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之什三之一02(3 / 3)

賦也。媚,愛也。一人,謂武王。應,如「丕應徯誌」之「應」。侯,維。服,事也。○言天下之人皆愛戴武王,以為天子,而所以應之,維以順德,是武王能長言孝思,而明哉其嗣先王之事也。

【纂疏】王晦叔曰:「武王之順德,在於繼誌而天下應之。則其孝能嗣先王之事者,不可掩矣。」

昭茲來許,繩其祖武。於萬斯年,受天之祜候古反。

賦也。昭茲,承上句而言。茲、哉聲相近,古蓋通用也。來,後世也。許,猶所也。繩,繼。武,跡也。○言武王之道昭明如此,來世能繼其跡,則久荷天祿而不替矣。

【附錄】「昭茲來許」,漢碑作「昭哉」。洪氏《隸釋》「茲」、「哉」葉韻。 方子。

【纂疏】陳氏曰:「許,語助也。」嚴氏曰:「繩,以為準繩而取正也。武,祖先之蹤也。」○愚按:《集傳》釋「祖武」自「來」也,視武王言之也。若然則萬年受祐,與下章皆為期望後世之事矣。切謂此詩專詠武王也。言武王能明其道於來世,使繩其先祖之武。「於萬斯年」,即詩人期武王壽考之辭。「受天之祐」,則祝其福祿之延洪也。如是則下章皆詠武王之事矣。

受天之祜,四方來賀。於萬斯年,不遐有佐。

賦也。賀,朝賀也。周末秦強,天子致胙,諸侯皆賀。遐、何通。佐,助也。蓋曰豈不有助乎雲爾?

【纂疏】王晦叔曰:「受天之福,則四方諸侯皆來朝賀。雖千萬年,相與佐助,不以為遠。」

《下武》六章,章四句。

或疑此詩有「成王」字,當為康王以後之詩。然考尋文意,恐當隻如舊說。且其文體亦與上下篇血脈通貫,非有誤也。

文王有聲,遹伊橘反駿音峻有聲。遹求厥寜,遹觀厥成。文王烝哉!

賦也。遹,義未詳,疑與「聿」同,發語詞也。駿,大。烝,君也。○此詩言文王遷豐,武王遷鎬之事。而首章推本之曰:文王之有聲也,甚大乎其有聲也。蓋以求天下之安寜,而觀其成功耳。文王之德如是,信乎其克君也哉!

【纂疏】曹氏曰:「文王,在《書》稱寧王,又稱寜人。蓋以其道務在安民而已,是以視民如傷。」

文王受命,有此武功。既伐於崇,作邑於豐。文王烝哉!

賦也。伐崇,事見《皇矣》篇。作邑,徙都也。豐,即崇國之地,在今鄠縣杜陵西南。

【纂疏】孔氏曰:「武功非獨伐崇而已,所伐邗、耆、密須、昆夷之屬皆是也。別言伐崇者,以其功最大,其伐最後,故特言之,為作邑張本,言功成乃作邑也。」

築城伊淢況域反,作豐伊匹。匪棘居力反其欲《禮記》作「猶」,遹追來孝葉許六反,或呼侯反。王後烝哉!

賦也。淢,成溝也。方十裏為成,成間有溝,深廣各八尺。匹,稱。棘,急也。王後,亦指文王也。○言文王營豐邑之城,因舊溝為限而築之。其作邑居,亦稱其城而不侈大,皆非急成己之所欲也,特追先人之誌,而來致其孝耳。

【纂疏】《釋文》雲:「淢,《韓詩》作洫。洫,深也。」孔氏曰:「上言作邑於豐,此章遂述作豐之製。」蘇氏曰:「自其克崇作豐而王業成,故以王後名之。」

王公伊濯直角反,維豐之垣音袁。四方攸同,王後維翰葉胡田反。王後烝哉!

賦也。公,功也。濯,著明也。○王之功所以著明者,以其能築此豐之垣故爾。四方於是來歸,而以文王為楨榦也。

【纂疏】呂氏曰:「濯如滌,言明白而不昧。」毛氏曰:「翰,榦。」曹氏曰:「垣非 翰不立,猶四方以豐為根本,而豐以文王為根本。」孔氏曰:「垣,牆卑曰垣。」嚴氏曰:「池如淢,城如垣,不為高城深池也。」○東萊呂氏曰:「『王公』,如《易》所謂『王公設險以守其國』,蓋統言之也。」○愚謂淢從水,濯亦從水,城成而有淢,淢成而有濯。淢者,城下積水之池,濯者,池中積水清潔而可濯。若曰「王公伊濯」者,「維豐之垣」耳,即「築城伊淢」義。意同而文異者,以上言池,而此言水也。

豐水東注,維禹之績。四方攸同,皇王維辟。皇王烝哉!

賦也。豐水東北流,徑豐邑之東入渭,而注於河。績,功也。皇王,有天下之號,指武王也。辟,君也。○言豐水東注,由禹之功。故四方得以來同於此,而以武王為君。此武王未作鎬京時也。

【纂疏】孔氏曰:「《帝王世紀》雲:『豐鎬在長安西南。』言豐邑在豐水之西,鎬京在豐水之東。」鄭氏曰:「變王後言皇王者[54],武王之事益大也。」嚴氏曰:「此章以武王之功配禹,皆除害濟民也。」

鎬京辟廱,自西自東,自南自北,無思不服葉蒲北反。皇王烝哉!

賦也。鎬京,武王所營也,在豐水東,去豐邑二十五裏。張子曰:「周家自後稷居邰,公劉居豳,太王邑岐,而文王則遷於豐,至武王又居於鎬。當是時,民之歸者日衆,其地有不能容,不得不遷也。」辟廱,說見前篇。張子曰:「靈臺辟廱,文王之學也。鎬京辟廱,武王之學也。至此始為天子之學矣。」無思不服,心服也。孟子曰:「天下不心服而王者,未之有也。」○此言武王徙居鎬京,講學行禮,而天下自服也。

【附錄】問:「鎬至豐邑二十五裏[55],武王何故自豐遷鎬?」曰:「此隻以後來事推之可見。秦始皇營朝宮渭南,史以為鹹陽人多,先王之宮庭小,故作之。想得遷鎬之意亦是如此。周得天下,諸侯盡來朝覲,豐之故宮不足以容之耳。」廣。

【纂疏】劉濟曰:「都鎬而先建學,首善之地,教化之原也。」○曹氏曰:「辟廱,文王時為樂之名而已,至武王則遂以為天子之學。蓋古者教養之道必使之成於樂,因以為學名。舜命夔典樂教胄子,而商人之學謂之瞽宗,皆此意也。」

考卜維王,宅是鎬京葉居良反。維龜正葉諸盈反之,武王成之。武王烝哉!

賦也。考,稽。宅,居。正,決也。成之,作邑居也。張子曰:「此舉謚者,追述其事之言也。」

【纂疏】曹氏曰:「《周官》太卜國大遷則正龜[56],然筮人九筮之名,一曰筮更,說者謂更為遷都邑也。則武王之遷,當亦用筮,而獨言龜者,蓋凡國之大事,先筮而後卜,筮有吉凶,然後斷之於龜,『維龜正之』則筮可知矣。」

豐水有芑,武王豈不仕鉏裏反?詒厥孫謀,以燕翼子葉奬履反[57]。武王烝哉!

興也。芑,草名。仕,事。詒,遺。燕,安。翼,敬也。子,成王也。○鎬京,猶在豐水下流,故取以起興。言豐水猶有芑,武王豈無所事乎?詒厥孫謀,以燕翼子,則武王之事也。謀及其孫,則子可以無事矣。或曰:賦也。言豐水之旁生物繁茂,武王豈不欲有事於此哉?但以欲遺孫謀,以安翼子,故不得而不遷耳。

【纂疏】郭璞曰:「芑,今白粱粟,好穀也。」○李氏曰[58]:「豐水旁有芑,以喻人才。仕,官也,謂官使之也。翼,輔翼之翼。《表記》舉此章,注雲:『安翼其子。』」又曰:「聖人為子孫計,莫大乎遺之以人才。』所謂敷求哲人,俾輔於爾後嗣。孔子舉此章曰:『數世之仁也,武王誠得君人之道哉。』」愚謂豐水猶有芑,以武王之聖,豈無人才之欲仕乎?武王之得人才若此,則其所以為貽謀燕翼者至矣。

《文王有聲》八章,章五句。

此詩以武功稱文王,至於武王,則言「皇王維辟」、「無思不服」而已。蓋文王既造其始,則武王續而終之,無難也。又以見文王之文,非不足於武,而武王之有天下,非以力取之也。

文王之什十篇,六十六章,四百一十四句。

《鄭譜》此以上為文、武時詩,以下為成王、周公時詩。今按:《文王》首句即雲「文王在上」,則非文王之詩矣。又曰「無念爾祖」,則非武王之詩矣。《大明》《有聲》並言文武者非一,安得為文武之時所作乎?蓋正雅皆成王、周公以後之詩,但此什皆為追述文武之德,故《譜》因此而誤耳。

[1] 「容」,《朱子語類》卷八十一作「可」。

[2] 「真箇一上一下」,《朱子語類》卷八十一作「真有箇文王上上下下」。

[3] 「之謂」,《朱子語類》卷八十一作「也」。

[4] 「詩」下原有「人」字,據蘇轍《詩集傳》卷十五刪。

[5] 「履」原作「裏」,據朱熹《詩集傳》卷十五改。

[6] 「士」上,嚴粲《詩緝》卷二十五有「下至諸侯及」五字。

[7] 「惟」原作「為」,據李樗、黃櫄《毛詩集解》卷三十改。

[8] 此處所引未見於陸德明《經典釋文》,實為《爾雅注疏》卷二語,「楨」下又有「正也」二字。

[9] 「神」原作「屍」,據嚴粲《詩緝》卷二十五及《禮記正義》卷二十六《郊特牲》鄭注改。

[10] 「事」原作「士」,據《周禮·小宰》及《毛詩正義》卷十六之一改。

[11] 「以」上,《毛詩正義》卷十六之一有「注」字。

[12] 「三」原作「二」,按《尚書·洪範》雲:「惟十有三祀,王訪於箕子。」據改。

[13] 「甘」,《朱子語類》卷八十一作「馬」。

[14] 「歌」原作「問」,據謝枋得《詩傳注疏》卷下改。

[15] 「作」原作「昨」,據朱熹《詩集傳》卷十六改。

[16] 「履」原作「禮」,據朱熹《詩集傳》卷十六改。

[17] 此處所引「毛氏曰」,非《毛傳》文,實呂祖謙《呂氏家塾讀詩記》所徵引內容。故「毛氏」應作「呂氏」。

[18] 「北」下,《尚書正義》卷六有「船」字。

[19] 「必」字原無,據呂祖謙《呂氏家塾讀詩記》卷二十五補。

[20] 「駵」原作「騵」,據《爾雅注疏》卷十一及《毛詩正義》卷十六之二改。

[21] 「孔氏曰」雲雲,據《毛詩正義》卷十六之二,實乃《鄭箋》「瓜必小,狀似瓝,故謂之瓞」之簡括。

[22] 「入」上,酈道元《水經注》卷十六及呂祖謙《呂氏家塾讀詩記》卷二十五所引均有「東」字。

[23] 「邰」原作「他」,據《毛詩正義》卷十六之二改。

[24] 「豈穴居乎」,《毛詩正義》卷十六之二作「不然豈十世之內常穴居乎」。

[25] 「邑」原作「宮」,據《毛詩正義》卷十六之二改。

[26] 此段文字中「版」原皆作「扳」,據李樗、黃櫄《毛詩集解》卷三十改。

[27] 「皋」原作「鼛」,據《周禮·韗人》及呂祖謙《呂氏家塾讀詩記》卷二十五改。

[28] 「詩」原作「時」,據呂祖謙《呂氏家塾讀詩記》卷二十五改。

[29] 「軍」原作「敵」,據《朱子語類》卷八十一改。「張」下原有「樣」字,據《朱子語類》卷八十一刪。

[30] 「木」原作「本」,據嚴粲《詩緝》卷二十五改。

[31] 「奏」原作「走」,據嚴粲《詩緝》卷二十五改。

[32] 「伯」字原無,據《毛詩正義》卷十六之三補。

[33] 此處「王氏曰」當作「孔氏曰」,所引《地理誌》雲雲見《毛詩正義》卷二之二,「楫」以下見《毛詩正義》卷十六之三。

[34] 「此」,《朱子語類》卷八十一作「後」。

[35] 「繩」字原無,據《毛詩正義》卷十六之三補。

[36] 「皆有理細微者」,《毛詩正義》卷十六之三作「赦小過者,有理微細窮根源者」。

[37] 「在」上,曹粹中《放齋詩說》卷三有「旱山」二字。

[38] 「風作之則高飛」,未見於《毛詩正義》卷十六之三。「擊小鳥」下,孔疏作:「故為貪殘。以貪殘高飛,故以喻惡人遠去。」又按嚴粲《詩緝》卷二十五引山陰陸氏曰:「鳶,鈍者也,以風作之則高飛。」蓋胡氏誤將孔、陸二家之說訛混合一,致有此誤。

[39] 「欲」原作「故」,據呂祖謙《呂氏家塾讀詩記》卷二十五改。

[40] 「之」下,呂祖謙《呂氏家塾讀詩記》卷二十五有「誨人」二字。。

[41] 「粵」,呂祖謙《呂氏家塾讀詩記》卷二十五及《尚書正義》之《堯典》《舜典》《大禹謨》《皋陶謨》原文皆作「曰」。

[42] 「久」上,歐陽修《詩本義》卷十有「遲」字。

[43] 「琴」下,據嚴粲《詩緝》卷二十六及《尚書正義》卷五當有「瑟」字。

[44] 「讓」,朱熹《四書或問》卷十三作「遜」。

[45] 「而已」下,朱熹《四書或問》卷十三有「不知其讓也。知其讓者,見其讓國而已」。

[46] 「何必以」原作「何以必」,據朱熹《四書或問》卷十三改。

[47] 「履」原作「禮」,據朱熹《詩集傳》卷十六改。

[48] 「詩人稱」,《朱子語類》卷八十一作「周人詠」。

[49] 「河」原作「何」,據朱熹《詩集傳》卷十六改。

[50] 「之有」,陳晹《樂書》卷七十一無。

[51] 「是筍」至「璧翣」,陳晹《樂書》卷七十一作「是筍之上有崇牙,崇牙之上有業,業之兩端又有璧翣」。

[52] 「與」下,李樗、黃櫄《毛詩集解》卷三十一有「文王有聲」四字。

[54] 「皇」,《毛詩正義》卷十六之五作「大」。

[55] 「邑」下,《朱子語類》卷八十一有「止」字。

[56] 「正」,《周禮注疏》卷二十四作「貞」。

[57] 「履」原作「裏」,據朱熹《詩集傳》卷十六改。

[58] 按,此「李氏曰」及下「又曰」,皆為嚴粲《詩緝》卷二十六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