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人》四章,章七句。
氓之蚩蚩尺之反,抱布貿莫豆反絲葉新齎反。匪來貿絲,來即我謀葉謨悲反。送子涉淇,至於頓丘葉祛奇反[8]。匪我愆期,子無良媒葉謨悲反。將七羊反子無怒,秋以為期。
賦也。氓,民也,蓋男子而不知其誰何之稱也。蚩蚩,無知之貌,蓋怨而鄙之也。布,幣。貿,買也。貿絲,蓋初夏之時也。頓丘,地名。愆,過也。將,願也,請也。○此淫婦為人所棄,而自敘其事,以道其悔恨之意。夫既與之謀而不遂往,又責所無以難其事,再為之約,以堅其誌,此其計亦狡矣。以禦蚩蚩之氓,宜其有餘,而不免於見棄。蓋一失其身,人所賤惡。始雖以欲而迷,後必有時而悟,是以無往而不困耳。士君子立身,一敗而萬事瓦裂者,何以異此?可不戒哉!
【纂疏】郭氏曰[9]:「幣,所以貿買物也。」《釋文》雲:「貿,交易也。」嚴氏曰:「頓丘在朝歌紂都之東。《漢誌》:『東郡有頓丘縣。』師古雲:『以丘為縣也,丘一成為頓丘,謂一頓而成也。』」
乘彼垝俱毀反垣音袁,以望復關葉圭員反。不見復關,泣涕漣漣音連。既見復關,載笑載言。爾卜爾筮,體無咎言。以爾車來,以我賄呼罪反遷。
賦也。垝,毀。垣,墻也。復關,男子之所居也。不敢顯言其人,故託言之耳。龜曰卜,蓍曰筮。體,兆卦之體也。賄,財。遷,徙也。○與之期矣,故及期而乘垝垣以望之。既見之矣,於是問其卜筮所得卦兆之體。若無凶咎之言,則以爾之車來迎,當以我之賄往遷也。
桑之未落,其葉沃若。於音籲,下同嗟鳩兮,無食桑葚音甚,葉知林反。於嗟女兮,無與士耽葉持林反。士之耽兮,猶可說也。女之耽兮,不可說也。
比而興也。沃若,潤澤貌。鳩,鶻鳩也,似山雀而小,短尾,青黑色,多聲。葚,桑實也。鳩食葚多則致醉。耽,相樂也。說,解也。○言桑之潤澤以比己之容色光麗,然又念其不可恃此而從欲忘反,故遂戒鳩無食桑葚,以興下句戒女無與士耽也。士猶可說,而女不可說者,婦人被棄之後深自愧悔之辭。主言婦人無外事,唯以貞信為節,一失其正,則餘無可觀耳。不可便謂士之耽惑實無所妨也。
桑之落矣,其黃而隕葉於貧反。自我徂爾,三歲食貧。淇水湯湯音傷,漸子廉反車帷裳。女也不爽葉師莊反,士貳其行下孟反,葉戶郎反。士也罔極,二三其德。
比也。隕,落。徂,往也。湯湯,水盛貌。漸,漬也。帷裳,車飾,亦名童容,婦人之車亦有之。爽,差。極,至也。○言桑之黃落,以比己之容色凋謝,遂言自我往之爾家,而值爾之貧,於是見棄,復乘車而度水以歸。復自言其過不在此,而在彼也。
【纂疏】孔氏曰:「以帷障車之旁[10],如裳以為容飾。大夫車立乘[11],則有蓋無帷裳。」
三歲為婦,靡室勞矣。夙興夜寐,靡有朝葉直豪反矣。言既遂矣,至於暴矣。兄弟不知,咥許意反其笑葉音燥矣。靜言思之,躬自悼矣。
賦也。靡,不。夙,早。興,起也。咥,笑貌。○言我三歲為婦盡心竭力,不以室家之務為勞。早起夜臥,無有朝旦之暇。與爾始相謀約之言既遂,而爾遽以暴戾加我。兄弟見我之歸,不知其然,但咥然其笑而已。蓋淫奔從人,不為兄弟所齒,故其見棄而歸,亦不為兄弟所恤,理固有必然者,亦何所歸咎哉?但自痛悼而已。
及爾偕老,老使我怨。淇則有岸葉魚戰反,隰則有泮音畔,葉匹見反。總角之宴,言笑晏晏葉伊佃反。信誓旦旦葉得絹反,不思其反葉孚絢反。反是不思葉新齎反,亦已焉哉葉將黎反!
賦而興也。及,與也。泮,涯也,高下之判也。總角,女子未許嫁則未笄,但結髮為飾也。晏晏,和柔也。旦旦,明也。○言我與汝本期偕老,不知老而見棄如此,徒使我怨也。淇則有岸矣,隰則有泮矣,而我總角之時,與爾宴樂言笑,成此信誓,曾不思其反復以至此也。此則興也。既不思其反復而至此矣[12],亦如之何哉?亦已而已矣。《傳》曰:「思其終也,思其復也。」思其反之謂也。
【纂疏】嚴氏曰:「此章言始也將與汝偕老,今我未老而已見棄;若我從爾至老,其被暴戾必有甚者,愈使我怨也。舊說以『老使我怨』為今老而見棄,據此詩言『總角之宴』,則此婦人始笄便為此氓之婦。又言『自我徂爾,三歲食貧』,又言『三歲為婦』,是止及三年便見棄,不應便老也。」愚謂「不思其反」,是責氓不反思初焉之事,若思之,則我猶有望也,今「反是不思」矣,夫復何望?「亦已焉哉」,絶念之辭也。
《氓》六章,章十句。
籊籊他歷反竹竿,以釣於淇。豈不爾思?遠莫致之。
賦也。籊籊,長而殺也。竹,衛物。淇,衛地也。○衛女嫁於諸侯,思歸寧而不可得,故作此詩。言思以竹竿釣於淇水,而遠不可至也。
泉源在左,淇水在右葉羽軌反。女子有行,遠於萬反兄弟父母葉滿彼反。
賦也。泉源,即百泉也。在衛之西北,而東南流入淇,故曰「在左」。淇,在衛之西南,而東流與泉源合,故曰「在右」。○思二水之在衛,而自歎其不如也。
【纂疏】呂氏曰:「泉水即衛州共城之百泉,淇水出相州林慮音廬縣,東流,泉水自西北來注之。左右蓋主山而言,相衛之山東麵,故以北為左,南為右。」
淇水在右,泉源在左。巧笑之瑳七可反,佩玉之儺乃可反。
賦也。瑳,鮮白色。笑而見齒,其色瑳然,猶所謂粲然,皆笑也。儺,行有度也。○承上章,言二水在衛,而自恨其不得笑語遊戲於其間也。
淇水滺滺音由,檜楫鬆舟。駕言出遊,以寫我憂。
賦也。滺滺,流貌。檜,木名,似柏。楫,所以行舟也。○與《泉水》之卒章同意。
【纂疏】毛氏曰:「檜,柏葉,鬆身。」孔氏曰:「《禹貢》:『杶幹栝柏。』注:『柏葉鬆身曰栝。』與此一也。」
《竹竿》四章,章四句。
芄音丸蘭之支,童子佩觿許規反。雖則佩觿,能不我知。容兮遂兮,垂帶悸其季反兮。
興也。芄蘭,草,一名蘿摩,蔓生,斷之有白汁,可啖。支、枝同。觿,錐也。以象骨為之,所以解結,成人之佩,非童子之飾也。知,猶智也,言其才不足以知於我也。容、遂,舒緩放肆之貌。悸,帶下垂之貌。
【纂疏】陸氏曰:「芄蘭,幽州謂雀瓢。鬻音煑為茹,滑美,其子長數寸,似瓠子。」嚴氏曰:「陶隱居雲:『去家千裏,勿食蘿摩枸杞。』」一說:鄭氏曰:「容,容刀也。」孔氏曰:「《大東》『鞙鞙佩璲』,佩玉也。」蘇氏曰:「遂、璲通。」錢氏曰:「悸,心動。」
芄蘭之葉,童子佩韘失涉反。雖則佩韘,能不我甲葉古協反。容兮遂兮,垂帶悸兮。
興也。韘,決也。以象骨為之,著右手大指,所以鈎弦闓體。鄭氏曰:遝也,即《大射》所謂「朱極三」是也,以朱韋為之,用以彄遝右手食指、將指、無名指也。甲,長也,言其才能不足以長於我也。
【纂疏】先生《初解》引沈括雲:「芄蘭之葉如佩韘之狀。」《釋文》:「甲,《韓詩》作狎。」
《芄蘭》二章,章六句。
此詩不知所謂,不敢強解。
愚按:諸家皆本《序》,謂大夫刺惠公驕而無禮。東萊曰:「杜預謂惠公即位時年十五六」。謾備。
誰謂河廣?一葦韋鬼反杭戶郎反之。誰謂宋遠?跂丘豉反予望葉武方反之。
賦也。葦,兼葭之屬。杭,度也。衛在河北,宋在河南。○宣薑之女為宋桓公夫人,生襄公而出歸於衛。襄公即位,夫人思之,而義不可往。蓋嗣君承父之重,與祖為體,母出,與廟絶,不可以私反,故作此詩。言誰謂河廣乎?但以一葦加之,則可以渡矣。誰謂宋國遠乎?但一跂足而望,則可以見矣。明非宋遠而不可至也,乃義不可而不得往耳。
【纂疏】嚴氏曰:「跂,舉踵也,腳跟音根不著地。」又曰:「《箋》謂宋襄即位,其母思之而作《河廣》之詩,疏因以為衛文公時,非也。衛都朝歌,在河北,宋都睢陽,在河南,自衛適宋必涉河。衛自魯閔二年狄入之後,戴公始渡河而南,《河廣》之詩言『誰謂河廣,一葦杭之』,則是作於衛未遷之前矣。時宋桓猶在,襄公方為世子,衛戴、文俱未立也,舊說誤矣。疏以《河廣》屬《衛風》,當為衛人所作,非宋襄公母所親作。然宋襄公母本衛女,又歸衛而作此詩,不屬之衛,何所屬乎?」 愚謂嚴氏辨證甚的,但因此疑非襄公母親作,恐未然。母思子於其未即位之前,亦何害?東萊先生引《說苑》雲:襄公為太子請於桓公,曰:「請使目夷立。」公曰:「何故?」對曰:「臣之舅在衛,愛臣,若終立,則不可以往。」味此詩,而推其母子之心,蓋不相遠,所載似可信也。不曰欲見母,而曰欲見舅者,恐傷其父之意也。母慈子孝,皆止於義,而不敢過焉,不幸處母子之變者,可以觀矣。至哉言乎!若果如嚴氏說,則詩作於襄公為太子之時,公亦適有目夷之請,鶴鳴子和,安知其非出於自然之感應者?即於此益可以觀天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