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纂疏】孔氏曰:「《說文》:『剛,特。』白牡謂白特,騂剛謂赤特。大房,《明堂位》『周人房俎』,注:『房,謂足下跌也。上下兩間,有似堂房。』知半體者,禘郊有全烝,宗廟惟有殽烝。全烝全載牲體,殽烝體解析節,則殽烝半體可知。」曹氏曰:「臧,好德也。不虧,如日常盈。不崩,如山常固。不震,如地常靜。不騰,如水常平。自『俾爾熾而昌』以下,皆嘏辭。」王氏曰:「『三壽作朋』,壽考之三卿為朋也。」
公車千乘繩證反,葉神陵反,朱英綠縢徒登反,二矛重直龍反弓葉姑弘反。公徒三萬,貝胄朱綅息廉反,葉息稜反,烝徒增增。戎狄是膺,荊舒是懲,則莫我敢承。俾爾昌而熾,俾爾夀而富葉方未反。黃髪台背葉蒲寐反,夀胥與試。俾爾昌而大葉特計反,俾爾耆而艾吾蓋反,葉五計反。萬有千歲,眉夀無有害葉暇憇反。
賦也。千乘,大國之賦也。成方十裏,出革車一乘,甲士三人,左持弓,右持矛,中人禦。步卒七十二人,將重車者二十五人。千乘之地則三百十六裏有奇也。朱英,所以飾矛。綠縢,所以約弓也。二矛,夷矛、酋矛也。重弓,備折壞也。徒,步卒也。三萬,舉成數也。車千乘,法當用十萬人,而為步卒者七萬二千人。然大國之賦,適滿千乘,苟盡用之,是舉國而行也,故其用之大國,三軍而已。三軍為車三百七十五乘,三萬七千五百人,其為步卒不過二萬七千人,舉其中而以成數言,故曰三萬也。貝胄,貝飾胄也。朱綅,所以綴也。增增,衆也。戎,西戎。狄,北狄。膺,當也。荊,楚之別號。舒,其與國也。懲,艾。承,禦也。僖公嘗從齊桓公伐楚,故以此美之,而祝其昌大夀考也。夀胥與試之義未詳。王氏曰:「夀考者,相與為公用也。」蘇氏曰:「願其夀而相與試其才力,以為用也。」
【纂疏】孔氏曰:「按《司馬法》『六尺為步,步百為畝,畝百為夫,夫三為屋,屋三為井,井十為通,通十為成,成出革車一乘』,則千乘之地,方二百一十六裏有奇。若以《孟子》所言『周公封魯地方百裏』,則無緣有千乘也。若以《明堂位》所言『封周公於曲阜地方七百裏』,則又不啻有千乘。《司馬法》之言既不合《孟子》,又不合《禮記》,不足信也。包氏注《論語》,以為古者井田,方裏為井,十井為乘,百裏之國,通有千乘也。則魯地百裏,當有千乘矣。合從包氏說。李。朱英,絲纏而朱染之,以為矛之英飾,弓束以綠繩。縢,謂約之以繩,非訓縢謂繩。貝,水蟲,甲有文章[19]。胄謂兜鍪,以具為飾。《說文》:『綅,線。』朱綅,赤線,以連綴夫甲。」鄭氏曰:「眉壽,秀眉,亦言壽徵。」
泰山巖巖葉魚杴反,魯邦所詹。奄有龜蒙,遂荒大東。至於海邦葉卜工反,淮夷來同。莫不率從,魯侯之功。
賦也。泰山,魯之望也。詹,與瞻同。龜、蒙,二山名。荒,奄也。大東,極東也。海邦,近海之國也。
【纂疏】孔氏曰:「嚴嚴,高也。泰山在齊魯之界。」李氏曰:「《禹貢》:『海岱及淮惟徐州。』徐州之地,泰山乃其境焉。《禮器》曰:『齊人將有事於泰山,必先有事於配林。』是齊亦祭太山也。鄭注曰:『魯祭泰山,晉祭河。』則魯亦祭泰山也。泰山廣大,則齊魯之境皆得而祭之。」孔氏曰:「《春秋》定十年:『齊人來歸鄆、讙、龜陰之田。』謂龜山之北田也。《論語》說顓臾雲:『昔者先王以為東蒙主。』謂顓臾主蒙山也。魯之境內有此二山,故言『奄有』。」曹氏曰:「龜則鄒之龜山,蒙則費之東蒙山。」
保有鳬繹葉弋灼反,遂荒徐宅葉達各反,至於海邦。淮夷蠻貊葉莫博反。及彼南夷,莫不率從,莫敢不諾,魯侯是若。
賦也。鳬、繹,二山名。宅,居也,謂徐國也。諾,應辭。若,順也。○泰山、龜、蒙、鳬、繹,魯之所有,其餘則國之東南,勢相連屬,可以服從之國也。
【纂疏】李氏曰:「《禹貢》:『徐州嶧陽孤桐。』此『繹』即嶧陽也。」曹氏曰:「《禹貢》徐州之地,而魯宅之,故曰徐宅。」王氏曰:「言魯侯之治,東及於海邦,南及於蠻夷。」
天錫公純嘏葉果五反,眉夀保魯。居常與許,復周公之宇。魯侯燕喜,令妻夀母葉滿委反。宜大夫庶士鉏裏反,邦國是有葉羽已反。既多夀祉,黃髪兒齒。
賦也。常,或作「嘗」,在薛之旁。許,許田也,魯朝宿之邑也。皆魯之故地,見侵於諸侯而未復者,故魯人以是願僖公也。令妻,令善之妻,聲薑也。夀母,夀考之母,成風也。閔公八歲被弑,必是未娶,其母叔薑,亦應未老。此言令妻夀母,又可見公為僖公無疑也。有,常有也。兒齒,齒落更生細者,亦夀徵也。
【纂疏】毛氏曰:「常、許,魯南鄙、西鄙。」曹氏曰:「《漢·地理誌》:『魯有薛縣。』而齊孟嘗君食邑於薛,則嘗先當屬魯。」孔氏曰:「桓元年,『鄭伯以璧假許田。』杜預注[20]:『成王營王城,有遷都誌,故賜周公許田,以為魯國朝宿之邑。』其地近鄭,故鄭易之也。」鄭氏曰:「燕,飲也。」
徂來之鬆,新甫之柏葉逋莫反。是斷音短是度待洛反,是尋是尺葉尺約反。鬆桷音角有舄葉七約反,路寢孔碩葉常約反。新廟奕奕葉弋灼反,奚斯所作。孔曼音萬且碩同上,萬民是若。
賦也。徂來、新甫,二山名。八尺曰尋。舄,大貌。路寢,正寢也。新廟,僖公所脩之廟。奚斯,公子魚也。作者,教護屬功課章程也。曼,長。碩,大也。萬民是若,順萬民之望也。
【纂疏】孔氏曰:「斷,斬之。度,量之。桷榱,椽之別名。」曹氏曰:「榱方曰桷。」毛氏曰:「新廟,閔公廟。」鄭氏曰:「修舊曰新,薑嫄廟。」○愚切謂《闕宮》是依仿《殷武》而作。《殷武》首言高宗伐荊楚,次言侯國服從,方及於「壽考且寧」,遽結之以作寢廟。朱子釋廟中之寢,所以安高宗之神,得之矣。《閟宮》則首原僖公家世,次及承祭祀、攘夷狄、復境土,極頌其壽考,亦據結以新廟之作,萬民猶且順之,僖公存歿之事備矣。與《殷武》如出一手。特《殷武》簡而嚴,《閟宮》張而誇耳。朱子於《殷武》之末,謂與《閟宮》卒章文意略同,未詳何謂。使徑援此釋《閟宮》而以新廟為僖公廟,豈不一洗毛、鄭之舊哉?或曰:「先儒於此詩服淮夷蠻貊等事,《春秋》所不載,皆不無疑。故黃氏以為未然之期望,朱子以為頌禱之辭,故不指為僖公廟也。」愚曰:「《詩》稱『莫我敢承』、『莫不率從』、『莫敢不諾』,而曰『魯侯之功』、『魯侯是若』,此皆稱述已然之辭,而非願其如是之辭也。況證以孔氏之辭,頌作於僖公薨後,公亡矣,人情雖愛之,何所施其祈禱乎?故私切謂《春秋》,經也,《魯頌》,亦經也。僖公事雖不見於《春秋》而實詠於《魯頌》,以《魯頌》所有,補《春秋》所闕,則是以夫子刪定之經,補夫子筆削之經,同出於一聖人之手,初何不可?何獨信《春秋》而疑《魯頌》乎?」
《閟宮》九章,五章章十七句,內第四章脫一句,二章章八句,二章章十句。
舊說八章,二章章十七句,一章十二句,一章三十八句,二章章八句,二章章十句。多寡不均,雜亂無次,蓋不知第四章有脫句而然,今正其誤。
魯頌四篇,二十四章,二百四十三句。
[1] 「殊」原作「誅」,據嚴粲《詩緝》卷三十五改。
[2] 「毛色」原作「色毛」,據《毛詩正義》卷二十之一改。
[3] 「取其」二字,歐陽修《詩本義》卷二十作「言其群臣能自」。
[4] 「履」原作「禮」,據朱熹《詩集傳》卷二十改。
[5] 「酒」下,李樗、黃櫄《毛詩集解》卷四十有「飽德」二字。
[6] 「璧」原作「壁」,據朱熹《詩集傳》卷二十改。
[7] 「大」下,李樗、黃櫄《毛詩集解》卷四十一有「之至也」三字。
[8] 「進」原作「近」,據曹粹中《放齋詩說》改。
[9] 「詞」原作「辭」,據朱熹《詩集傳》卷二十改。
[10] 「先種曰稙」四字原無,據朱熹《詩集傳》卷二十補。
[11] 「興」原作「生」,據呂祖謙《呂氏家塾讀詩記》卷三十一改。
[12] 「無」原作「毋」,據朱熹《詩集傳》卷二十及《大雅·大明》篇經文改。
[13] 「翦」原作「剪」,據《朱子語類》卷八十一改。
[14] 「嗣」原作「祀」,據《朱子語類》卷三十五及《左傳·僖公五年》原文改。
[15] 「大」原作「久」,據《朱子語類》卷三十五改。
[16] 「而」原作「無」,據《朱子語類》卷三十五及周敦頤《周元公集》卷一改。
[17] 「履」原作「裏」,據朱熹《詩集傳》卷二十改。
[18] 「章」原作「常」,據《禮記正義》卷三十一改。
[19] 「甲」原作「用」,據《毛詩正義》卷二十之二改。
[20] 「杜預注」雲雲,未見於《毛詩正義》卷二十之二,見於《左傳·僖公八年》「以泰山之祊易許田」句注。