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卷第五(3 / 3)

【纂疏】孔氏曰:「襄公乘一駟之馬,皆是鐵驪之色。」

汶音問水湯湯失章反。行人彭彭必亡反。魯道有蕩,齊子翱翔。

賦也。汶,水名。在齊南魯北,二國之竟境。湯湯,水盛貌。彭彭,多貌。言行人之多,亦以見其無恥也。

【纂疏】曹氏曰:「汶水有二,許氏以為出琅琊朱虛縣東泰山,東至安丘入濰。桑欽以為出泰山萊蕪縣,西南入濟。說者主欽義,以為在齊南魯北。」

汶水滔滔吐刀反,行人儦儦表驕反,葉音褒。魯道有蕩,齊子遊遨。

賦也。滔滔,流貌。儦儦,衆貌。遊遨,猶翱翔也。

【纂疏】疊山謝氏:「曰『四驪濟濟,垂轡濔濔』,曰『行人彭彭』,曰『行人儦儦』,襄公之車馬堅強盛壯如此,不知會文薑於汶上者何名?曰『齊子豈弟』,曰『齊子翱翔』,曰『齊子遨遊』,文薑之情態歡欣快樂如此,不知會襄公於汶上者何名?無禮義,無羞恥,無忌憚,盡見於此詩矣。詩人鋪敘之詳,形容之巧,刺之深,疾之甚也。」

《載驅》四章,章四句。

猗嗟昌兮,頎音祈而長兮,抑若掦兮,美目揚兮。巧趨蹌兮,射則臧兮。

賦也。猗嗟,歎辭。昌,盛也。頎,長貌。抑而若揚,美之盛也。揚,目之動也。蹌,趨翼如也。臧,善也。○齊人極道魯莊公威儀技藝之美如此,所以刺其不能以禮防閑其母,若曰:「惜乎,其獨少此耳!」

【纂疏】孔氏曰:「《周禮》大射則張皮侯雲雲,正以彩畫之。侯身長一丈八尺者,正方八尺,侯身長一丈四尺者,正方四尺六寸[20],侯身長一丈者,正方三尺三寸[21]。其外之廣雖不同,其內皆方二尺。王射五正,畫中朱,次白,次蒼,次黃,玄居外,諸侯射三正,損玄、黃,孤卿、大夫、士同射二正,去白、蒼而畫以朱、綠。正之言正也。射者,內誌正則能中,亦鳥名,齊魯之間名題肩為捷黠[22],射之難中,以中為俊,故射取名焉。大射射鵠,賓射射正,此言『不出正兮』,據賓射為文也。」

猗嗟名兮,美目清兮。儀既成兮,終日射食亦反侯,不出正音征兮。展我甥葉桑經反兮。

賦也。名,猶稱也。言其威儀伎藝之可名也。清,目清明也。儀既成,言其終事而禮無違也。侯,張布而射之者也。正,設的於侯中而射之者也。大射,則張皮侯而設鵠。賓射,則張布侯而設正。展,誠也。姊妹之子曰甥。言稱其為齊之甥,而又以明非齊侯之子。此詩人之微詞也。按《春秋》桓公三年[23],「夫人薑氏至自齊」。六年九月,「子同生」,即莊公也。十八年,桓公乃與夫人如齊,則莊公誠非齊侯之子也。

猗嗟孌葉龍眷反兮,清揚婉葉紆願反兮[24]。舞則選雪戀反兮,射則貫葉扃縣反兮。四矢反葉孚絢反兮,以禦亂葉靈眷反兮。

賦也。孌,好貌。清,目之美者。揚,眉之美者。婉,亦好貌。選,異於衆也。或曰:齊於樂節也。貫,中而貫革也。四矢,禮,射毎發四矢。反,復也。中,皆得其故處也。言莊公射藝之精,可以禦亂。如以金僕姑射南宮長萬,可見矣。

【纂疏】嚴氏曰:「變風之體,意在言外,有全篇首尾皆托之他辭,乍讀之,茫然不覺所謂,但中間冷下一二語,自然使人默會。如此詩人極言其人容貌威儀技藝之美,而以歎息之辭發之,是其人所不足者必有在於容貌威儀技藝之外矣。方此詩采得於齊[25],未有序說,不知所刺何人、所言何事。中間有『展我甥兮』一句,隻一『甥』字,便見得是刺魯莊公;隻一『展』字,便見得是人以魯莊公為齊侯之子。詩人設為諱護之辭以譏之,讀者既默會其意,乃再諷詠之,方見得自『猗嗟』而下句句稱美處,節節是歎息不滿處,辭不急迫而意深切矣。」疊山謝氏曰:「一章『射則臧兮』,射則善兮,德則未見其善,亦可惜也。二章『展我甥兮』,莊公誠是我齊國之甥,今人誹笑者乃以為齊侯之子[26],亦可惜也。三章『以禦亂兮』,莊公之善射,似可以禦亂也,齊侯文薑之淫亂,則無策以禦之,亦可惜也。」

《猗嗟》三章,章六句。

或曰:「子可以製母乎?」趙子曰:「夫死從子,通乎其下,況國君乎?君者,人神之主,風教之本也。不能正家,如正國何?若莊公者哀痛以思父,誠敬以事母,威刑以馭下,車馬僕從,莫不俟命,夫人徒往乎?夫人之往也,則公哀敬之不至,威命之不行耳。」東萊呂氏曰:「此詩三章,譏刺之意,皆在言外。嗟嘆再三,則莊公所大闕者,不言可見矣。」

齊國十一篇,三十四章,一百四十三句。

[1] 「縣」下,《漢書·地理誌》尚有「師尚父所封也」一句。下文「即營丘也」句,為臣瓚語。

[2] 「又曰」至「始作」,非孔疏語,係鄭玄《詩譜》文字。

[3] 「獥」原作「徼」,據《爾雅注疏》卷十改。

[4] 「數百年」原作「千百人」,據謝枋得《詩傳注疏》卷上改。

[5] 「哀公實教之」,謝枋得《詩傳注疏》卷上作「如此」。

[6] 「迎」原作「逆」,據《朱子語類》卷八十一改。

[7] 「迎」原作「逆」,據《朱子語類》卷八十一改。

[8] 「良」下原有「人」字,據《朱子語類》卷八十一刪。

[9] 「垂」,《朱子語類》卷八十一作「塞」。

[10] 「目」原作「日」,據《毛詩正義》卷五之一改。

[11] 「時」上原有「之」字,據朱熹《詩集傳》卷四刪。

[12] 「乎」原作「於」,據朱熹《詩集傳》卷五改。

[13] 「如誰反」,四部叢刊三編本朱熹《詩集傳》卷五作「加誰反」,「加」字誤。

[14] 「喪」,嚴粲《詩緝》卷九作「冠」。據《儀禮注疏》卷十二當作「喪」。

[15] 「皮屨」,嚴粲《詩緝》卷九同。按《儀禮注疏》卷十二《士喪禮》此句作「冬白屨」。

[16] 「所」上,嚴粲《詩緝》卷九有「謂去飾也」四字。

[17] 「生」,賈思勰《齊民要術》卷二無。

[18] 「衡」,呂祖謙《呂氏家塾讀詩記》卷九作「橫」。

[19] 「淩」,呂祖謙《呂氏家塾讀詩記》卷九作「陵」。

[20] 「六寸」下,《毛詩正義》卷五之二有「大半寸」三字。

[21] 「三寸」下,《毛詩正義》卷五之二有「少半寸」三字。

[22] 「題肩」原作「肩題」,據《毛詩正義》卷五之二改。

[23] 「三」原作「二」,據明正統本、嘉靖本朱熹《詩集傳》卷五及《春秋》經文改。

[24] 「紆」原作「許」,據朱熹《詩集傳》卷五改。

[25] 「詩」,嚴粲《詩緝》卷十作「時」。

[26] 「誹笑者」,謝枋得《詩傳注疏》卷上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