晉乎?』」《左傳》曰:「邘、晉、應、韓,武之穆也。」侯氏曰:「幽王以後,為晉所並滅。」

○《江漢》,尹吉甫美宣王也。能興衰撥亂,命召公平淮夷。吉甫見上,他說得之。

【纂疏】鄭氏曰:「召公,召穆公,名虎。」陳氏曰:「淮夷之地不一。徐州在淮北,徐州有夷,則淮夷之在北者也。揚州在淮南,揚州有夷,則淮夷之在南者也。《江漢》《常武》二篇同為宣王之詩,而同言淮夷。召虎既平淮夷,而告成於王矣,《常武》又曰『鋪敦淮濆[82],仍執醜虜』,故知淮夷之地不一。以地理考之,曰『江漢之滸,王命召虎』者,是淮南之夷也。若在淮北,則江漢非所由入之路矣。曰『率彼淮浦,省此徐土』者,是淮北之夷也。若淮南,則徐土非聯接之地矣。」

○《常武》,召穆公美宣王也。有常德以立武事,因以為戒然。召穆公見上。所解名篇之意,未知其果然否,然於理亦通。

【纂疏】嚴氏曰:「此詩王親征淮北之夷及徐方也。召公既平淮南之夷,未幾,淮北之夷復挾徐方以叛,宣王於是親征之。王肅述毛,以為王不親行;王基述鄭,以為王自親行。詩言『有言天子』、『王舒保作』、『王奮厥武』,皆以王言之,今從王基述鄭為王親征。宣王憤揮天戈,克淮服徐,無不如意。召公慮其狃勝而喜功也,故因美而戒之。伐淮有『進厥虎臣,仍執醜虜』,是戰而勝也。『徐方畏威』,不戰而服也。」

○《瞻卬》,凡伯刺幽王大壞也。凡伯見上。

【纂疏】鄭氏曰:「凡伯,天子大夫。《春秋》魯隱七年:『冬,天王使凡伯來聘。』」孔氏曰:「凡國,伯爵。禮,侯伯入王朝,則為卿士,故《板》箋以為凡伯為卿士[83]。此言大夫者,大夫,卿之總稱。所引《春秋》者,凡伯世稱之,不謂與此為一人也。」曹氏曰:「《板》,厲王末至幽王大壞之時,七十餘年矣,決非一人,猶家父也。」濮氏曰:「中隔共和十四年,宣王四十六年,幽王亦在位至十一年,周始滅,則凡伯非一人明矣。」

○《召旻》,凡伯刺幽王大壞也。旻,閔也。閔天下無如召公之臣也。凡伯見上。「旻閔」以下不成文理。

【纂疏】蘇氏曰:「因其首章稱旻天,卒章稱召公,故謂之《召旻》,以別於《小旻》而已。毛氏之序蓋亦衍說矣。」

周頌

《清廟》,祀文王也。周公既成洛邑,朝諸侯,率以祀文王焉。

【纂疏】曹氏曰:「按《召誥》雲:『成王在豐,欲宅洛,使召公先相宅。』則是成王將謀洛之初,躬自至豐,告文武之廟,然後乃遣召公往卜宅也。《洛誥》曰:『召公既相宅,周公經營成周。』則是召公既得吉卜,成王復遣周公繼往經營之也。洛邑已成,周公乃告王曰:『王肇稱殷禮,祀於新邑,鹹秩無文。予齊百工,伻從王於周。』則是周公欲成王親舉盛禮於新邑,予則整齊百工從周王以行耳。又曰:『王在新邑,烝祭歲,文王騂牛一,武王騂牛一。』則是成王新祭也。然則《序》詩之意當雲周公既成洛邑,成王將就新邑祀文王,周公乃率諸侯以從,若《康誥》言『太保率西方諸侯,畢公率東方諸侯』雲耳。由是言之,則《明堂位》所謂『周公朝諸侯於明堂,踐天子位以治天下』,皆出漢儒之妄,不足信也。」

○《維天之命》,太平告文王也。詩中未見告太平之意。

○《維清》,奏《象舞》也。詩中未見奏《象舞》之意。

【纂疏】蘇氏曰:「《象》則文王之樂,所謂『象箾』者,蓋文舞也。文王之舞謂之《象舞》。武王之舞謂之《武》。將舞《象》,則先歌《維清》,故其《序》曰『奏《象舞》』,而其辭稱『文王』。將舞《武》,則先歌《武》,故其《序》曰『奏《大武》』,而其辭稱『武王』。《記》曰:『十三舞《勺》。』《勺》,《大武》也。十五舞《象》。《象》,箾也。」曹氏曰:「說者謂以竿擊人曰箾,執箾以舞,猶幹舞也。文王雖大業未究,然本其功德之所起,可得而形容也。故作樂以象之,謂之《象舞》。」

○《烈文》,成王即政,諸侯助祭也。詩中未見即政之意。

【纂疏】蘇氏曰:「武王崩,成王逾年即位稱王,不能治王事,故未嘗即政。是以周公當國而治事,非攝其位,蓋行其事也。其後七年,退而復辟。成王於是即政,亦非復其位,蓋復其事也。故此詩之《序》曰『成王即政』,即政非即位也。茍成王有即位,有即政,則周公未嘗攝位明矣。」孔氏曰:「人君即政,必以月正元日。此日於法自當行朝享之禮,故以成王即政用此禮以祭,而有諸侯之助也。」

○《天作》,祀先王先公也。

【纂疏】愚謂:詩隻稱太王、文王,則祀不及先公明矣。若祭其人不頌其德,可乎?然朱子定以為祭太王詩,不及文王者,豈以詩不言王季乎?若並祭王季,頌其子而不頌其父,乃預祭其間,亦非所安矣。故隻以為祭太王詩也。

○《昊天有成命》,郊祀天地也。此詩詳考經文而以《國語》證之,其為康王以後祀成王之詩無疑,而毛鄭舊說定以《頌》為成王之時,周公所作。故凡《頌》中有「成王」及「成康」字者,例皆曲為之說,以附己意。其迂滯僻澀,不成文理甚不難見,而古今諸儒無有覺其謬者,獨歐陽公著《時世論》以斥之,其辨明矣。然讀者狃於舊聞,亦未遽肯深信也。《小序》又以此詩篇首有「昊天」二字,遂定以為郊祀天地之詩。諸儒往往亦襲其誤。殊不知其首言「天命」者,止於一句。次言文武「受之」者,亦止一句。至於成王以下,然後詳說不敢康寧,緝熙安靜之意,乃至五句而後已。則其不為祀天地而為祀成王,無可疑者。又況古昔聖人製為祭祀之禮,必以象類,故祀天於南,祭地於北,而其壇壝、樂舞、器幣之屬亦各不同。若曰合祭天地於圓丘,則古者未嘗有此瀆亂厖雜之禮。若曰一詩而兩用,如所謂「冬薦魚,春獻鮪」者,則此詩專言天而不及地。若於澤中方丘奏之,則於義何所取乎?《序》說之雲,反覆推之皆有不通,其謬無可疑者。故今特上據《國語》,旁采歐陽,以定其說,庶幾有以不失此詩之本指耳。或曰:「《國語》所謂『始於德讓,中於信寬,終於固龢,故曰成』者,其語『成』字,不為王誦之謚,而韋昭之注,大略亦如毛鄭之說矣。此又何耶?」曰:「叔向蓋言成王之所以為『成』,以是三者。正猶子思所謂文王之所以為『文』,班固所謂『尊號曰「昭」,不亦宜乎』者耳。韋昭何以知其必謂文武以是成其王道,而不為王誦之謚乎?蓋其為說,本出毛鄭,而不悟其非者。今欲一滌千古之謬,而不免於以誤而證誤,則亦將何時而已耶!」或者又曰:「蘇氏最為不信《小序》,而於此詩無異詞,且又以為周公製作所定,後王不容復有改易。成王非創業之主,不應得以『基命』稱之。此又何耶?」曰:「蘇氏之不信《小序》,固未嘗見其不可信之實也。愚於《漢廣》之篇已嘗論之,不足援以為據也。夫周公製作,亦及其當時之事而止耳,若乃後王之廟所奏之樂,自當隨時附益。若商之《玄鳥》,作於武丁孫子之世,漢之廟樂亦隨時而更定焉。豈有周之後王乃獨不得褒顯其先王之功德,而必以改周公為嫌耶?『基』者,非必造之於始,亦承之於下之謂也。如曰『邦家之基』,豈必謂太王、王季之臣乎?以是為說,亦不得而通矣。況其所以為此,實未能忘北郊集議之餘忿,今固不得而取也。」

【附錄】《昊天有成命》中說「成王不敢康」,「成王」隻是成王,何須牽合作「成王業」之王?自《序》恁地傅會[84],便謂周公作此以告成功,便將「成王」字穿鑿說了。又幾曾是郊祀天地?被《序》如此說,後來遂生一場事端,有南北郊之事。此詩自說「昊天有成命」,又不曾說著地,如何說道祭天地之詩?設使合祭,亦須幾句說著後土[85],如漢諸郊祀詩祭其神,便說其事矣[86]。

○《我將》,祀文王於明堂也。

○《時邁》,巡守祭告柴望也。

【纂疏】孔氏曰:「武王既定天下,而巡行守土之諸侯,至於方嶽之下,乃作告至之祭,為柴望之禮。柴祭昊天,望祭山川。」範氏曰:「古者,天子巡守至方嶽,以柴望告祭,所以尊天懷柔百神也。後世議禮,失其傳,而謂之封禪,非也。柴望圖位,《記》:『天子巡四方,先柴。』又曰:『燔柴於太壇,祭天也。』郭璞雲:『祭天,積柴燒之。』望祭,《禮書》雲:『設於巡守之方,非常祭也,其位茅以辨之,而植表於其中。』《周禮》所謂『旁招以茅』,《晉語》所謂『置茅蕝,設望表』[87],是也。」孔氏曰:「望者,望其所在,以尊卑次秩祭之。」

○《執競》,祀武王也。此詩並及成康,則《序》說誤矣。其說已具於《昊天有成命》之篇。蘇氏以周之「奄有四方」不自成康之時,因從《小序》之說,此亦以辭害意之失。《皇矣》之詩於王季章中蓋已有此句矣,又豈可以其太蚤而別為之說耶?詩人之言,或先或後,要不失為周有天下之意耳。

○《思文》,後稷配天也。

【纂疏】孔氏曰:「《國語》雲:『周公之為頌曰[88]:「思文後稷,克配彼天」。』是此篇為周公所作[89]。」李氏曰:「切謂《思文》言後稷配天,即《孝經》所謂『郊祀後稷以配天』者也。《我將》言祀文王於明堂,即《孝經》所謂『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者也。」

《臣工》,諸侯助祭,遣於廟也。《序》誤。

○《噫嘻》,春夏祈穀於上帝也。《序》誤。

○《振鷺》,二王之後來助祭也。

【纂疏】鄭氏曰:「二王,夏、殷。」孔氏曰:「《史記·杞世家》雲:『武王克殷,求禹後,得東樓公,封於杞,以奉夏祀[90]。』其殷後,則初封武庚殷墟,後以叛誅,更命微子。」

○《豐年》,秋冬報也。《序》誤。

○《有瞽》,始作樂而合乎祖也。

【纂疏】鄭氏曰:「王者功成作樂,治定製禮。合者,大合諸樂而奏之[91]。」李氏曰:「樂始作而合乎祖,猶韶樂始成而奏於祖考也[92]。」陳氏曰:「始祼於祖廟之時,主人升而合樂,歌《有瞽》之詩。」

○《潛》,季冬薦魚,春獻鮪也。

【纂疏】孔氏曰:「冬言季冬,春亦季春也。《月令》:『季春薦鮪於寢廟。』《天官》:『漁人春獻王鮪。』冬言薦,春雲獻者,皆謂薦進先祖,其義一也。冬則衆魚皆可薦,故總稱魚;春惟獻鮪而已,故特言鮪。陸璣雲:『河南鞏縣東北崖上山腹有穴,舊說雲此穴與江湖通,鮪從此穴而來,北入河,西上龍門,入漆沮。故張衡雲:「王鮪岫居[93]」,山穴為岫[94]。』」

○《雝》,禘大祖也。《祭法》:「周人禘嚳。」又曰:「天子七廟,三昭三穆及太祖之廟而七。」周之太祖即後稷也。禘嚳於後稷之廟,而以後稷配之,所謂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者也。《祭法》又曰:「周祖文王。」而《春秋》家說三年喪畢,致新死者之主於廟,亦謂之吉禘。是祖一號而二廟,禘一名而二祭也。今此《序》雲「禘大祖」,則宜為禘嚳於後稷之廟矣。而其詩之詞無及於嚳、稷者。若以為吉禘於文王,則與《序》已不協,而詩文亦無此意,恐《序》之誤也。此詩但為武王祭文王而徹俎之詩,而後通用於它廟耳。

○《載見》,諸侯始見乎武王廟也。《序》以「載」訓「始」,故雲「始見」,恐未必然也。

○《有客》,微子來見祖廟也。

【纂疏】曹氏曰:「微子啓,紂之庶兄,封於微,而爵為子。微,商畿內國名。」孔氏曰:「周封啓為宋公,代殷後。」李氏曰:「《振鷺》乃助祭之詩,《有客》乃始受命之詩。」孔氏曰:「不言所祭之名,不指所在之廟,無得而知之也。」

○《武》,奏《大武》也。

【纂疏】曹氏曰:「《大武》,武王樂。伐紂以除害,樂其能成武功也。」又曰:「孔子語賓牟賈曰:『總幹而山立,武王之事也。發揚蹈厲,太公之誌也。《武》亂皆坐,周、召之治也。』《武》『始而北出』至『六成復綴以崇』,終於『周道四達,禮樂交通』,豈止為武功而已哉?」

《閔予小子》,嗣王朝於廟也。

【纂疏】鄭氏曰:「嗣王,成王。除武王喪,始朝於廟,祭祖考,告嗣位也。」

○《訪落》,嗣王謀於廟也。

【纂疏】蘇氏曰:「《閔予小子》,成王朝廟,將繼其祖考之詩也[95]。《訪落》,謀所以繼之之詩也。」

○《敬之》,羣臣進戒嗣王也。愚謂以詩中「維予小子」證之,則篇首不見得是群臣進戒嗣王,或反是嗣王致戒群臣。自「維予小子」以下,則嗣王先自述之辭,而後求群臣之助也。

○《小毖》,嗣王求助也。此四篇一時之詩,《序》但各以其意為說,不能究其本末也。

○《載芟》,春籍田而祈社稷也[96]。

【纂疏】孔氏曰:「《月令》:『孟春,天子躬耕帝籍。』天子祈社以仲春[97],與耕籍異月。而連言之者,雖則異月,俱在春時,故以春總之。」曹氏曰:「《祭義》曰:『昔者天子為藉千畝,冕而朱紘[98],躬秉耒,以事天地、山川、社稷、先古,以為醴酪,齋盛,於是乎取之,敬之至也』。然千畝之田,不可躬自徧耕,故周立甸師之官,其徒三百人,掌率其屬而耕耨王藉,以時入之,以供齋盛。躬耕之者,王一發三推,三公五推,卿諸侯九推,庶人終於畝。庶人者,甸師所掌之徒也。王一耕之而使甸師之屬耘耔終之,故謂之藉田,言借民力成之也。」

○《良耜》,秋報社稷也。兩篇未見其有「祈」、「報」之異。

【纂疏】愚謂《載芟》《良耜》之詩,誠不見其有所祈報之意也。不過閔其耕種之勞,敘其餉饋之情,論其黍稷茂盛、收穫之富;或為酒醴以祀祖妣,治百禮而為邦家胡考之光;寧或百室盈婦子,寧殺犉牡而以嗣以繼。此皆田家勤勞安逸之事,而非告神之樂歌也。豈與《豳風》之《七月》,《小雅》之《楚茨》《節南山》《甫田》《大田》等詩同一歌詠其事,以寓其鼓舞神化之道,而堅其樂事赴功之心也耶?若惟即《序》以求之,拘拘於祈報之語,則感發之意微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